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卖电子烟也犯法?”

近日,宜宾筠连县3人因

非法生产、销售水果味电子烟

被采取强制措施!

近日,筠连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成功侦破一起通过网络及物流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非法电子烟产品案。查获电子烟572支,收缴涉案资金28万元,抓获犯罪嫌疑人郭某兵、李某、郭某盛3人。

经查,嫌疑人郭某盛通过微信与李某联系,并通过微信转账、银行卡收款等方式将非法电子烟弹等出售给李某。郭某兵在明知郭某盛售卖的电子烟弹系非法制造的情况下,仍帮助郭某盛通过快递方式将非法电子烟弹发往全国各地。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宜宾公安提示

2022年10月1日起,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的《电子烟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销售电子烟必须严格遵守《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电子烟管理办法》等规定,做到依法合规经营,千万不能被利益蒙蔽,踩踏法律红线,否则必将受到严惩。如果您的身边有人在贩卖水果味的电子烟,或是有发现类似信息出现在抖音、微信、微博等社交平台上,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宜宾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