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去年底就有耳闻听说要上线电动自行车新规,终于在今年的7月1日迎来了它的正式上线,当看到新规出台,相信大多数人都要不由发出内心的感慨,果然聚焦灯光和镜头下,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人家提不出的,规定的制定者,真的是为老百姓操碎了心。

下图是网友根据新规整理出的简洁微缩版,按照一个新规出台的目的和初衷,我们作为老百姓理应理解成是基于骑行者生命安全考量的,是旨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例如时速控制、能否载人、对生产环节的把控、电动车质量控制,禁酒后骑行、或者骑行者是否佩戴安全头盔等。

毕竟电动自行车是国内百姓最常用最青睐最便捷省钱的交通工具,款式之多、存量之大、堪称交通工具数量之最,而关乎它的内容也是和老百姓最息息相关的,回顾以往,很多惨烈的交通和安全事故,正因为其本身存在的隐患和漏洞以及驾驶人不良的驾驶习惯导致,才需要出台新规去控制、规范、或者强制要求达到较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但相关专家在考量制定电动车法规时,应该从实际着眼,而不是上帝视角脱离现实,不得不说就出台的新规而言,根本没法达到大众的认可,不是没有原因的。我们先来看下7月1日电动自行车新规的最全整理:

我敢说,根据上图整理的规定,支持的声音肯定有,但目的不一,有的单纯为博流量,有的是纯纯靠想象,但绝对不是少数人持有反驳意见,指定一个新规,我们老百姓不懂,但一个规则的出台应该是严谨的,而不是脱离实际,以牺牲老百姓的便利为条件,大家心里还是清楚的,难道真的就没有一丝需要反思和改进的地方吗?显然不是。

把内容逐条来看,前三条,毕竟是交通工具,只要速度存在危险也同在,规范好骑行人的驾驶行为肯定重要,过斑马线的规定虽然感觉有点过,但其实也是有法可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这点肯定是考虑了人行横道斑马线上行人安全的因素,可以理解,也无可厚非。

从第四条开始,我就想问问专家们,需要载人的须购入指定车型,假设我买了可以带娃的车,但二胎怎么办?家里只有妈妈要送两个孩子上学的,是不是还得分两趟送?还是只带一个娃,把另一个打包快递到学校去?不食人间烟火的专家们真的以为人人家里的地库都停着电动汽车吗?作为底层的普通百姓,有一个成年人照看孩子又要上班挣钱已经很不容易了,遇到几个孩子同时上学,该怎么办?

第七点没啥好说的,如果有抱着头盔无用态度的,建议去看看交通事故合集,每年有多少人意外惨死车轮是因为没带头盔而导致的,个人理解,头盔毕竟是生命的最后一道防线。

第八条,这个规定的脑回路闻所未闻,没听过哪个行业这样操作的,一个产品生产出来是面向社会进行销售的,你不从源头上把控,不抓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反而要求老百姓对产品进行鉴别,我能说句离大谱吗?照这个理,老百姓买到假药是不是也是自己的责任?被罚款呢。搞笑来的?

第十二条,是不是扯淡我说了不算,网友们说了算,反正看到差点把我笑出猪叫声,禁止整夜充电,你让我怎么禁?我一天工作腰酸背痛腿抽筋,回来好不容易做个饭缓口气,还要我把电动车当大爷伺候,根据电动车说明书,充电时间在六到八个小时,假设晚七点下班,七点半充上电,我还必须得在凌晨两点去地下车库拔电?

综上种种,也不难理解新规遭到众多网友排斥,根本问题是:制定规则的人不骑电动车,骑电动车的人又无法参与规则的制定。如果有天电动汽车要求推行过红绿灯路口就公平了。

这么看来,如此不接地气的新规出台后,广东出现了一批年轻人,开启了一种全新的轮椅出行方式也不足为奇了,全新的交通工具是——电动轮椅

不得不说对新年轻人是相当的佩服但同时这也是人们的无奈之举,电动车严格按照新规,某种程度也是成了摆设,根本失去了原有的便捷性,别的不说,还真建议厂家研发一款高速轮椅满足出行需求。同时,为了保证广大市民的出行安全和降低交通事故死亡率,建议取消汽车上路,或者上路市区道路不得超过30km,这样就不会有车祸了。

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人,真的是为我们百姓操碎了心,对这次的电动自行车新规,你怎么看?欢迎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