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什么我要赔钱!明明是他偷了我的车!”自己的财物被偷,只是踹了偷东西的小偷一脚,居然要面临天价索赔?别说踹一脚,就是打一顿都不解气,凭什么反过来还要给小偷赔偿!
山东青岛的葛先生就遇上了这种倒霉事,面对小偷家属的疯狂叫嚣和咒骂,葛先生觉得自己像个怨种。
虽然开庭前自己的代理律师多次向葛先生保证,这起案件绝对不会对自己有任何影响,葛先生依旧感觉自己十分委屈。
【案件讲述】
葛先生拥有一份专业对口,薪水十分丰厚的工作,可惜公司和住址之间的距离较远,每天通勤十分不方便。为了方便上下班,葛先生选购了一辆电动车,每天骑着它在公司和家之间两点一线来回奔波。
电动车虽然价格不高,经历过几年的风吹雨打,外观已经略显陈旧,部分零件也早已损坏更换,葛先生却十分喜爱这位每天陪伴自己的老伙计。平日里骑着它四处游玩,走街串巷十分方便,一人一车早已建立起深厚的友谊。
事发当天,葛先生骑着电动车前往一家常去的面馆吃面。这家面馆位置比较偏僻,但价格实惠口味独特,十分受当地人的欢迎,新老顾客源源不断。
葛先生到达面馆时正值饭点,不算大的面馆里面坐满了享用美食的顾客,门口密密麻麻摆满了各种交通工具,葛先生的电动车体积较大,很难在店门口找到加塞的地方。葛先生别无他选,只好将电动车停到了距离面馆稍远的位置。
将电动车停好后,葛先生拔出钥匙就要下车,突然就回想起上次来吃面时和老板的闲聊。老板叮嘱他,来吃面时一定要记得将车子锁好,这附近常常有偷电动车的小偷出没,不要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葛先生看着自己的电动车犹豫了几秒,还是放心大胆地离开,将自己没有上锁的电动车留在了原地。葛先生自信地想:自己这辆电动车外表非常破旧,根本没有值得小偷偷走的价值。
葛先生就这么放心大胆地走进面馆,慢悠悠地享受起美食。当他满足地走出面馆时,电动车却不见了。
葛先生沿着记忆中停放电动车的街道走了几个来回都没能找到自己的那辆电动车。一开始葛先生以为是被后面停车的人挪动了位置,来回找了几趟都没有发现自己的电动车后,葛先生终于接受了自己的电动车被偷车贼偷走的现实。
其实,只是电动车丢了葛先生或许并不会那么着急,他会优先考虑乘坐公交或者打车前往派出所,寻求警方的帮助,通过警方的帮助找回自己的爱车。
问题是,平时大大咧咧惯了的葛先生有一个不太好的习惯,他将身份证等杂物不管重不重要都一股脑塞进了电动车的夹层里。身份证弄丢了不仅补办十分麻烦,平时工作出行也会受到极大的影响。
葛先生急得焦头烂额,他怎么也没想到这种倒霉事会落在自己头上。他立刻向附近的店面和路人询问有没有看见自己的电动车,试图找到蛛丝马迹能找到偷车贼的信息,让自己的爱车重新回到自己的身边。
面馆附近人员流动量大,电动车走走停停如同恒河沙数,葛先生连同几人都对他的电动车没有丝毫印象。正在葛先生陷入绝望的时候,一个坐在附近纳凉的大爷向他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
大爷表示,他前不久看到一个行动十分怪异的人,他从路边推走了一辆看起来很旧的电动车,半点没有用钥匙打开电源骑着走的意思。而那辆电动车看起来并不像是没电或爆胎的样子。
大爷还因为好奇还大声询问了男子为啥不用钥匙打开电源骑着走,并没有得到推测男子的回复,那人头也不回,仿佛身后有洪水猛兽一般推着车就走了。
葛先生一听,立刻就对大爷口中的神秘推车男子产生了怀疑,他笃定被推走的就是自己的电动车。
大爷热心地表示,推车男子刚走没多久,现在去追绝对来得及。果然如大爷所说,葛先生顺着大爷指出的方向追了几百米后,立刻找到了自己丢失的电动车。
偷车贼是一个50岁左右的中年男子,因为电动车十分笨重,他只能费力地推动向前。
葛先生发现自己的爱车后,立刻加快速度追上前去,大声喝止偷车贼的动作:“给我站住!把我的车还给我”
偷车贼没想到葛先生居然这么快就能追上来,看着手中好不容易偷来的电动车他并不甘心就这么交出去。小偷决定放手一搏,心一狠,用尽全力推着电动车就向前跑了起来。
小偷毕竟年纪大了,在体力上完全无法和年轻力壮的葛先生相比,再加上推着笨重的电动车慌忙逃窜,没跑几步就被葛先生大步追上。
爱车被偷,偷车贼还在看到失主后想着推车逃跑。葛先生被偷车贼的奇葩操作气到发笑,年轻气盛的他快步上前将自己的电动车从偷车贼手中夺回。
葛先生先是检查了一下电动车的外观没有损坏、车内的物品没有丢失,之后抬起一脚就踢在了偷车贼的身上,将这个胆大包天的偷车贼一脚踹翻在地。
踹完偷车贼泄愤后,葛先生插上了车钥匙,就要骑车离开。走之前葛先生还不忘回头对偷车贼放几句狠话,警告他及时收手莫要知法犯法,误入歧途。
让葛先生没想到的是,身后的偷车贼居然蜷缩在地上,捂住胸口,表情十分痛苦。因为两人之间的冲突闹出了很大的动静,现在偷车贼痛苦地倒在地上,一时间周围围观的人群议论纷纷。
葛先生顿感大事不妙,他的脑海中闪过无数“被碰瓷”的社会新闻,害怕被恶意讹诈的葛先生立刻拨打了急救电话,将偷车贼送往医院。
救护车到达现场将偷车贼带走治疗后,葛先生就头也不回地骑车离开了现场。过了几天,葛先生几乎要将偷车贼这件事忘在脑后时,他接到了来自公安局的电话。
