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扯淡,万斤虾被强制捞走贱卖,当地回应说,有点操之过急!

这不是抢劫,这是什么?养殖户养的上万斤虾被当地镇政府给清空贱卖了,价值35万的虾,竟然私自卖了6万块,还搬走了养殖户的个人物品,这不是抢这是什么?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为什么当地镇政府执法人员私自贱卖人家的私有财产,还搬人家的东西?身为执法人员,这样做不就是在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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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广播电视台的报道,漳州市诏安县梅岭镇的养殖户张先生反映,7月2号,梅岭镇政府的十几名执法人员突然闯进了他承包的虾塘,还带上了专门的虾贩和专业的设备,将张先生的虾塘里的上万斤虾给强制清空,塘里的水都被抽的见底了,甚至走的时候还把它存放在生产房里的私人物品也一并给搬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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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张先生估量这些虾有上万斤,一斤虾市场价35块,总价值35万左右,但镇政府执法人员却说只有4000斤,一斤卖了14块,仅仅卖了六万多一点。有网友表示,听说过法院清退老赖查封财产的,但你镇政府执法人员强制清退老百姓的财产还真是头一回,你这不就是明抢是什么?

据了解,这起镇政府强制清虾事件,最开始是因为这个养殖户张先生在虾塘的土地权属问题上跟村委会起了冲突,张先生承包的虾塘他的产权属于村委,而他们签的合约已经超期一年多了,而现在这片地已经重新对外招标,所以镇政府才会对虾塘进行清退。但张先生却说那个超期的虾塘已经没有再养殖,他现在用的这个虾塘是他跟其他村民签的合同,用的其他村民的塘子,那如果这样你当地凭什么强制清空?当地镇政府又说了,你私下里签订承包合同那不合法,这个地方它是村里的集体资产,你不能跟个人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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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又来了,有纠纷你不应该去找法院吗?法院让你清你就清,没啥好说的,你这一没通告二没文书,直接就带着一帮人强制清空,不仅把虾自作主张贱卖了,还把私人物品给搬空了,执法是不是太生硬了呢?是不是有点像抢?结果当地镇政府的林副书记说话了,他说我们想要保护村里的集体资产不受侵犯,所以有点操之过急了,好一个操之过急,冠冕堂皇的想把责任给推得一干二净,去的时候还带着虾贩过磅称重了,您这叫操之过急啊?我看你是蓄谋已久,如今事情闹大了,越来越多的人来关注这件事情,最大的争议还是虾的真正数量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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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说是1万斤35万,但政府人员说4000斤6万元,那到底是多少呢?如果有差价,养殖户的损失谁来赔?对此林副书记说了,会请第三方机构来评估,如果确实存在差价的,将补偿养殖户的损失,可是赔偿的钱谁来出呢?是你林副书记自己掏腰包呢,还是公家报销呢?看来还得查一查当地政府拿出一句操之过急,想把这事搪塞过去恐怕不现实了,这件事也给执法人员当个反面教材,一定要关注基层老百姓的生活,不要听风就是雨,贸然行动,给百姓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那些滥用职权的行为要追责到底,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这样才能有效的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针对当地直接上门清虾塘卖养殖户的虾,大家怎么看?欢迎评论区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