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执行时间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大契税补贴政策惠民力度,根据《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政办〔2023〕3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延长政策执行时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凡在2022年12月16日至2024年5月15日缴纳商品房契税,且符合补贴范围的,按照缴纳契税总额的20%给予补贴。

二、纳税人提交申报补贴时间延长至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

三、2022年12月16日至本通告发布之日期间已经缴纳契税,但尚未申请补贴的,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要求提交申请,享受政府补贴。

四、其他事宜仍按照《关于商品房契税缴纳政府补贴办法的通告》执行。

特此通告。

新乡市财政局

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新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新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新乡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

2023年6月30日


财政电话 0373-3077041

附件:

申 请 流 程 指 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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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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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操作具体流程

注意事项:

1.联系电话必须是申请人个人长期使用的,而不是因个别原因需要停机(更换)的手机号。坚决不能填写非申请人手机号。

2.房屋地址必须填写申请人新购商品房地址。

注意事项:

房屋属于双方共有的,必须要填写房屋共有人。

注意事项:

1.购房日期必须严格按照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合同时间为准。

2.契税缴纳时间必须严格按照税务局所开具票据的时间为准。

3.开户行名称必须要严格按照填写示例填写。

4.银行卡号必须是申请人常用的I类银行卡号,银行卡号必须多次核对,确保无误。

5.完税证明原凭证号必须按照税务局所开具票据为3410762开头的原凭证号填写,原凭证号必须多次核对,确保无误。

6.购房合同编号一定要填写完整,合同编号必须多次核对,确保无误。购房合同编号位于购房合同首页右上角。

7.计算后的补贴金额不能擅自修改。

注意事项:

为确保申请能顺利办理。申请人必须对以上填写内容逐项仔细核实,确认无误。申请人签署姓名,点击提交。

提交过后,必须时刻关注审核进度,发现被驳回的提示,应及时修改错误信息,确保申请能顺利办理完毕。

来源:放心办(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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