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一男一女互相搀扶着,摇摇晃晃走在小区里,满身的酒气,说着含糊不清的话。随后两人一同回到女子家中,见天色已晚又喝了这么多,女子便安排男子睡在沙发。当一切归于平静后,男人却悄悄爬上了女子的床。

一、一场别有目的的生日宴

李某是一个职场女强人,在初入职场时便展现了很高的业务能力,不仅得到了领导的青睐。几年后,公司越做越大,老领导走后便指明让李某来接班。由于李某的努力和工作能力大家都看在眼里,所以并没有异议。

成为领导后李某快速对办公室成员进行细分,变成各个小组,各司其职,业务效率也是大幅提升。订单越来越多,李某便准备再多招几名员工,找个经验丰富的人来帮助自己。

王某现在所在的公司离自己住的地方非常远,每天都要早起起码3个小时才能赶上上班,久而久之哪怕再年轻的身体也扛不住这样的操劳,随即准备换一个工作。

辞职后王某将自己包装成一位经验丰富的职场精英,想着多份简历多个机会,便向多家公司投去了自己“润色”过的简历。

很快李某看到公司收到的简历,看着简历觉得这个王某就是自己需要的员工,随即联系其面试。王某之前在其他公司也干过人事,对于面试的环节早已了然于胸,更是知道怎么来吹嘘自己的价值和讨领导欢心。

果不其然,王某在李某亲自面试的情况下依然顺利通过,并且给李某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招其当自己的直系下属。王某还是有两把刷子的,不仅能出色完成布置给他的任务,还靠着花言巧语迅速和办公室的同事搞好了关系。

这些也都被李某看在了心里,觉得自己将其招收进来是正确的选择。随即更是对王某倾囊相授,教给了他许多东西。王某看着脸上虽然已有岁月痕迹显现,但依旧风韵无限的李某不禁脸红心跳,但一直不敢有什么非分的举动。

很快,王某的生日到了,也借此向全部门提议来参加自己的生日聚会,并且邀请了李某,李某见此也当作一次团建活动欣然应允。由于王某在职场的圆滑,所以和同事们的关系都还不错,生日当天来了不少人,大家坐在一起吃饭喝酒唱歌好不快活。

来的人多,那自然敬酒的人也很多,作为生日会的主角王某自然没能幸免,很快便喝的晕头转向,而李某作为领导自然是众人巴结的对象,李某平日酒量也不错,自然不会推辞。几轮下来,大家都喝了不少,此时李某也顶不住这么多人敬酒,醉倒在沙发上。这时其他员工便准备将喝多的几人送回家,其中就包括了李某和王某和一名同事。

在给李某的丈夫打完电话后,便想询问王某和另一位同事的住址,由于喝多的缘故二人早已沉沉睡去,叫醒后也是含糊其辞说不清话。此时正好李某丈夫来了,李某也清醒了点知道了二人的情况,随即让众人帮忙将两人扶上自家的车,带二人去自己家睡。

李某丈夫听到老婆都这么说了自然不会多说什么,搀起老婆便带着众人去了停车场。此时感受着风吹,刚才醉酒的二人也逐渐清醒,知道要去领导家睡时也没有提出异议,在没人注意的角落,王某的嘴勾出了一个诡异的微笑。

二、引狼入室

在到小区门口后,那位同事突然发现自己的手机不见了,便想回去找找。李某丈夫见其喝了这么多酒,也是放心不下他一个人回去,便让王某和李某先回去,自己载着同事回去找手机。

王某见此也是搀扶起李某,跟着李某的指示两人回到了李某家,进门后李某给王某找了床被子放在沙发上后便倒在床上沉沉睡去。

此时的王某兴奋异常,因为现在自己正和李某独处一室,在酒精的作用下王某缓缓走向了李某的卧室,并爬上床抱住了李某,而昏昏沉沉的李某还以为是老公回来了便没有任何反应。王某见此情况也是更加大胆,随即和李某发生了关系。而李某还以为是自己的老公所以并未反抗。

可渐渐清醒的李某发现自己身旁的并不是自己的丈夫,而是王某,随即大叫一声推开王某,打电话报了警。当李某丈夫闻讯赶来,警察已经到了。而王某见到李某报警后并不慌张,表示李某对此并未反抗,自己没有强迫李某,不算违法。

但当警察告诉他这种行为已经构成强奸时王某傻了,嘴里一直喃喃着不可能,可警察才不管这些,将王某逮捕。

三、醉酒强奸案法律分析

有人会问,为什么在案例描述的这种情况下,王某没有使用暴力或者胁迫手段还是被认定为强奸呢?

要知道,强奸的构成要件主要是因为违背妇女意志,而不仅仅局限于暴力威胁,如果由于醉酒或者被迷晕等风险不自知的情况,哪怕此时妇女不能明确表示不同意那也会构成强奸。

本案中,王某趁李某醉酒,与其发生了关系,虽然李某并未反抗,但那时李某正处于醉酒状态,无法做出反抗和认知,并将王某错当成了自己丈夫,这种情况显然是违背了妇女意志,属于趁人之危,构成强奸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6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总结

我们要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要对是否违法做出正确判断,哪怕真不违法那也是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事情,切勿由于一时邪念触碰法律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女孩子更要学会保护自己,在外游玩放松一定要让自己时刻保持清醒,不要给歹徒任何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