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法律是社会的准则,是公平正义的保障。但是,当法律被扭曲和漠视的时候,我们还能相信什么呢?近日,在北京某地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70岁的老人骑着无牌无照的电力三轮车逆行横穿马路,与正常行驶的小客车相撞,结果老人骨折住院,小客车司机却被判负次要责任。这样的判决不仅违背了常识和道理,也严重伤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事故发生的经过是这样的: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老人驾驶着一辆加装了车棚的三轮车,在没有任何交通信号灯和标志的情况下,横穿多个机动车道逆行,速度并不慢。在躲过了一辆日产轩逸后,他在最左侧车道与一辆雷克萨斯SUV发生了剧烈碰撞。由于视线受阻,加上事发突然,雷克萨斯司机根本来不及反应和刹车,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三轮车撞上自己的车头。三轮车当场支离破碎,老人被抛出车外,送医后被诊断出6处骨折,颈腹部受伤。而雷克萨斯司机虽然没有受伤,但是他的车子也遭到了严重损坏。

按照常理来说,这样的事故应该是老人负全责,雷克萨斯司机无责。因为老人明显违反了交通规则和法律法规,他没有牌照,没有保险,还逆行横穿马路。他不仅危害了自己的生命安全,也给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和隐患。而雷克萨斯司机则是在自己的车道上正常行驶,并没有闯红灯等违法行为。他完全是一个无辜的受害者。

然而,让人难以接受的是令人匪夷所思的判决:老人负主要责任,雷克萨斯司机负次要责任。理由是雷克萨斯司机没有做到“安全驾驶”,没有及时发现和避让危险。这样的判决简直是荒唐可笑,完全颠倒了黑白和是非。难道雷克萨斯司机就应该预料到会有一个无牌老人逆行横穿马路吗?难道他就应该放弃自己的优先权让给一个违法者吗?难道他就应该为别人的错误买单吗?

这样的判决不仅让雷克萨斯司机感到了冤屈和愤怒,也引起了网友的强烈不满和抗议。有人表示,如果自己是雷克萨斯司机,就会申请行政复议,甚至起诉北京交警。还有人吐槽,这样的判决是在鼓励违法行为,是在打击守法者的积极性。

这样的判决不仅违背了法律的原则和精神,也严重伤害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法律是社会的准则,是公平正义的保障。如果法律不能公正地执行,不能有效地惩治违法者,不能有效地保护受害者,那么法律就失去了它的意义和价值。人们就会对法律失去信心和信任,就会对社会失去信心和信任。这样的后果是非常严重和危险的。

我们不禁要问:无牌老人逆行撞车,司机负次要责任,法律的尊严何在?这样的判决是不是在告诉我们,要求人民守法,而首先不尊重法律的反而是执法者?公信力就是这样一步步被侵蚀的。荒园浊酒待君温,你们究竟想要什么?你们究竟为了什么?你们究竟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