6月30日,桐城市人民法院速裁团队成功调解一起因宠物狗被撞死导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今年1月,汪某驾驶小型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未注意观察,与章某饲养的宠物狗发生碰撞,致宠物狗死亡。汪某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险。章某称其饲养的宠物狗系纯种巴哥犬,购买时花费6800元,办证花费800元,饲养三年支出各项费用11200元,要求汪某和保险公司赔偿其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18800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充分了解案件事实,指出章某对其饲养的宠物狗疏于管理,自身应承担相应责任。经法官运用“六尺巷调解法”释法明理,章某意识到自己遛狗未栓牵引绳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自愿降低理赔数额,最终与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由保险公司赔偿章某损失5000元。

全媒体记者 周国庆 通讯员 陈亚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