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华医院管理杂志》刊登了由王旖旆等人撰写的《美国DRG付费改革历程对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启示》。文章介绍了美国实施疾病诊断相关组(DRG)付费改革的历程,总结了改革引发的医疗机构病例组合的专科化和成本费用降低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提示我国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时,应关注医疗机构过度编码、过度追求效率而忽视质量控制等问题,以及专科化程度加剧导致的综合救治能力及医疗服务质量下降问题。

医疗保障是减轻群众就医负担、增进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制度安排。随着全民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持续推进,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势在必行。文章基于对美国DRG付费改革历程的分析,提示我国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应关注如下问题,并提出了对我国医保付费改革的启示。

首先,DRG付费方式可能引发医疗机构的过度编码、过度追求效率而忽视质量控制等问题。针对医疗机构过度追求效率而导致质量下降的风险,医保管理部门应考虑增加质量导向的考核,设计配套的绩效奖励机制,保证效率与质量共同提升。为遏制"高靠分组",有学者提出采用计算机辅助智能系统配合传统人工审核的综合监管模式。

其次,专科化程度加剧可能导致综合救治能力及医疗服务质量下降。DRG付费带来的病例组合专科化程度上升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成本费用下降,但过度追求专科化可能会影响医院对疑难危重病例的综合救治能力,也可能减弱医院对医生的吸引力。因此,在我国推广DRG付费改革时应持续监测医院专科化程度,特别是对定位于诊治疑难危重病例并承担教学任务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应保持其学科设置的完整性及疑难危重救治能力。对病例实际费用与病组支付标准差距较大的(含过高或过低)极值病例,应制定规则据实支付。同时,应呼吁公立医院严守公益性原则,积极服务人民群众。

文章强调,医疗服务内涵的多元化需要与之匹配的支付方式,我国的医保支付改革也应随着新的形式不断演进,希望通过借鉴美国的经验,为我国医保支付制度的持续创新提供参考,实现医疗机构质量提升和医保基金的可持续发展。

编辑 |郑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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