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法国男人,女性脑子里蹦出来的多半是——浪漫。

但是,又有多少人知道,法国男人的浪漫,多半是法国女权运动逼出来的呢?

先说几个看上去风马牛不相及的冷知识:

法国禁止男人以个人的方式私下做亲子鉴定,如果丈夫私自去做亲子鉴定,那么将面临长达一年的监禁和高达15000欧元的罚款。这条法律是1994年制定的。

法国孩子非父亲亲生的比例比较高,有数据显示近六成。

法国男人一旦离婚,无论孩子是否是自己亲生,男性都要支付女性和孩子的抚养费,直到孩子成年为止。

我们再谈谈为什么法国男人这么浪漫······

女权运动的先锋——法国

世界上最早开始女权运动的,是法国(话说回来,法国真的是一个擅长革命的国家)

从法国大革命初期的十月事件到法国女权先驱德古热,在1791年发表了历史上第一份女权宣言,现代意义的女权运动也就此展开。这算是第一波女权运动。

此时的法国女权运动一直受到男性打压。

1944年,借着二战反攻的东风,法国女性第一次获得了普选权利。而此时距离法国男性获得普选,已经过去了将近一个世纪。当波伏娃发表《第二性》时,造成了整个法国的舆论地震。反对者觉得波伏娃离经叛道,而支持者则认为《第二性》大大深化了对性别内涵的认识。

波伏娃

随着女性受教育程度逐步提高,在六十年代开启了法国第二波女权运动。

而在这波运动中,最重要的里程碑就是争取堕胎自由。

1971年,包括波伏娃在内,343位法国各界知名女性,联名签署了一份宣言,呼吁堕胎合法化,并且大胆宣布她们都曾堕过胎。

当时的“米歇尔案”给了堕胎合法化临门一脚,法国在1975年颁布了新法,政府终于承认了女性堕胎的权利。

推动堕胎合法化的女权主义战士——西蒙娜·韦伊

在二十世纪末,随着后现代主义的兴起以及互联网的普及,法国和全世界都迎来了第三波女权浪潮,也就是现代女权运动。

这波女权运动的特点是——激进。

如果形容这三波女权运动,那么第一波就是长跑,虽然路程漫长且过程艰苦,但是目标是明确的。第二波则是短跑,虽然电光火石,但是目标还是比较明确。第三波则是无限制格斗,狠起来连自己人都打。

而让法国男人浪漫的最后一个推手,就是上个世纪末开始的第三波女权运动。

法国现代女权运动

实际上,上个世纪末是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女权运动发展的高峰期,亚洲的日本、韩国,欧洲的法国,正是这波高潮里的佼佼者。

现代女权运动的发展实际上是当时经济高速发展的某种衍生物,在前期破除了女性的受教育权、政治参与等一系列枷锁之后,女性的受教育程度提高,借由经济发展吃到了时代的红利,政治参与度提高,经济上对男性的依附降低,在婚恋市场有更高的话语权和选择权。

比如,日本九十年代就有“四个钱包”“恋爱资本主义”,韩国当时也差不多。而欧亚大陆的另一边,当时的法国,也正发生着相同的情况。

如果一个女的又喜欢长的帅的,又喜欢有钱能满足高消费的,也喜欢甜言蜜语会哄人的,还喜欢高大威猛身体好的,那么怎么办呢?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全都要,只要不结婚就行。

但是,一个男人能集齐这四个优点的,难度有点大,而且即使有也不一定能遇到,那就换个思路,多找几个不就行了。

现代女权不论国家,核心思想就是,婚姻是女性的牢笼。

这是没有任何引导,自然产生的,究其原因,是人类的欲望,欲望一旦控制不住,它就会变的没有止境,谁不想多吃多占呢是吧。

这就为法国男人的浪漫埋下了伏笔。

法国现代女权的神操作

实际上,在欧洲大陆上,法国算是一个比较传统的国家,很简单,法国是欧洲传统的农业国。农业国,必然是以男性为主导,以家庭为基本的生产单位。所以在女权运动开始之前,法国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的。

但是,借着经济发展的东风,以及当时西方白左的助攻,现代女权运动在法国一系列的神操作就此展开。

首当其冲是离婚问题。

法国是出了名的离婚难。中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冷静期才6个月,法国可不是,前前后后加起来可能要几年。

法国共有4种离婚形式,最为和平的是协议离婚,其余的统称为冲突离婚,包括:

