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双桥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方案

根据双桥区人民政府、承德市教育局《2023年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承双政[2023]26号)文件精神,经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2023年双桥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方案》公布如下:

一、头道牌楼小学

招收头道牌楼办事处文庙社区、安定里社区、头牌楼社区年满六周岁本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

二、避暑山庄小学

招收西大街办事处西大街社区、碧园社区、中华路办事处山庄社区武烈路以西区域、锤峰社区年满六周岁本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

三、民族小学

招收潘家沟办事处佟王府社区于家沟小区以西区域(含于家沟小区)、陕西营社区陕西营小区13、14号楼以西区域(不含13、14号楼)、窝瓜园社区、西大街办事处马市街社区年满六周岁本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

四、竹林寺小学

招收中华路办事处山庄社区武烈路以东区域、竹林寺社区、新华路办事处中兴路社区东兴路以东区域年满六周岁本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

五、南营子小学

招收石洞子沟办事处温家沟社区、潘家沟办事处佟王府社区于家沟小区以东区域(不含于家沟小区)、陕西营社区陕西营小区13、14号楼以东区域(含13、14号楼)年满六周岁本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

六、翠桥学校

招收石洞子沟办事处忠义庙社区富华东路以东区域、付家沟社区付家沟路以东区域、永安街社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接收石洞子沟小学学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七、石洞子沟小学

招收石洞子沟办事处塔沟社区、忠义庙社区富华东路以西区域、付家沟社区付家沟路以西区域、牛圈子沟镇中泰社区、石洞子沟村年满六周岁本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

八、魁星园小学

招收牛圈子沟镇新园社区、牛圈子沟社区陆合家园小区以东区域(不含陆合家园)年满六周岁本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

九、东园林小学

招收桥东办事处东园林社区武烈河大桥以西区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十、普宁小学

招收狮子沟镇狮子沟村、殊像寺村、罗汉堂村、上二道河子村安远路以西区域、万树园社区、普宁寺社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接收避暑山庄小学、南营子小学、竹林寺小学学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十一、汇水湾学校

招收狮子沟镇喇嘛寺村、上二道河子村安远路以东区域、丽水社区、汇水湾社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接收避暑山庄小学、南营子小学、竹林寺小学学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十二、会龙山小学

招收桥东办事处会龙山社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接收魁星园小学、世纪城小学学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十三、实验小学

招收新华路办事处云山社区、银领社区、中兴路社区东兴路以西区域、牛圈子沟镇牛圈子沟社区陆合家园小区以西区域(含陆合家园小区、不含永盛现代城小区)年满六周岁本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

十四、桥东小学

招收牛圈子沟镇下二道河子社区武烈河以西区域、下二道河子村、桥东办事处东园林社区武烈河大桥以东区域、老居宅社区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十五、世纪城小学

招收大石庙镇迎宾路社区(迎宾佳苑小区、滨河佳苑小区的适龄儿童也可以选择大石庙中心小学)、大石庙社区港湾一期、桥东办事处世纪城社区、牛圈子沟镇下二道河子社区武烈河以东区域年满六周岁本学区内有房的适龄儿童。

十六、水泉沟小学

招收水泉沟村、三角地社区、水泉沟社区山庄西路沿线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接收头道牌楼小学、民族小学学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十七、狮子园小学

招收大沃铺村、山神庙村、柳树底村、狮子园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十八、高庙小学

招收水泉沟镇水泉沟社区广仁大街沿线、高庙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接收头道牌楼小学、民族小学学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十九、现代城小学

招收牛圈子沟镇牛圈子沟社区永盛现代城小区、牛圈子沟村、平房村、碾子沟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十、红石砬小学

招收红石砬村、马架子村、蛤蟆石村、水泉村、桲椤树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十一、大石庙中心小学

招收大石庙社区、大石庙村、袁家庄村、马家庄村、庄头营村、西北沟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十二、太平庄小学

招收太平庄村、石门沟村、鸡冠山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十三、双庙小学

招收双庙村、陈家沟村、车子沟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二十四、双峰寺中心校

1.双峰寺镇中心小学招收双峰寺村、小东沟村、双峰寺社区(环翠山庄、双峰家园、秀水花园、双峰商住楼) 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小井小学招收小井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3.第三小学招收老西营村、三道河村、双峰寺社区(银河福星园、爱丽丝小镇)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4.贾营小学招收贾营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5.平房沟小学招收平房沟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6.干沟子小学招收干沟子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7.第二小学招收山湾村、西坎村、甸子村、南堂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8.新上小学招收上窝铺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9.下南山小学招收下南山村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此方案仅适用于2023年小学招生。如个别学校在实际招生过程中出现超出学位上限的情况,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对此方案做适当调整。

