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调一下:

酒驾醉驾不仅严重影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形象,也是“四风”腐败滋长的温床。

自从河南警官徐科长,保护驾驶员酒驾,掏出警官证,拨打热线求助电话,成功逃过一劫后,火遍全网,当然,他们也被组织处理过了。

笔者认为,

公权力必须接受监督和约束,而且对监督公权力要严而又严,不能糊弄老百姓,不能搞特殊对待,涉嫌违法的要比老百姓处理更重,但被保护的王某,因为目前时间已经过了很长,而且现场也没有进行酒精测量,所以无法判定他到底是酒驾还是醉驾,如果王某的行为仅仅只是老百姓(无人保护),也无可厚非但是,然而王某的行为,却是因为被公权力滥用导致的无法求证,所以这种行为就是特别引发百姓质疑,特别是如果王某是公职人员,那不仅老百姓有意见,甚至那些已经被严肃处理的,因为酒驾醉驾被双开的官员们也会有意见,公平公正如何体现?

徐科长的事情,还要等官方给予一一回应。

怎么回应?

什么态度回应?

标准是什么?

都是一次非常检验法治思想和党性修养的试金石。

切不可错上加错,把老百姓当傻瓜,切不可官官相护,切不可敷衍塞责!

今天我们不妨到云南省看一看,近些年都有哪些党员干部,哪些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呢?他们都受到了什么样的处理呢?

近年来,云南省大力打击酒驾醉驾行为,采取及时曝光的原则。据统计,目前已经有153名党员或公职人员因酒驾醉驾,被通报,被处理,其中还有部分二次酒驾的,也有交警自己酒驾被查的,特别是也有部分教师酒驾被通报。

一、暂未公布处理结果:78人

第一部分内容,为未处理的酒驾醉驾人员,他们是从去年12月份开始通报,一直到今年6月份,发现就通报,查处就通报,毫不手软,绝不姑息。

下面按照月份顺序进行通报如下:

2022年12月份:4人

夏金华,中共党员,沾益区大坡乡耕德村委会副主任

2022年12月1日01时0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袁齐勇,中共党员,沾益区大坡乡德威村委会村民

2022年12月11日14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陈石生,中共党员,沾益区大坡乡亮泉村委会许官田村党支部书记

2022年12月11日14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肖正东,中共党员,沾益区大坡乡天生桥村委会副主任

2022年12月28日11时3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一月份:25人

张 强,中共党员,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大营街社区五组居民

2023年1月22日01时4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任继学,中共党员,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任井社区九组居民

2023年1月18日01时许,因涉嫌赌博被公安机关查处。

梁树金,中共党员,玉溪市红塔区大营街街道赵桅社区七组居民

2023年1月14日19时3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周 丽,中共党员,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后所社区六组居民

2023年1月13日00时5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杨泽斌,中共党员,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街道瓦窑社区一组居民

2023年1月6日20时2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永平,昆明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安宁市分局工作人员

2023年1月23日21:3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立华,中共党员,玉溪市元江县司法局股长。

2023年1月23日20:56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劲松,中共党员,昭通市绥江县中城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团主席。

2023年1月1日20:5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旗,中共党员,云南建投第六建设有限公司市政直管一部党支部书记。

2023年1月6日21:4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斌,中共党员,丽江市宁蒗县团县委副书记。

2023年1月13日21:4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陈国雄,中共党员,楚雄州楚雄市东瓜镇永兴社区监督委员会主任。

2023年1月8日21:47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朱锦鹏,中共党员,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党支部委员、副站长。

2023年1月14日22:2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季郑军,中共党员,临沧市双江县农场社区党总支副书记、农场二队党支部书记。

2023年1月17日20:5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留国,中共党员,曲靖市罗平县富乐镇乐峰村党总支副书记,

2023年1月13日12:3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罗嘉洪,中共党员,文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副主任。

