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近日印发《阜阳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市至少建设普惠托育机构40个,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全市总托位数达到3.92万个左右,千人口托位数达到4.6个。

积极生育支持方面,《方案》明确,依法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完善三孩生育配套措施,增加住房支持政策供给,对依法生育三孩的家庭,每月给予200元育儿津贴,直到孩子满三周岁;落实生育登记制度,推进“出生一件事”联办,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保障女性就业合法权益。

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方面,《方案》明确,推进各级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提升不孕不育诊治技术和服务水平,持续加强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做好出生缺陷患儿基本医疗和康复救助工作,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市县两级儿科质控网络,提高基层儿童保健服务水平。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方面,《方案》明确,强化托育服务政策支持,将托育服务纳入社区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加强托育服务队伍建设,成立市级托育服务行业社会组织,促进托育行业规范发展,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扩大城镇义务教育学位。到2025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方案》提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将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制定优化生育政策的支持措施,确保优化生育政策取得积极成效。到2035年,基本建立积极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和完备服务管理制度,基本形成普惠托育服务体系,人口结构逐步优化,人口素质进一步提升,让优生优育、幼有所育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