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2023年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根据省市招生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录取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划定最低控制线按批次进行录取。

(二)实行网上互动录取模式。

(三)2023 年全市继续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四)按市、县文件规定,农村独生子女、二女结扎户子女一级完中加 10分、其余完中加 20 分。见义勇为县级表彰加 10 分进行录取(已按规定时间上报相关材料方可加分)。

(五)全县高中原则上不录取非本县户籍的考生。

(六)各学校不得向考生乱发录取通知书,凡未经县招考办录取且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通知书,一律无效;任何学校不得随意私自招收学生,更不能招收低于本校录取线的学生,否则一律不予办理录取手续。

(七)根据云教基〔2017〕4 号文件规定,从2017 年起全省取消“三限生”,停止招收择校生,不得招收借读生、旁听生、协议生,公办普通高中不得容留、招收往届复读生。

全县所有高一报名时间定于8月 14 日。

二、录取批次

1、第一批录取: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

择优生录取线664.4 分,定向生录取线540;

镇雄县第一中学,

择优生录取线 642.7 分,定向生录取线540;

镇雄县芒部中学

择优生录取线604.2分,定向生录取线540;

镇雄县赤水源高级中学,

择优生录取线540分,定向生录取线 540 分。

2、第二批录取:

昭通市云南师范大学附属镇雄中学文汇书院录取线650.3 分。

西南大学附属镇雄第一中学民办学位普通班 609.6分;日语班430分。

昭通镇雄衡水实验中学公办学位 562.1分;民办学位 487.7 分。

昭通镇雄浙江外国语学院附属中学公办学位634分;民办学位568.4分。

镇雄县第三中学563.4分。

镇雄县第五中学542.1分。

镇雄县民族中学少数民族生528.4分;汉族生526.8分。

镇雄县泼机中学464.1分。

镇雄县母享中学455分。

镇雄县大湾中学 482.1 分。

镇雄县牛场中学482分。

镇雄县罗坎中学449.2 分。

镇雄县五德中学 509.2分。

镇雄县以勒中学520.8分。

镇雄县长风中学 430分。

镇雄县红叶中学 430分。

全县普通高中学籍最低控制线430分。

来源:镇雄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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