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社会面治安管控,赣州公安紧密结合“夏季行动”,开展夜间治安巡查,就在近日,信丰一家宾馆被处罚。

近日,信丰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联合嘉定派出所,在开展“夏季行动”重点场所清查时,发现辖区某宾馆工作人员,在给未成年旅客办理入住手续时,未严格遵守接待未成年入住酒店的“五必须”要求。

根据《江西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信丰警方依法对,该酒店前台工作人员罚款500元,对该酒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罚款10000元。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

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