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死刑!幼儿园老师投毒致 25名幼儿中毒,其中1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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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死刑!幼儿园老师投毒致 25名幼儿中毒,其中1人死亡

你能想象吗?一个幼儿园的老师,竟然为了报复同事和丈夫,向幼儿和丈夫的食物中投放亚硝酸钠,导致25名幼儿中毒,其中一人死亡,丈夫轻伤。这样的罪行,让人发指!这样的老师,不配做老师!这样的人,不配做人!这是一场无辜的悲剧,也是一场惨痛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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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老师的作案经过

这起令人震惊的案件发生在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萌萌幼儿园(民办)。投毒老师叫王云(女),1983年出生,曾在该园担任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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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发布的消息,王云因生活琐事与其丈夫冯某某产生矛盾。为报复冯某某,2017年2月19日晚,王云将通过网上购买的亚硝酸钠投放到冯某某使用的水杯内,致使冯某某饮水后中毒并构成轻伤。

王云在“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工作期间,因学生管理问题与中班老师孙某某产生矛盾,决定对孙某某实施报复。2019年3月27日9时许,王云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钠投放到中班学生加餐的八宝粥内,致使二十五名学生食用八宝粥后中毒,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投毒老师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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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云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2020年9月28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萌萌幼儿园投毒”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王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云及幼儿园负责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认为,王云明知亚硝酸钠对人体有害,但为报复他人,两次投放亚硝酸钠,尤其是在第一次投放亚硝酸钠已造成其亲属身体损伤的情况下,明知不特定多人的幼儿园中班学生会食用加餐八宝粥,但为报复同事,仍不计后果向粥内投放亚硝酸钠,致使多名无辜幼童食用后中毒并入院接受治疗,且在作案后隐瞒被害人中毒原因,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酿成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王云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

一审宣判后,王云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经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罪犯王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1年7月13日,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罪犯王云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投毒老师的心理分析

王云为什么会做出这样残忍的事情呢?她是怎样走上这条不归路的呢?我们可以从心理学的角度来分析一下。

首先,王云可能存在心理问题。根据搜狐网站报道,王云曾在2016年因患抑郁症住院治疗。抑郁症是一种常见的心理障碍,主要表现为持续的情绪低落、兴趣丧失、自我否定、自杀倾向等。抑郁症患者往往对自己和周围的人缺乏信任和关爱,容易产生敌意和怨恨。如果没有得到及时和有效的治疗和帮助,抑郁症患者可能会做出伤害自己或他人的行为。

其次,王云可能缺乏沟通和解决冲突的能力。根据新浪教育网站报道,王云因生活琐事与其丈夫和同事发生矛盾,并没有通过正常的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和诉求,而是选择了极端的报复方式。这说明她不懂得如何与他人建立良好的关系,也不懂得如何用理性和合理的方式来处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