电话里通过警方告诉葛先生,案发当天,偷车贼曹某被送往医院后因突发心脏病抢救无效死亡。因为没有曹某的具体信息,医院报警转交警方处理此事,为调查曹某死因,警方联系上了葛先生询问当天案发时的详细情况。
警方表示,偷车贼曹某患有冠心病,案发当天,在葛先生追上他后,担心被抓的曹某精神紧张,突然加速剧烈运动,从而诱发心脏病猝死。
面对警方出具的死亡鉴定,葛先生并无异议,而曹某的家属却无法接受曹某的死亡,他们认定是葛先生才导致了曹某的死亡,并以此为由要求警方对葛先生进行处罚。
面对曹某家属的诉求,警方调查后表示,曹某偷车的行为有错在先,且死亡原因为偷车贼自己的病情导致的死亡,与葛先生踹上去的那一脚没有直接关系,不涉及刑事案件,不予立案调查。
曹某的家属却不管这么多,曹某的去世让这个家庭失去了主心骨和顶梁柱。他们坚定地认为葛先生就是导致曹某死亡的罪魁祸首,如果葛先生当天放弃寻找电动车,没有对曹某进行追逐,没有踹曹某那一脚,曹某就不会心脏病发去世。
既然公安局不立案,曹某的家属索性将葛先生告上法院,起诉车主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12万。
葛先生接到法院传票后哭笑不得,他自认在本案中没有任何过错,从偷车贼曹某那里追回自己的财物是合理合法的行为。或许自己因为冲动踹向曹某的行为有些许过激,但曹某的死亡绝对和自己没有一分钱的关系。
葛先生认为,曹某家属向他索要天价赔偿,分明是在打着受害者的旗号进行敲诈勒索。
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葛先生联系了律师为自己在法庭上进行辩护,面对曹某家属的咄咄逼人,葛先生忍不住发出怒吼:“他是偷车贼!我只是找回自己的车,究竟有什么错?”
最终,本案经法院审理认为,葛先生追回自己被盗的电动车并没有过错。但葛先生拿回电动车后,冲动之下用力踹了曹某一脚,在一定程度上成了曹某心脏病发作的诱因,因此对曹某的死亡负有一定的责任。
而葛先生在发现曹某心脏病发后,及时拨打了急救电话对曹某进行救治,履行了自己的救助义务。
再加上曹某偷盗葛先生电动车有错在先,而且主要原因并不在葛先生身上。所以,综合各项原因考虑,法院判处葛先生需要在本案中承担小部分责任,向曹某家属赔偿损失共计5.6万元。
【以案释法】
一、曹某偷车的行为在法律中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曹某偷窃葛先生的电动车的行为,对葛先生的私人财产造成了损害,其行为涉嫌盗窃罪。
而曹某家属所谓的葛先生不应该追逐曹某要回自己的合法财产等说法,属于诡辩。并不能在法律意义上得到支持。
另外,曹某死亡的主要原因是心脏病突发。
曹某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知道自己患有严重心脏疾病依旧实施偷窃,那么他就应该对自己的死亡负全责。
二、如果葛先生没有对曹某踹那一脚,是否还需要对曹某的死亡承担责任?
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本案中,葛某从偷车贼手中夺回自己的电动车,在法律上是存在一定的防卫性质。因此,在没有单方面肢体冲突的前提下,葛先生其实并不需要对曹某的死亡负责。
而葛先生对曹某的心脏病历史并不知晓,上文中也详细解释了曹某需要对自己的死亡负全责。因此,公安机关针对曹某家属向葛先生提出指控不予立案的做法是合理的。
电动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一项重要选择,如何防范电动车盗窃,保护自己的财产安全,只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1、人离车就上锁。葛先生的前车之鉴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只要离开电动车,无论去哪里,走多远,都要记得及时将电动车上锁,不给偷车贼留下可乘之机。
2、装备全人安心。随着科技的发展,电动车也可以加装先进的定位防盗功能,在电动车被盗后,可以通过GPS定位,迅速找到丢失车辆。同时,给电动车再加一把锁,通过物理防盗的方式筑牢安全防线。
3、停在划定的安全区域。电动车随意停放不仅影响市容还容易丢失被盗。将电动车主动停放在划定的区域内,不仅有监控可以保障电动车的安全,还可以让我们的城市市容更加美观。
电动车偷盗案件近几年频繁发生,车主们一定要增强安全意识,注意安全防范。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巡逻力度,打击违法犯罪。双管齐下,定能让类似的偷盗案件大幅下降。
同时车主们还要牢记电动车不进电梯不上楼、安全充电等消防安全意识,以及骑车遵守交通规则不逆行、戴头盔等行车安全规范。将安全意识牢记心间,保障自身安全。
对于本案您有什么见解和看法,欢迎评论区留言。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