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天津市教委发布《关于我市相关高校设置工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部署和天津市高校设置工作相关要求,经天津市高校设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现对拟向教育部申报的天津农学院更名为天津农业大学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3日至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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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始建于1976年。2001年经天津市政府批准,天津市城乡经济学校并入天津农学院。1982年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6年首批通过国家教委本科教学合格评价,2007年在教育部进行的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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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以农科为主体,农学、工学、管理学、理学、经济学、文学、艺术学协调发展。经过多年的办学实践,形成了紧贴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于现代都市型农业的鲜明办学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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