2023年1月15日20:1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刘关鹏,中共党员,昆明市东川区铜都街道岩脚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2023年1月18日02: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冷天才,中共党员,红河州蒙自市冷泉镇鸡白旦村委会凉水井村民小组小组长

2023年1月18日21:35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朝新,中共党员,楚雄州大姚县龙街镇塔底村委会李家村党支部书记

2023年1月19日12:0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曹云飞,中共党员,德宏州梁河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副主任

2023年1月19日21:1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奇寿,中共党员,玉溪市元江县澧江街道玉河社区监督委员会委员。

2023年1月20日20:4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吴聪,昭通市镇雄县罗坎中心学校党总支书记、校长,

2023年1月20日03:03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刀伟明,中共党员,西双版纳州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人员

2023年1月22日01:39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军林,西双版纳州勐腊县勐捧农场南润社区党员

2023年1月21日20:28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刘苏宁,中共党员,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倚象镇营盘山村坝塘村民小组村民

2023年1月16日20时0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祁容先,保山市隆阳区辛街乡下庄村党员

2023年1月22日22:41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月份:7人

黄峰麟,中共党员,临沧市人民医院医生

2023年2月20日22:1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许华健,中共党员,临沧市人民医院医生

2023年2月10日21:3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仰沙 中共党员,元江县那诺中学原教师

2023年2月5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段生宝 中共党员,元江县曼来中心小学教师

2023年2月6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进国 中共党员,元江县民族医院职工

2023年2月13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锐 中共党员,原元江县人民政府烟草产业办公室退休干部

2023年2月20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赵泳钧,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古城街道锦秀社区居民。

2023年2月8日20时3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松,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一小学教师。

2023年2月8日21时1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袁光荣,中共党员,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夏井社区第三党支部书记

2023年2月24日01时1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赵永平,中共党员,玉溪市红塔区北城街道王棋社区十一组居民

2023年2月5日22时26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朱文明,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九龙街道九龙社区第五居民小组党支部书记

2023年2月4日20时3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杨宝俊,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小个专”党委广文气体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

2023年2月10日21时3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詹家强,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黄龙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2023年2月14日19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苏 健,中共党员,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整碗村何家寨社村民。

2023年2月17日20时2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杨绍伟,中共党员,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六顺镇南邦河村南邦河小组村民

2023年2月13日7时5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白忠其,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高大乡高大社区一组居民

2023年2月22日20时9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杨肆学,中共党员,元江县粮食收储有限责任公司(曼来粮点)职工

2023年2月26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三月份:7人

宗广永,中共党员,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南屏镇倒生根社区曙光小区居民

2023年3月5日01时0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陈七荣,中共党员,元江县咪哩乡甘岔村委会副主任

2023年3月12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马建保,中共党员,元江县卫生健康局干部

2023年3月15日,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胡维云,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杨广镇兴义村五组村民

2023年3月24日20时,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师尚红,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河西镇石山嘴村六组村民

2023年3月16日20时55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阮金安,中共党员,鲁甸县桃源回族乡拖姑村村民

2023年3月1日1时27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马旭辉,中共党员,鲁甸县桃源乡铁家湾村村民

2023年3月2日22时40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四月份:7人

查天才,云县涌宝镇水平村党员

2023年4月17日20:00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王星,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五桂社区三组居民。

2023年4月18日20时5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关杰,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胜利村会场小组村民。

2023年4月19日21时1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徐顺义,中共党员,鲁甸县乐红镇乐红村村民

2023年4月5日19时27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普志伟,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里山乡大黑冲村二组村民

2023年4月6日20时14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鲁会,中共党员,易门县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局办公室负责人

2023年4月8日21时12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普朝生,中共党员,易门县龙泉街道兴文街社区第5党支部

2023年4月10日20时40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莽林春,华宁县宁州街道农科站职工

2023年4月12日23:2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李进荣,中共党员,华宁县盘溪镇法高村委会法高村村民

2023年4月9日19:42,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郑兵,中共党员,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秀山街道东村社区三组居民

