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洪武十四年(1381年),明廷征服云南后,由于普安的重要性,中央王朝开始谋求对普安的深入控制。当时贵州尚未设省,普安隶属云南布政司管辖。

洪武十五年(1382年),明朝廷开始设置孔卫,隶属贵州都城。永乐十三年(1415年),贵州设布政司。同年,“改儒绥部为孔国,改贵州布政司”。

自此,孔国形成了“州卫并存”、“汉夷”的民族分布和“地方与当前治理”的特殊政治格局。基于这种政治结构,明廷开始从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等方面对孔国实施一系列治理措施。

从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治理措施来看,看似朝廷通过各种手段深度控制了普安洲,但在这表象之下,实际上隐藏着朝廷未能深度控制普安洲的无奈。

据(嘉靖)《普安州志》记载,洪武十四年,“大军南下,(普安)入朝”。

虽然此前明廷已经控制了贵州大部,但普安作为元代云南省的重要组成部分,始终处于明廷的控制之外。南征的重点地区。洪武十四年12月,傅友德、蓝宇等率军进入贵州。攻占普定后,“周围罗桂、苗曼、仡佬闻讯投降”。

明朝军队便向西进攻普安的领地,并留下一些士兵驻守。虽然周边地区的“罗桂”、“苗蛮”等少数民族纷纷投降,但明廷仍无法真正控制该地区,甚至新设立的贵州都护使司也难以控制普安和其他地方。

洪武十五年,朱元璋向傅友德、蓝玉等颁布诏书:“昔置贵州都督府,但地势向东,今道控制就是在史布居住的地方设司,控制普安、沾义等。”由于贵州都护使司及四川、云南省会距离普安、乌蒙等地较远,明朝朝廷对这一地区的控制往往得不到保证,很难真正控制该地方,所以考虑是否在乌撒设立一个司,来控制上述地方。

不难看出,朝廷对云贵川交界的土司地区的重视。从侧面也可以看出,朝廷的统治还没有深入到普安等地,所以担心一旦大军归朝,“夷人仍会聚集”。

当时普安已经是通往云南驿道的重要节点,战略位置非常重要。驻军中虽然有士兵监视,但实际上一切都在土司的掌控之下。如果普安酋长发生变化,肯定会影响整个驿道的畅通。

引入流放官员治理成为明朝廷控制普安的重要手段。然而,土司权力根深蒂固,注定了普安的改革土地、回归流放者将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期间遇到的困难和挫折是难以想象的。所以,明朝末年,普安的土司并没有被废除。

洪武十六年(1383年),“明廷设立儒家军民政府,原土官那邦之妻,有资格为太守”。同时,还派出一些官员参与孔地区的政治事务。

此时流官的影响力很弱,所以一旦土司和当地百姓发生变动,朝廷就只能派出大军去镇压。

事变平息后,普旦被贬,明朝廷“改孔军民府为孔军民都帅,调毕节尉指挥郑真领卫”。

即便如此,岳州阿紫的问题也没有彻底解决。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岳州阿子再次叛乱,明廷不得不再次出兵镇压。

禁军抵达岳州,官兵纷纷发起攻击,皆大获全胜,俘虏不少。正赶上几个月的大雨,山河暴涨。阿紫失去救援,只得率部投降。因为西南有慕容卿,是蛮夷经常出没的地方,孔威命刘裕带兵到宁越堡镇守,以防不测。“

这起事件给普安地区造成了极大的破坏,甚至影响了通往云南的驿道安全。直接说明了孔地区土司势力的不稳定和朝廷深入控制这一地区的必要性。

这场地方政府与朝廷之间的短暂博弈,以朝廷的胜利而告终。以此为契机,明廷一举废除了普安的《图赋》。到了建文年间,朝廷用其土地重新设置了隶属于四川布政司普安军民衙门的恭宁绥靖司,“以安抚前蒲旦弟常昌”。

永乐元年(1403年),原恭宁绥靖使张之子慈常入朝,希望在普安境内继续设立绥靖司。

大慈大悲道:“建文年间,朝廷以土地为据,设置公宁绥靖司,其父常为绥靖使。近来吏部欲废公宁绥靖司。”但管辖范围广阔,人口众多,每年为普安军民政府提供粮食三千多石,且当地又是重要的交通要道,所以还是请设置一个绥靖部,管理它。”

永乐帝答道:“祖宗制定的规定,不能永远改变,但如果符合人民的利益,就需要修改。既然设置安抚司有利于人民,他的应满足要求。“

于是命吏部仍设绥靖司,改公宁为普安,赐印,置四川布政司以下六官礼目一员。从这段记载来看,慈昌请求设立安抚司,理由是地域富饶,人口稠密,粮食运输较多,道路又是要塞。

耐人寻味的是,在此之前,朝廷曾有过直接废除恭宁绥靖司的想法,但此时却以坚持“变通”、“考虑方便”为由,满足了慈昌的要求。”。刘官是土官的“助手”,为何不干脆废除土官,让他们成为土官的统治者呢?

事实上,洪武在晚年废除了孔府,在修文时又恢复了绥靖部。永乐元年,朝廷推翻了废除绥靖司的想法。从这个过程可以看出,朝廷并没有废止孔土司,所以孔土地区只能由土司来管理,道路才不会不通。而且,当朝廷无力这样做时,就不得不依靠土官的力量,让土官和土民成为朝廷维持地方稳定的重要力量。帮助。

比如景泰元年,贵州安南卫被蛮族围困。朝廷联合孔府地方官龙本杀掉安南卫,才得以逃脱围困。

崇祯十五年,孔府地方判官龙祖烈也因协助朝廷平定毛口庙而升任孔府同知。

永乐十三年,普安安抚慈昌,慈昌“自感作恶,前去安抚”。据《明实录》记载:“先是慈昌欲占领营长黄先、浅井……闻知后,命布政使孟吉前去查探,慈昌率领一万余人马围住大军,而姬用计解决了京城,将会受到惩罚,死在狱中。”

从以上可以看出,前蒲山郡太守蒲旦、前普安绥靖酋长等,都有其叛逆的地方,而很多事件也表明,普安酋长确实有叛逆的地方。且无常,难以治理。

即便如此,慈昌在狱中去世后,朝廷并没有废除普安酋长,而是将其土地改为普安国,并减少对地方判官的绥靖政策。不可否认,明廷在儒家土地归还问题上确实是一步步前进的。孔府的设立,也将贵州布政司的统治范围扩大到了云南边境。

事实上,贵州建省之前,很少设立地县。永乐十一年(1413年)后,大量设立府、府、县。

一般来说,由于皇权程度的不同,郡县的设置也不同。在朝廷势力较深的地方,如果有实力进行更彻底的土地改革,就直接废除土司,在原土司管辖范围内设立府、府、县。

在朝廷实力不足以彻底铲除土司的地方,土官仍被保留或置于原官的管理之下。孔府属于后者。朝廷将地方判官置于流官管辖之下,地方判官负责管理孔府各少数民族。这也使得朝廷对孔郡的控制从一开始就埋下了不安的因素。。

权力不均的“流土治国”格局,是普安动乱爆发的重要原因之一。清人称之为“土流治,使烦恼永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