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佳实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京海市监处罚〔2023〕8676号显示,经查,当事人销售的天绿竹素贞食品腐竹,生产日期为2022年5月23日,保质期为9个月,举报人于购买时已过期,属过期销售,销售价格为9元/袋,销售2袋共计18元。2023年3月10日购进粮信源凉皮,生产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保质期为2天,举报人于购买时已过期,属过期销售,销售价格为5.5元/袋,销售5袋共计27.5元。豪土早餐吐司面包(散装称重)保质期60天,举报人购买时已过期,属过期销售,销售价格48元/公斤,销售1.452公斤共计69.12元。综上,当事人货值金额为114.62元,违法所得114.62元。

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法对当事人罚款35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4.62元,并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从天眼查信息获悉,这已经是该公司近三个月内第二次被行政处罚。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永定路街道办事处对该公司罚款1000元。据悉,2023年4月7日9时30分,该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16号楼下(太平路粮店)一层102号便民一刻钟门前有堆放一个塑料筐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相关规定。

此外,去年4月,该公司在北京市海淀区太平路16号楼下(太平路粮店)一层102号底商门楣处悬挂内容为“便民生鲜超市于4月16日盛大开业欢迎光临”的条幅,属于未经批准设置标语宣传品。违反了《北京市标语宣传品设置管理规定》,被罚款1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佳实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1月,法定代表人为马华鹏。北京佳实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则于去年4月成立,经营范围包括理发服务;食品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