2023年4月17日20时40分,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五月份:4人

吕维领,群众,会泽县纸厂乡中学校二级教师,

2023年5月9日09时5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李沄城,中共党员,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万掌山林场植物园管理科科长、普洱万掌山植物园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23年5月10日21时0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王国全,群众,会泽县中医医院中药学执业药师

2023年5月23日21时08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罗浅淇,中共党员,落雁乡保隆村田竹林村民

2023年5月22日00时15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周明松,中共党员,豆沙镇万古村麻园社村民

2023年5月25 日20时57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六月份:6人

施辉凡,群众,会泽县茚旺高中致远中学二级教师

2023年6月5日23时5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马云波,中共党员,会泽县迤车镇上郎村凉水沟村民小组组长

2023年6月10日20时24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刘文雯,中共党员,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大坡乡海峰中学教师。

2023年6月5日21时1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余德富,群众,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乳制品厂职工

2023年6月11日14时0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母白琼,中共党员,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妇幼保健院医务人员

2023年6月16日23时3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张金义,中共党员,永平县博南镇老街社区居民

2023年6月18日20时47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豫,党员,丽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指导科科长

这是一名交警,被自己人查酒驾。

2023年6月10日18时20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处。

罗 锋,中共党员,云县农业农村局特聘防疫员

2023年6月21日9时53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琦波,中共党员,云龙县诺邓镇永安村委会云罗登下村组村民

2023年6月21日21时25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学聪,中共党员,弥渡县新街镇永增村委会鲁家庄村民

2023年6月30日19时50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二、已经被通报处理:75人

第二部分内容为已经通报并已经被处理的酒驾醉驾人员,这些基本上都是去年之前的人员,主要按照地级市进行分类通报,其中

玉溪市就有48人,将近60% ,

同时,还有4人的二次酒驾,反映出某些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淡泊,一而再,再而三的违法违纪。

玉 溪:48人

易门县职业高级中学退休教师法玉能(二次酒驾)

2021年6月3日,法玉能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易门县易平路8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8.3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6月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18日,法玉能饮酒后再次驾驶无号牌微型普通客车被值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6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24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法玉能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元江县职业中学退休教师:普正玮(酒驾)

2021年3月22日,普正玮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元江县策磨线K2340+1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3月24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0月,普正玮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海县兴蒙中心小学教师何光龙醉驾问题。

2020年8月21日,何光龙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通海县礼乐路与西大街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39.3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0年9月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0年9月,通海县人民法院以何光龙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0年11月,何光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从专技七级降为专技八级。

易门县六街街道中心小学教师杨增辉醉驾问题。

2022年3月30日,杨增辉饮酒后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且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易门县六街街道铁厂门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81.4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4月2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驾驶证、罚款105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5月,易门县人民法院以杨增辉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9000元。2022年6月,杨增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两级处分,从高级教师七级降为一级教师九级。

峨山县岔河乡中心完小教师兼后勤主任柏开才醉驾问题。

2019年9月26日,柏开才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峨山县境内禄屏线K279+7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15.4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19年12月1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19年12月,峨山县人民法院以柏开才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2020年1月,柏开才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处分,从专业技术教师岗位(专技七级)调整降低至工勤教学服务岗位(工勤四级)。

玉溪市红塔区春和中心小学教师普树酒驾肇事问题。

2022年10月19日,普树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红塔区春和街道波衣新村十字路口处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11月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39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普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溪市江川区第一中学德育安全副主任胡朝派酒驾问题。

2019年12月5日,胡朝派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江川区翠大线K20+8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19年12月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0月,胡朝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澄江市第二中学教师白云佼酒驾问题。

2022年6月22日,白云佼饮酒后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行驶至仙湖路与环城北路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6月2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白云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职工葛俊勇醉驾问题。

2021年2月6日,葛俊勇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通海县秀山街道礼乐路与南北街交叉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23.7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2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通海县人民法院以葛俊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判处罚金3000元。2021年5月,葛俊勇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从工勤三级降为工勤四级。

