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新能源经开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
实施办法(试 行)
(2021年5月)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南阳新能源经开区企业营商环境,解决园区内企业职工子女入学问题,促进经开区健康发展,根据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宛区政纪〔2020〕32号)文件,经区教体局和经开区管委会商议,现制定南阳新能源经开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国家规定的招生政策,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
(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市子女同等对待原则。对经开区企业员工子女户籍不在中心城区的,区教体局强化服务意识,简化入学流程和证明要求,畅通入学渠道。各中小学校做到“四统一”:统一编班、统一管理、统一教学、统一活动,确保企业员工子女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三)坚持注册地在经开区的“四上企业”原则。企业为当年度5月份统计范围内注册地在经开区、正常生产经营的“四上企业”。
二、入学学校
为南阳新能源经开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提供的初中有:市三中王堂校区、市三中伏牛路校区、第二完全学校初中部、第十完全学校初中部;小学有:溧河乡王堂小学、郭店小学、皇杜庄小学、胡砦小学、十里铺小学、第二完全学校小学部、第十完全学校小学部。
三、办理程序
(一)摸底与申报。经开区企业员工适龄子女当年有入学意愿的,如实填写《经开区企业员工子女入学申请表》,出具身份证、户口簿及人才信息等相关材料,经所在工作企业工会核实盖章后,当年6月底前向经开区管委会提出申请(地址:溧河物流园D8楼三楼综合办公室,联系电话:60191567)。
(二)审核与安排。经开区管委会会同区教体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普通员工子女,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统一安排到企业相近的学校就读。对于企业董事、副总经理以上高管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子女,须提供父母企业的任职文件、聘用合同等材料,根据家长需求,优先安排在第二、第十完全学校义务部等优质学校就读。
(三)做到三个“一律”。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子女在宛城区就读的,一律简化手续、优质服务;对企业董事、副总经理以上高管、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子女有入学需求的,一律第一时间优先解决;企业员工子女有入学需求的,一律享受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等待遇,应入尽入。学校要主动服务,采取到企业送入学明白卡、宣讲入学政策、与员工面对面沟通等方式,解决企业职工的后顾之忧,提升经开区的吸引力。
四、其他事项
(一)经开区企业员工所在企业有以下情况的不接受子女入学申报:1.上年度发生安全、环保、消防等重大事故或有违法行为的;2.拒不配合经开区工作的;3.已破产、停产的。
(二)企业员工要严格按照规定如实申报,所在单位(企业)要严格审核把关,如发现弄虚作假及其他违规违法行为,从发现之年起,取消该企业员工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待遇资格,所在单位3年内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申请。
(三)经开区企业员工子女入中心城区高中学校就读,须当年在中心城区初中参加中招考试,达到高中录取分数线且被高中录取的,方能进入相应高中就读;入幼儿园就读,由于学前教育属非义务教育,家长可选择将子女送到便利接送的溧河乡第一中心幼儿园,第二、第十完全学校幼儿园就读,亦可到园区内的民办幼儿园就读。
(四)本办法由经开区管委会、区教体局负责解释。
来源:宛城区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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