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总是猝不及防,没人能预知它会以何种方式降临。近日,黑龙江一对夫妻遭遇了现实版“熊出没”!

据媒体消息,7月8日,黑龙江绥化,赵先生携妻子驾车外出旅行途中,一只野生黑熊突然窜入高速公路,扑上车头,导致翻车,两人摔进沟摔成脑震荡。

永远不知道意外和明天哪一个先来,本是一次诗与远方的追寻,刚一出门,夫妻俩就遭遇了意外。

赵先生称,本打算做一个旅行号,没想到第一站就出事了!

事发后,警方勘验现场,给出了认定结论:当时车速100码,赵先生无责。

而赵先生的损失却十分惨重:车子几乎报废,两人摔成脑震荡,妻子还躺在医院里。

肇事的黑熊,也因撞击过猛,当场死亡。赵先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损失谁来赔?

于是,赵先生想到了高速公路管理部门,他下一步打算高速公路的责任!

能找到一个承担责任者,对赵先生而言无疑是柳暗花明,而“他的打算”也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一位网友说:

不懂就问,现在别说高速了,就算是一般的路面,被石头击中之类的,都可以找当地部门索赔的。

还有人说:

根据谁修建谁收费,谁营运谁负责的原则,高速公路相关部门应承担全部责任。

网友都说得有理有据,总结了一下:

1.动物是没有思想的,再说了高速是收费的,不是免费的,肯定有责任。

2.高速是禁止行人,禁止摩托车,禁止非机动车,收费肯定负有管理与营运的责任。

3.让黑熊闯入高速,属于渎职失职。

也有人说,赵先生就是想方设法降低自己的损失,撞死了熊谁负责?肯定是夫妻俩负全责。

1.这对夫妻驾车行驶一定要有提前安全预防措施,狗熊没有文化,所以狗熊不需要承担责任;

2,夫妻是有车一族,而狗熊是步行的,属于弱势群体,且没有购买保险的能力,所以狗熊也不承担责任;

3.因为夫妻二人有能力有责任避免在行驶中撞击他人他物,而没见做到,致使高速公路部分路面出现通行障碍。

也有人说,黑熊出没高速公路,属于异常事件,驾驶员正常行驶无违规,这起事故完全是“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应当由保险公司理赔。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到底谁来担责?您有什么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