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题为《男子在太湖边放生外来物种珍珠鳖》的视频在网上流传。视频显示,一名男子从白色箱子中将一只背上有花纹的鳖倒出来,鳖很快爬入水中消失不见,周围的人一片欢呼“放生喽”。

近些年,盲目放生事件在北京也时有发生。今年2月13日,有人反映,亮马桥附近有人向河中倾倒不明物体。接到举报后,市水务局立即对河道内的放生物种进行清理,加强河道巡查,并会同多部门调查取证,找到了放生人员。当事人表示,自己为给家人祈福,听从了朋友建议在河道内放生,放生种类为大螺、中螺、小虾等。打捞上来的放生生物经过比对,与当事人描述一致。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2021年9月16日,市水政人员在门头沟区三家店水库上游发现放生人员5名,拟放生鱼类70箱,立即对其放生行为进行制止,并联合属地派出所对5人进行批评教育。此前,该水库库区出现大量死鱼,经查是由上游放生行为导致。

2017年5月,有摄影爱好者反映,昌平区沙河水库水面漂浮大量死鱼,并拍下了一群人在该水库岸边放生鱼类的场景。

2016年2月,北京通惠河河面出现大量死鱼。经专家比对,死鱼基本是鲶鱼。对此,北京市城市河湖管理处工作人员表示,初步判断是人为放生导致。

盲目放生惹祸,法律责任难逃

北京市水务局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处赵翔副处长表示:我们了解到有市民为了祈福,在城市河湖放生鱼类、龟类、螺类等水生生物,盲目放生很可能对水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比如,在北京河湖放生巴西龟、福寿螺等外来物种,这些生物没有天敌。他们会与本地物种竞争食物或直接捕食本地物种,导致生态失衡。外来物种的大规模入侵,会给我们自然水域生态环境带来毁灭性打击,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另一方面,在有限水域大规模放生,生物密度过高,也会造成生物大量死亡,直接污染水环境。我们发现不少河湖死鱼事件,都与盲目放生有关。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吴志强律师表示:放生也不是法外之地。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北京市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都规定了不得违法放生,若有违反,野生动物主管部门有权对行为人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报道,去年一位姓徐的女士购买了9万元鲇鱼,然后她在未办理放生手续的情况下在规定地点以外的湖泊进行了放生,导致鲇鱼大规模死亡,对水体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事后,检察机关对其提起了民事公益诉讼,要求其支付各项费用共计9万元。在此,我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违法放生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莫让好事变坏事。

 水库库区出现大量死鱼……竟是它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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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库库区出现大量死鱼……竟是它惹的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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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BRTV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