2023年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年双桥区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严格执行免试、相对就近、合理划片的招生政策,禁止择校、跨区域招生,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切实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原则

双桥区域内各小学和初中的招生工作在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招生过程中,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秩序,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加强招生监督管理,确保2023年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二、工作实施

(一)小学招生

1.招生年龄范围

招收2017年8月31日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2.招生材料审核办法

双桥区域内公办小学继续实行统一划片招生的方式。具体招生工作审核条件如下:

第一批:具有双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有房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到学校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房产证(共有房产占比不低于50%)或法定购房合同(如果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儿童户口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及水电暖等缴费凭证、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明、《双桥区2023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打印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2)无房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到学校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租房协议、租住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2023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完税证明及发票、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双桥区2023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打印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批:进城务工人员(含经商)随迁子女

(1)有房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到学校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房产证(共有房产占比不低于50%)或法定购房合同(如果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父母[至少一方]和儿童户口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及水电暖等缴费凭证、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儿童父母的居住证、《双桥区2023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打印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2)无房户的适龄儿童。家长到学校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户口本、租房协议、租住房房产证及房主身份证、2023年起三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完税证明及发票、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儿童父母的居住证、《双桥区2023年小学入学信息登记》打印页的原件和复印件。

学校分两个批次对入学儿童家长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经查验相关材料后,对拟招收的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和市教育局、区教体局检查。公示期结束后,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学校每天上报招生情况,如学校遇有超出学位上限情况,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

3.招生工作具体安排

2023年,双桥区域内公办小学招生工作安排如下:

(1)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适龄儿童信息登记的基础上,根据各学校学位资源确定各校招生规模,下达招生班数及班额计划,公布《2023年双桥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方案》,学校根据此方案接收本学区内的适龄儿童入学。

(2)头道牌楼小学、民族小学、避暑山庄小学、南营子小学、竹林寺小学、魁星园小学、石洞子沟小学、世纪城小学、实验小学九所小学只招收学区内有房的双桥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学区内有房的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在上述九所学校学区内租房的双桥区户籍适龄儿童和租房的进城务工(含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将依据《2023年双桥区小学招生学区划片方案》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3)双桥区户籍的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本年度入学的,需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延缓入学申请。

(4)市区范围内每个房产证每六年只接收一名适龄儿童(不包括孪生儿童和二孩)在本学区学校入学。

(5)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够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6)落实好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的教育优待政策。

(7)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必须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各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不得设立“实验班”。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将随机抽查。

(二)初中招生

1.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2023年双桥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2.在承德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双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3年双桥区小升初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2023年小学毕业生进行小升初分配工作,将初中新生名单下发各中学。

3.双桥区教体局将初中新生名单导入学籍平台,学校进行录取提档工作,双桥区教体局进行审核。

4.学校对录取的新生必须实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各校不得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选拔新生或分“快慢班”“重点班”“特色班”“分层次班”等,不得设立“实验班”。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将随机抽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和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教育局分管副局长和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域内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各尽其责,全力配合,确保2023年招生工作圆满完成。

(二)落实部门职责。市、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对相关人员的管理;纪检监察部门要派出人员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宣传部门牵头组织对国家、省、市、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政策进行宣传;双桥公安分局要严格按照现行户籍政策对辖区内外来人口发放居住证,并配合学校对学生家长提供的户籍信息(儿童与户主关系、儿童出生日期等)的真实性予以核查;区住建局要协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配合教育部门核实家长房产信息;区残联要配合教育部门对残疾儿童家庭情况予以核查;区税务局要落实个人房屋租赁税收政策;区信访局要做好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对信访中反映的招生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区财政局要根据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招生规模,核定各学校公用经费;各镇、街道及社区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所辖区域的安稳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是实现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基础环节。宣传部门、教育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要安排专人和热线电话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严格纪律要求

1.要坚持阳光运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招生政策、计划、范围、流程、时间和监督电话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纪检监察部门要对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随机抽查。

2.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规定,严禁跨学区招生和招收不符合条件的儿童入学。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违反招生政策、跨学区自行招生的校长,将严肃处理。

3.对违反招生纪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孙喜明 承德市教育局局长

邢建军 双桥区政府区长

副组长:雒文悦 承德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胜勇 双桥区政府常务副区长

刘永宏 双桥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胡国华 承德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科长

刘焕生 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李文霞 双桥区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王晓慧 双桥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李海军 双桥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孟庆国 双桥区财政局局长

梁 超 双桥区民政局局长

关爱国 双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杨国祥 双桥区税务局局长

杨玉丹 双桥区信访局局长

张汉富 双桥公安分局副局长

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双桥区教体局,办公室主任由李海军同志兼任。

双桥区义务教育阶段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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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整理:承德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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