易门县龙泉街道中心小学教师许增和醉驾问题。

2022年5月19日,许增和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易门县朝阳路与南园路交叉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95.59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6月1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易门县人民法院以许增和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2022年9月,许增和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两级处分,从高级教师五级降为高级教师七级。

峨山县甸中中学教师兼安全副主任柴立恒酒驾问题。

2023年1月4日,柴立恒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峨大线K5+5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1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柴立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溪市红塔区研和中心卫生院医生何永顺醉驾问题。

2022年7月23日,何永顺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红塔区研和线K0+80m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25.8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8月2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2年9月26日,红塔区人民检察院对何永顺涉嫌危险驾驶罪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3年4月,何永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降低岗位等级一级处分,从专技十一级降至专技十二级,并撤销院长助理职务。

玉溪市红塔区小石桥乡卫生院院长李光红酒驾问题。

2021年3月15日,李光红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红龙路K3+3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5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3月1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李光红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新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驾驶员李劲松酒驾问题。

2020年6月10日,李劲松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平山路与太平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6月1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2020年10月,李劲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元江县卫生健康局卫生监督局职工潘玉德酒驾问题。

2020年12月15日,潘玉德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策磨线K2340+1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0年12月2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8月,潘玉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澄江市委宣传部二级调研员谢志舟酒驾问题。

2022年4月10日,谢志舟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凤山公园附近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且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2022年4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7月,谢志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峨山县双江街道党工委原副书记、政法委员施红军酒驾问题。

2021年9月1日,施红军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峨山县双江街道书山路中医院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1年9月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11月,施红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原一级警长唐本昌醉驾肇事问题。

这是一名警官。事情发生在,2021年1月24日,唐本昌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江川区晋思线K57+30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61.4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1年8月12日,江川区人民法院以唐本昌犯交通肇事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021年10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1年9月,唐本昌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元江县红河街道退休干部白玉明(二次酒驾)

2021年6月26日,白玉明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元江县元车线K2+5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6月28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月19日,白玉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022年8月30日,白玉明饮酒后再次驾驶摩托车,行驶至元红路K8+5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9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9月1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五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白玉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玉溪市江川区雄关乡雄关社区监委会原委员丁传荣醉驾肇事问题。

2022年10月10日,丁传荣饮酒后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江川区麦雄线K7+10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78.40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11月1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2月,江川区人民法院以丁传荣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2023年2月,丁传荣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海县杨广镇落凤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王学超酒驾问题。

2022年4月21日,王学超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通海县秀山街道秀山路与气象路交叉路口以西15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4月26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王学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溪市人民医院后勤保障部工勤人员李双全醉驾肇事问题。

2022年5月9日,李双全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红塔区康玉路K0+200米处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35.3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6年16月,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2年8月,红塔区人民法院以李双全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

2022年11月,李双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降低两个岗位等级处理,从高级工降为初级工。

玉溪市供排水有限公司雷宇醉驾问题。

2020年11月14日,雷宇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玉带路与西菱巷民叉口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17.51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1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1年3月,红塔区人民法院以雷宇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21年8月,雷宇受到撤销小组长职务、降为普通员工,扣除其全年绩效工资的处理。

易门县融媒体中心原副主任高云宏酒驾问题。

2022年7月23日,高云宏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曾所线K2+5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7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7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高云宏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玉溪市红塔区委办原四级调研员刘绍文醉驾问题。

2020年7月1日,刘绍文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红塔区环山路与玉兴路交叉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97.2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19年10月,刘绍文因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2020年7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刘绍文还因在处分影响期内再次故意违纪违法,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一级主任科员。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退休干部赵泳钧酒驾问题。

2023年2月8日,赵泳钧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新平县团山路与锦秀路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2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4月,赵泳钧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云岩村原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刚醉驾问题。

2022年8月10日,李刚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江川区江城镇派出所门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07.5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10月1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江川区人民法院以李刚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2022年11月,李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华宁县宁州街道舍木多村原村委会主任夏朝华醉驾问题。

