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方便群众生活,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和《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许昌市人民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对4条道路进行命名,新名称从公布之日起开始使用。
请各地各部门在今后的文件处理、新闻报道、公安户籍管理、邮电通讯、交通运输、供电供水、供气供暖、测绘编图、印刷出版、广告宣传、房产开发、注册登记等工作中依法使用标准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命名、更名地名。对已建成并正式命名的道路,要及时设置地名标志,做好维护管理。
附件:
1.许昌市部分地名
2.许昌市4条道路位置图
附件1
许昌市部分地名
一、东城区2条道路
1.望梅街。位于陈庄街以北,西起居民区,东至青梅路。
2.三若街。位于天宝东路以北,西起文峰中路,东至八龙路。
二、建安区2条道路
3.延康路。位于忠武路以东,北起北航路,南至许田路。
4.许田路。位于新元大道以南,西起延康路,东至中原路。
附件2
许昌市4条道路位置图
编辑:齐畅
审核:王淼
终审:方炽
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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