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沈阳市自然资源局对大东区虎石台大街东-1地块规划调整进行批前公。公示时间为30日(自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8月15日)。

一、地块范围:82号地块东至24米规划路,南至30米规划路,西至云龙湖街,北至汪河路;89号地块东至云龙湖街,南至30米规划路,西至30米规划路,北至汪河路。

二、调整理由:单元内云龙湖街以东地区已建成大量住宅小区,入住人口不断增长,就学需求不断增加。按照《沈阳市中小学布局规划(2021-2025年)》,云龙湖街西侧控制一所中学(30班)和一所小学(36班),为满足日益增长的就学需求和落实布局规划要求,综合考虑建筑拆迁情况及可实施性,拟将布局规划控制的中学和小学由云龙湖街西侧调整至东侧,建设标准保持不变。

综上,于洪区政府提出申请,申请将于洪新城82号地块调整为中小学用地,89号地块调整为公园绿地。

三、调整方案:拟将82号地块由公园绿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及消防设施用地调整为中小学用地;在地块内部增加12米规划路,地块东侧规划路由24米加宽至26米。拟将89号地块由居住用地调整为公园绿地、加油加气站用地及消防设施用地。

四、本公示文件的解释权归属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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