2020年8月7日,夏朝华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华宁县武装部路口1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47.7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0年9月1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0年11月,华宁县人民法院以夏朝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21年12月,夏朝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元江县红河街道红河社区五组党员:方晶(二次酒驾)

第一次:2022年3月3日,方晶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策磨线K2339+1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3月4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5月19日,方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第二次:2022年4月29日,方晶饮酒后再次驾驶二轮摩托车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2年5月12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吊销驾驶证、罚款17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7月,方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两个月不到的时间,连续两次酒驾,这样的党员,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对于法律常识,对于组织纪律真的一点都不敬畏。

云南玉溪交通运输集团公司玉交客运有限公司峨山分公司党员:黄晓兵酒驾问题。

2021年4月7日,黄晓兵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峨山县书山路中医院路口5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1年4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2021年8月,黄晓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元江县原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车青月酒驾问题。

2021年7月28日,车青月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策磨线K2341+5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1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车青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溪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党员王耀城酒驾问题。

2023年1月12日,王耀城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东风路与玉江大道交叉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71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3年1月1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900元的行政处罚。

2023年6月,王耀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溪市湖北商会党支部原书记罗昌醉驾问题。

2021年8月7日,罗昌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呈贡区银昆高速公路K2087+1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15.43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9月2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2年3月11日,昆明市呈贡区人民检察院对罗昌涉嫌危险驾驶罪作出不起诉决定。2022年7月,罗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海县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党员文长伟醉驾问题。

2023年2月1日,文长伟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老玉通公路K8+5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81.7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3年2月1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3年3月7日,通海县人民法院以文长伟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4月,文长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云南再峰(集团)有限公司党员杨福醉驾问题。

2021年10月3日,杨福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澄江市人民路与环城西路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28.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1年11月9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1月25日,澄江市人民法院以杨福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4个月,缓刑5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3月,杨福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玉溪市红塔区春和街道团山社区党员孙家全醉驾问题。

2022年4月3日,孙家全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红塔区九龙路K0+300m处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50.8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5月2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8月,红塔区人民法院以孙家全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2023年3月,孙家全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侯家沟村委会李家湾村党员李柯静醉驾问题。

2022年9月19日,李柯静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江川区宝凤路区检察院对面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46.3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10月21日,李柯静因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022年10月2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李柯静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澄江市龙街街道双树社区张家村党员张坤华醉驾问题。

2022年9月3日,张坤华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澄江市龙溪路与竹园路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84.6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11月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澄江市人民法院以张坤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2023年2月,张坤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海县九龙街道九街社区二组党员沈长旺醉驾肇事问题。

2021年10月16日,沈长旺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通海县九街二组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13.06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1年11月17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1年12月,通海县人民法院以沈长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2年3月,沈长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华宁县青龙镇大村党员张进富醉驾问题。

2022年2月3日,张进富饮酒后4次拨打华宁县公安局青龙派出所电话进行扰乱,青龙派出所民警前往张进富家中处置时,发现其实施驾驶行为。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14.7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2年3月2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7日,华宁县人民法院以张进富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2年6月,张进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易门县六街街道旧县社区长田村党员鲁云青醉驾问题。

2022年11月22日,鲁云青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易门县城易梅路县社保局门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15.1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3年1月3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3年1月,易门县人民法院以鲁云青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2500元。

2023年3月,鲁云青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华宁县统计局原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向仕德醉驾问题。

2022年9月22日,向仕德饮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华宁县宁阳路与河滨西路路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14.94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2年10月1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7日,华宁县人民检察院对向仕德涉嫌危险驾驶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3年3月,向仕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二级主任科员。

澄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欣醉驾肇事问题。

2021年1月9日,王欣饮酒后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昆明市晋宁区策磨线凤踪村路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66.52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1年4月2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1年6月,昆明市晋宁区人民法院以王欣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21年7月,王欣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玉溪市民族宗教事务局二级主任科员、新平县建兴乡驻村工作队队长、新平县建兴乡建兴村第一书记农国辉酒驾问题。

