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舒礼军 袁建勇 全媒体首席记者刘宇琦) 近日,于都县人民检察院干警来到涉嫌非法狩猎的杨某某住所地,向其宣告不起诉决定。据悉,杨某某为了防止鸟类吃自家菜地的农作物,在禁猎期禁猎区,擅自在菜地上挂设捕鸟网。2022年,于都县公安局执勤民警巡逻时现场发现并查获杨某某挂设的捕鸟网和粘在网上的鸟。经鉴定,捕获的3只鸟(已死亡)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今年3月,于都县公安局以杨某某涉嫌非法狩猎罪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审查,检察机关同时进行了公益诉讼立案,考虑到杨某某家庭情况比较困难,最终确定杨某某通过巡山、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替代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