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旗红”辉映“检察蓝

——新化县检察院以党建引领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梅花

通讯员?王辉 肖连金 何梅婷

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如何与检察工作高效融合、同向发力?2021年以来,新化县检察院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党建与思想武装、队伍建设、业务建设、为民服务、风险防控深度融合,以“五个聚焦”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该院先后获得“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湖南省文明单位”“湖南省扫黑除恶先进集体”“娄底市检察机关先进基层检察院”等30余项市级以上集体荣誉和28项市级以上个人荣誉。

聚焦“党建+思想武装”,为检察工作“凝魂”。该院牢牢把握检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将政治工作贯穿检察工作始终,探索建立“党组带支部、支部带党员、党员带全院干警”三级联动的思想引领机制,强化对干警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的管理与监督,促进干警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学习型机关、学习型支部建设为引导,建立学习制度、制订学习计划,采取到革命圣地纪念馆接受教育、邀请党校讲师讲党史、检察长上党课、主题党日等措施,推动政治思想教育常态化。以支部为单位,每月利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赠送贺卡、重温誓词、讲述心声等方式,为当月加入党组织的党员过组织生活。

聚焦“党建+队伍建设”,为检察工作“聚力”。该院通过把政治培养锻炼与业务素能提升结合,建立“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的双向培养机制,培养锻炼一批优秀的党员检察人才。以打造“初心守正义、忠诚护平安”党建品牌为抓手,切实增强党建引领检察队伍建设,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班子成员带头“啃硬骨头”办难案,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重大疑难案件的主办检察官或参与专项办案组,带头办案808件。成立党员检察官毒品犯罪、黑恶势力犯罪、未成年人犯罪等专业办案团队,在带头落实急难险重任务中彰显党员先锋本色。

聚焦“党建+业务建设”,为检察工作“赋能”。“一个办案团队至少一名党员先锋,一名党员先锋帮带多名办案骨干。这种‘1+1+N’的‘党建+业务’工作模式,赋能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化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誉荣介绍。该院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积极参与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10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58人;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督促恢复耕地、林地240余亩,督促追回国有土地出让金6500余万元,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58人;依法守护群众舌尖安全,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14人。

聚焦“党建+为民服务”,为检察工作“增效”。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朝晖说:“我院利用优质的党支部建设成果和成熟的党员志愿服务优势,通过支部共建、党员团员志愿服务等工作模式,打通党员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围绕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该院开展法治宣传进村镇、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在乡镇聘任检察联络员,把法律咨询与服务送进群众家门口;重视弱势群体权益保护,加大支持起诉力度,推动农民工欠薪“尾款怪象”治理,帮助120名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01.4万元。同时,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刑事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依法从轻处理涉案人员5970人。

聚焦“党建+风险防控”,为检察工作“塑形”。“通过党支部党建工作和党员先锋模范带头,把党风廉政建设贯穿到每一项检察工作和每一个检察办案全过程,使干警在作出每一个决定前充分检视廉政风险,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该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格介绍。新化县检察院紧盯关键环节,综合运用事前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会议讨论,事后案件评查、案件回访等方式,织密制度笼子,规范检察权运行。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坚持向人大报告工作制度,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邀检察员旁听评议庭审、参加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检察开放日等活动。通过扎实开展好廉政家访、走访慰问等活动,于细微之处把严管厚爱传递到干警心中,引导党员干部自觉维护检察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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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湖南日报》(2023年7月14日0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