2022年3月8日,农国辉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马平线K500米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1.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2年3月10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6月,农国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玉溪高新区融建集团原董事长徐俊红(二次酒驾)

2019年11月17日,徐俊红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昆磨高速K84公里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6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19年12月5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19年12月31日,徐俊红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红塔区东风南路与宁州路交叉口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

2020年1月14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罚款1550元的行政处罚。

2020年4月,徐俊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政务记大过处分。

澄江市凤麓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李亚明酒驾问题。

2023年1月1日,李亚明饮酒后未随车携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澄江市小窑路处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2023年1月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1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3月,李亚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峨山县富良棚乡翻家村石榴组党员、小组长李永忠不听取劝阻醉驾问题。

2022年1月28日,峨山县公安局富良棚派出所民警在处理一起群众求助挪车警务时,发现李永忠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倾向,民警当场劝阻李永忠不能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永忠不听劝阻,驾驶轻型栏板货车驶离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14.95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

2022年4月11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

2022年4月,峨山县人民法院以李永忠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2个月,缓刑4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2年5月,李永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新平县建兴乡马鹿社区大寨云盘脚冬瓜树党员杨国坤醉驾问题。

2022年8月18日,杨国坤驾驶小型面包车,行驶至新平县建兴乡片区河边路路口时,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83.58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2022年10月18日,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新平县人民法院以杨国坤犯危险驾驶罪,判处其拘役1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2023年3月,杨国坤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省纪委通报

红河州芷村国有林场工作人员:刘贵友(酒驾)

2023年1月13日12时12分,刘贵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41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7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普洱市孟连县公安局娜允派出所民警张国立(酒驾)

这是一名警官。2023年1月8日凌晨1时50分,张国立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8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云南建投第二水利水电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二水公司”)第四直管部安全总监:钱国伟(酒驾)

2023年1月12日22时46分,钱国伟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由大理州祥云县沙龙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吴泽奇酒后驾驶

2022年9月16日20时33分许,吴泽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43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行政处罚

大理州大理市银桥镇人民政府执法中队中队长赵运果醉酒驾驶

2022年10月12日21时50分许,赵运果驾驶机动车从银桥镇人民政府开往湾桥镇行驶途中,追尾一辆轿车,造成交通事故。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58.98mg/100ml。

赵运果被停职接受调查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原局长李杰犯危险驾驶

2021年7月28日00时15分许,李杰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景洪市被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85.09mg/100ml,被判处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

李杰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昭通市

威信县人大常委会四级调研员吴太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3年1月12日19时许,吴太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威信县城区狮子沟—马蹄井0公里50米狮子沟加油站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2mg/100ml。2023年1月13日,吴太辉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5月7日,吴太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威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监察执法大队职工官世雄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12月18日20时18分,官世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威信县石罗线0公里500米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43mg/100ml。2022年12月27日,官世雄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2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5月7日,官世雄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威信县政协办副主任、扎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骆金礼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9月14日8时53分许,骆金礼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威信县扎石路0公里50米处时,被公安机关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其酒精含量为26mg/100ml,后经提取血液血样鉴定乙醇含量为23.25mg/100ml。2022年12月13日,骆金礼被公安机关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4月6日,骆金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威信县双河乡半河村大湾党支部党员熊万云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12月2日16时33分,熊万云在未取得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无牌机动车行驶至威信县双河乡半河—大湾0公里400米处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司法鉴定,熊万云血样中乙醇含量为166.2mg/100ml。2023年2月21日,熊万云被云南省威信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2023年4月18日,熊万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威信县扎西镇干河村罗汉林党支部党员王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