· 接受离婚(双方同意离,但财产、子女等问题没有达成一致)

· 过错离婚(一方主张另一方有婚姻过错)

· 因婚姻关系破裂离婚(双方已分居2年以上)

在法国,离婚是一项费钱、费时、费力的割据战,哪怕是和平离婚的花费都是3000欧起跳,还不包括公证费、文书费等后续开支。

2017年起,法国简化了部分离婚手续。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不再需要法官庭审、双方辩论等程序。

但是简化后的离婚程序,还是要几个月。

双方必须聘请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起草一份离婚协议,明确子女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

然后,双方同意协议,进入15天的“冷静期”,才能签字。

接着,协议在7天内送给公证人核查。公证人检查无误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一般来说,从找律师、商定协议到解除婚姻关系整个过程大概需要3个月。

而离婚之后,最坑的就来了。

在法国,如果妻子怀了别人的孩子,这种情况可以成为夫妻离婚的一个理由之一。

根据法国的家庭法,夫妻间如果发生了重大或持久的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申请。其中,婚外生子就属于违反婚姻义务的行为之一。但是,只有妻子怀孕并不能自动导致离婚,需要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并经过法院审理后才能获得离婚。

而根据法国法律的规定,父母有抚养孩子的法定责任,并且离婚后父母都有责任为孩子提供适当的抚养和教养。法律强调无论孩子是不是双方亲生的,父母都应该对孩子负责,不得推脱责任。如果法定的抚养人和亲生父母不同,那么协定抚养费用的责任和支付方式需要双方达成一致后,在离婚判决书中被确认。

也就是说,法国男的即使知道自己老婆怀了别人的孩子后提出离婚,还是得给老婆还有这个孩子抚养费。

当然,从国家角度来说,提高离婚的门槛是为了保持家庭这个基本生产单位不会减少。

如果仅仅是离婚难还不重要,因为如果是传统的法国家庭,男人多半相信妻子生的孩子是自己的。

但是问题就出在法国在1994年出台的一个法律:禁止男人以个人的方式私下做亲子鉴定。

而这项立法,正是女权推动的。

而法国政府给出的理由是:防止打破打破家庭团结,避免孩子遗弃和无人抚养。

当时的背景是:法国超过半数的孩子都是非婚生或者说非现在的父亲亲生的。

当然了,法国也不是不能做亲子鉴定,就是要求比较高:

1. 父母或孩子达到法定年龄:法国法律规定,只有父母或孩子达到法定年龄(通常为18岁)才能自愿进行亲子鉴定。

3. 遵守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规定:法国法律规定,亲子鉴定必须依照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规定进行,亲子鉴定结果不得被泄露给外部人员或机构,仅可在司法程序中使用。

但是即使男人通过亲子鉴定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也只有两个选择:不离婚继续抚养&离婚然后给抚养费。

也就是说,法国男人结婚后如果老婆给自己戴了绿帽子,只有两个选择:

一是继续当做不知道,养这个孩子,虽然不是亲生的,但是毕竟还管你叫爹;

一是离婚,但是在前妻再婚前,继续付赡养费抚养费。

因为法国的离婚法规定:给前妻和孩子的赡养费不能跟离婚原因挂钩,也就是说无论是什么原因离婚的都必须要给这个钱。

得,这两个buff一叠加,法国男人发现只要结婚,就直接成了冤大头。

如果孩子是自己的还好,你好我好大家好。

如果不是自己的:

要么看着自己被戴绿帽子还得给自己老婆还有老婆的私生子花钱,还不能逃避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女权这小算盘打的真叫一个绝,你帮我买各种化妆品和包包,我帮你戴不同款式的绿帽,完了你还不敢离婚。

要么离婚,看着老婆找小白脸继续逍遥快活,只要前妻不结婚,自己还得花钱养三个人。对女人来说简直生活乐无边啊。

虽然这对女性来说是获得了婚内的绝对优势权利,政府还有法律只保护女性和孩子的权利,进一步来说是为了避免给社会造成负担,把全部的责任都丢给了女人的丈夫,反过来男人连要求妻子忠贞的权利都没了。甚至没有权利确定孩子是不是自己亲生的,这给谁谁愿意啊?你这不欺负老实人吗?

但是法国男人又不傻。

浪漫是法国男人的反击

既然在法律上法国男人已经得不到任何好处,结了婚就跟交了卖身契一样,那么就从根上解决这个问题:不结婚。只要不结婚,所有的法律统统不起作用。

你有你的浪法,我也有我的浪法。

恋爱咱们该谈就谈,孩子咱们该生就生,但是坚决不做接盘侠,想结婚套牢我?真当我傻?

