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思议,广东广州,张老板店里来了一位客人吃完饭肚子疼,张老板把客人送到医院后就查看监控,看到眼前的一幕他大惊失色。
原来,当天张老板的店里来了一位客人,吃完饭后肚子疼,张老板,把客人送到医院后就马上查看了监控。
监控显示,张老板的店里来了一个女子
,她手里拎着一个黑色的方便袋,进到店里面,女子点了一份猪脚饭。张老板在给这名女子点完餐后,就去忙他的事情去了。
这名女子并没有吃,就开始东张西望,在确定没有人注意到她后,她从黑色袋子里面,拿出一个瓶子,从瓶子里倒了一些不明液水在碗里,搅拌了几下,就倒在自己的饭里,然后饭都没有吃就走了。
吃了张老板家饭后中毒的客人,应该就是喝了这名女子加了料的汤,才会中毒的。张老板在看完这段监吓得就马上报警了。
现在,民警对桶里的汤提取了样本,目前正在等待化验结果。
看到这一幕,真的是不可思议,女人狠起来真不要命。不管出自什么原因,女子已经违法了。
同行是冤家,可能女子也是做餐饮,是同行由于嫉妒故意投毒?还是店家曾经无意中得罪过该女子?不管怎么样都不该用投毒来报复店家,你伤害的是无辜的人的生命。这种行为实在是罪大恶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刑法第114条规定,犯投毒罪的,尚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刑法第115条规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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