2022年8月16日3时51分,王雄饮酒后,驾驶车行驶至扎西镇麒麟美食城正大门门口处时与路人杨某发生口角纠纷,杨某报警后,出警人员对王雄进行酒精呼吸测试,其测试结果为148㎎/100ml。经抽血送检鉴定,王雄血液乙醇含量为134.2㎎/100ml。2022年8月30日,王雄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022年10月9日,王雄被公安机关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5日,经威信县人民检察院审查,依法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2023年3月20日,王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云南交投

杨正采,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分公司经营开发部原部长

2019年7月23日,因醉驾被昆明市官渡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任珩,云南交投集团云岭建设有限公司临双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征地拆迁部原部长

2019年10月8日,因醉驾被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邱锐礴,云南交投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区经营管理分公司安全管理部业务员

2022年3月7日,因醉驾被昆明市西山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张晋魁,云南交投公路建设第五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养护项目部安全员

2020年5月15日,因醉驾被玉溪市江川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黄毓承,云南省交通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交通信息技术分公司联网收费事业部工作人员

2018年3月20日,因醉驾被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0元。

李彪,大理管理处永胜南收费站原站长

2018年2月2日,因醉驾被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

赵志鹏,云南交投集团经营开发有限公司服务区经营管理分公司星云服务区原驻站经理

2019年3月,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三大队处以罚款1900元,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2019年7月,因无证驾驶被昆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原十大队处以罚款400元,行政拘留10日,暂扣机动车。

朱坤贵,曲靖管理处宣威分处普立隧管站站长

2019年5月5日,朱坤贵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宣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寸德海,保山管理处腾冲分处盈江隧道管理站班长

2021年10月3日,寸德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腾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被处以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沈良建,曲靖管理处麒麟分处收费管理部稽查员

2022年3月6日,沈良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曲靖市公安局麒麟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查处,被给予罚款15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张廷勇,曲靖管理处会泽分处阿都收费站站长

2019年11月3日,张廷勇饮酒后驾驶公务用车被会泽县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查处,被给予罚款10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丽江市:5人

玉龙县第五中学教师和金曙醉酒驾驶问题。

2021年1月24日,和金曙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古城区西安路实验学校门前路段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

2021年5月25日,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和金曙犯危险驾驶罪,免于刑事处罚。

2021年12月6日和金曙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宁蒗县农业农村局职工卢正华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7月8日,卢正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宁蒗县泸沽湖大道万格路岔口往东800米(彝水天成门口)处撞到大门口栏杆,导致栏杆受损,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

2021年7月12日,宁蒗县人民法院判决卢正华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1年9月,卢正华受到开除党籍、降低两个岗位等级的处分。

古城区七星旅游企业联合党支部党员周守智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6月26日,周守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古城区民主路九洲饭店门前路段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

2020年9月21日,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周守智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2021年1月,周守智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永胜县永北镇凤鸣社区党总支王杨棬燕党支部党员杨立林醉酒驾驶问题。

2021年4月17日杨立林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从泸水市六库镇江东沿怒江二桥往南坝桥方向行驶,行驶至通达大桥江东桥头处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

2021年8月5日,泸水市人民法院判决杨立林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2021年10月杨立林受到开除党籍的处分。

丽江映华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党支部党员周晓宇醉酒驾驶问题。

2020年7月17日,周晓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到古城区雪山路曙光医院门前路段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鉴定属于醉酒驾驶。

2021年2月5日,古城区人民法院判决周晓宇犯危险驾驶罪,免予刑事处罚。

2021年4月13日周晓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党员干部酒驾、赌博问题,根源是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和特权思想。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但是也有个别人认为自己技术好,酒量大,喝酒不会出问题,当然也有甚者,以为自己当了点官,有了点权力,认识了几个交警朋友,觉得即使被发现也能摆平,这些人都是极度的自私自利,真的只是为了图一时冲动快活,行大男子主义,耍官威,搞特权,做下令人唏嘘的事情。

上述案例,反映出当前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律意识不强、法律观念淡薄,把纪律规矩当成“耳边风”,在持续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以身试法,最终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

#媒体评“亮证逃查酒驾”:损伤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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