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

高新区人民政府发布两则征地公告

01

老庄子镇陈家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高新区老庄子镇水厂1路及水厂2路新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陈家庄村土地、南至陈家庄村土地、西至南王庄村土地、北至陈家庄村土地的土地。面积约为1.4268公顷。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唐山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高新区老庄子镇水厂1路及水厂2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复批,用于高新区老庄子镇水厂1路及水厂2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

02

老庄子镇南王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高新区老庄子镇水厂1路及水厂2路新建工程项目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陈家庄村土地、南至南王庄村土地、西至南王庄村土地、北至丰润区土地的土地。面积约为0.2076公顷。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唐山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关于高新区老庄子镇水厂1路及水厂2路新建工程初步设计的复批,用于高新区老庄子镇水厂1路及水厂2路新建工程项目建设。

来源:唐山高新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