在面对咄咄逼人的极端女权时,优雅的法国男人选择了一种不同于日本男人的躺平与韩国男人的魔法对轰的新方式:浪漫。

与结婚相比,浪漫简直太有性价比了:天天过情人节?没问题。天天哄你开心?没问题。只要不结婚,都好说。

谈结婚?立马提裤子连夜跑路。谁也别想套牢我。

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国男人看起来那么浪漫的原因:极其主动,但很少负责。生下的孩子我愿意养就养,我要是不愿意养,那就辛苦你了,伟大的单亲妈妈,您受累,我先溜了。

不结婚,意味着生育率降低,鉴于之前自己埋下的隐患,法国政府只好将错就错,又出台了个新规定:PACS(公民同居契约)。

啥意思呢?这婚,你们爱结不结,只要生孩子就行。

简单的说,两个人可以一起生活,一起养育孩子,家庭开支双方AA就好。

一旦关系不愿意继续,就可以直接分开,这样就不会牵扯到任何法律问题,直接解除了离婚带来的后顾之忧。

这也就是为什么法国这几年结婚率低但是生育率在欧洲一众国家还算可以的原因······

这都是后话。

再说回法国男人的浪漫。

在这样完全不负责的社会环境下,法国男性越来越会撩妹,越来越浪漫,提起裤子就翻脸太正常不过了。在这样严重不公平的法律支持之下,法国女权实际上已经践踏了法国男性的基本人权。至此,法国男性不再重视家庭,不再重视婚姻,愿意抚养孩子的男性也越来越少。

PACS这种制度对于单亲妈妈并没有多有好,毕竟靠自己一个人养娃。男人跟你同居花的钱比结婚花的钱少多了,因为男人可以随时提裤子跑路,毕竟你们没结婚,法律管不着。国家直接帮着女性去父留子了。

持续性后果

之前说过,韩国极端女权为了利益最大化出台了一个“男性求爱超过三次就算犯罪”的法律,结果韩国男性直接不结婚。

那么,法国女权出台的“禁止男性私自做亲子鉴定”算是有异曲同工之妙。

都想套牢男性的同时给自己最大的限度的自由,获得最大的利益。结果最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前面说过,为了提高生育率,法国政府出台了PACS这种制度,实际上,由于禁止私自亲子鉴定带来结婚率和生育率直线下降的惨痛后果,法国政府花了大量的真金白银去提高生育率。

但是,结婚率一时半会是上不去了,大量的单亲妈妈的事实无法改变,激进女权争取到的不公正利益,导致法国男人不再对爱情和家庭负责。

如果女性自身是优秀的,有着稳定的工作,有着丰厚的收入,结合法国丰厚的社会福利,单亲妈妈的日子还算可以。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单亲妈妈都有那么高的收入,失去了男人的工资,日子并不好过。

原本是为了套牢男性的法律,最后被套住的反而是女性。

极端女权的一切动作,是建立在男性会像传统一样对家庭负责,他们会一直存钱供养女人和孩子,会一直愿意和女人结婚生子,会一直忠诚于婚姻和家庭,即使女性玩的再花也不会放弃的基础上。但这种假设是不符合现实的。因为男性也会变化,适应环境和规则。

婚姻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是一种微妙的平衡与妥协,双方都要放弃一些东西。但是,一旦有一方试图打破这种平衡,试图获取最大利益,那么,另一方必然会有损失,最后的结果是关系的破裂·····

但是这种关系的破裂由谁来买单?

那就是普通女性。极端女权吃到了红利,但是普通女性却要莫名背上极端女权的锅,即使她不是。

这里有个问题,所有女性都是女权吗?每个法国女人都是荡妇吗?每个法国女性都会出轨,并且怀上情人的孩子让自己老公养吗?当然不是。

普通的法国女性渴望法国男性回归家庭,可惜,那些浪惯了的男人,又有多少人会愿意过那种哼哧哼哧养孩子养家庭的苦活累活呢?

中国有句老话,叫一粒老鼠屎坏一锅粥,一锅粥只要进了一粒老鼠屎,整锅粥都会被倒掉。锅里的粥即使拼命证明自己没有被那粒老鼠屎污染,但是喝粥的人也会万分小心,如果想喝的安心,那还是换一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