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长位于安徽最东部,素有“安徽东大门”之称,除西面与本省来安县接壤外,其余三面皆被江苏五县市区(高邮、仪征、金湖、盱眙、六合)环抱。特殊的地理区位使得皖苏接边地区社会治安情况复杂,源于自然资源、社会婚姻、农业水利、劳务用工等问题产生的纠纷矛盾时有发生。

锻造“两支队伍”

凝聚基层治理专业力量

一是发展专职调解员队伍。扎实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形式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选聘一批具备基层工作经验和一定法律知识的专职调解员。不断强化专职调解员队伍力量。建立健全调解员专家库,专家库成员共37人,主要由律师、资深调解员、信访工作者、退休法官、司法所所长等组成,为重大疑难复杂纠纷提供法律、政策和专业支持。二是组建调解志愿服务队。积极发动群众,以接边镇(街)为单位,组建一支由20到30人组成的“有话您说,有事我帮”调解志愿队,免费担当“和事佬”,队员由党员志愿者、群众代表、威望较高的乡贤、网格员、村干、人大代表等组成,且统一配备队服。

探索“三种模式”

促进跨域纠纷多元化解

一是突破“单兵作战”,联调网络立体化。八十年代初期,皖苏冶山地区因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常引发群体性事件,两地人员交往频繁致使矛盾纠纷日益增多。1986年7月,在南京六合、滁州天长两地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协调下,成立苏皖冶长联合调解委员会,在全国首开跨省联调工作的“先例”(现更名为皖苏冶山接边地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认真总结、借鉴、复制皖苏冶山地区联调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7年4月,成立“皖苏天长、高邮、仪征接边地区联合调解委员会”、“皖苏天长、金湖、盱眙接边区联合调解委员会”、“安徽省天长、来安接边地区联合调解委员会”。自此皖苏两省7个县市区,25个乡镇(街道)、1个铁矿企业和84个村(社区)实现了跨省联调组织全覆盖,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网络。二是突破“资源限制”,强化纠纷协同解决。整合各方资源,充分发挥“三调联动”机制优势,主动对接公安派出所、基层法庭等积极开展联动排查调解工作。依托警民联调室,实现纠纷信息无缝对接;对于跨域纠纷调解协议履行困难的,引导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保障调解协议顺利履行;对调解不成、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及时提供法律援助。接边乡镇均设立联调工作室,工作流程、制度等标牌标识上墙,跨省纠纷按“调解最有利”原则就近调解。跨域纠纷统一由一地受理申请,统一调解流程、台账、文书,提高辨识度,方便群众。三是突破传统调解,走数字融通之路。2018年11月,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实施,跨省联调工作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发挥“大数据+铁脚板”的叠加优势,利用天长核心区位辐射优势,在县级打造联调指挥中心,在镇级设分中心,实现矛盾排查、指派、化解、反馈集于一体,推动皖苏跨省接边地区一站式解纷资源共享;依托调解小程序推进在线调解,纠纷当事人进行一键申请,实现纠纷化解“零跑腿”;跨域同级精准对接,接边地区调解员信息共享,建“联络簿”,拉“微信群”,纠纷信息迅速抄单、派送、化解调处,做到“牵一发而动全身”,实现跨域纠纷调处全覆盖。

完善“四个机制”

护航联调高质量发展

一是“重协作”五联机制。不断完善接边矛盾纠纷联防联调协作机制,建立健全联席互访、联通互惠、联防互动、联调互查、联帮互助“五联机制”。皖苏联合调解组织建立以来,接边地区司法行政机关共同制定并多次修订《联调工作章程》和《联调工作细则》。皖苏接边地区司法行政机关交换地方性法规80余件、交流联调工作信息100余条,完善章程和规章制度21次。接边各地已建立稳定的合作交流机制,政府层面每片区每年召开一次年会,现已连续召开37届,接边司法行政机关定期召开联席座谈会,接边镇(街道)经常性召开矛盾调处对接会议。二是“引流量”助推机制。通过以案释法,宣传典型,以喜闻乐见的形式向接边地区群众宣传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收集一线案例,善于总结边界治理工作实践中的新举措、新模式,写好联调剧本、讲好联调故事,及时、全面报道工作开展成效,进一步扩大联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对联调工作的知晓率、关注率。三是“紧纽带”保障机制。通过不定期举办联谊活动,加深接边镇(街)、村(社区)、企业调解员之间的感情,增进睦邻友好关系。积极争取联调工作经费,落实基层人民调解以案补贴发放机制,提高接边联调案件的补贴标准,同时经费向村级倾斜,通过加大激励,有效提升调解员联调积极性。四是“促提升”反哺机制。三十多年来,皖苏接边地区联合调解组织共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7000余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20余起,防止民间纠纷引起的自杀事件62件,制止群体性纠纷330余起。2018年以来,联调平台借助市级商会、金融、知识产权等行专调委会专业力量,累计帮助解决接边地区民营企业经济类及劳动争议类纠纷200余起,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时代背景下,接边联调法治桥梁已成为皖苏两省平安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经贸交流合作的共赢之桥。

来源: 天长市司法局

编辑:方航

校对:阳阳

审核:徐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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