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火灾突起,秦先生挽救了千万设备,却遭公司冷遇,赔付衣服苦求未果,申诉被保安无情驱赶。本是见义勇为,却以愤然离职收场,好人为何得不到好报?
火势突起
这天下午,天空一碧如洗,夏蝉在树上低鸣,公司内外都井然有序的运作着。突然,“着火了”“着火了”喊叫声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河南省郑州市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距离公司大门不远处的电子设备厂房已升起滚滚浓烟,隐约可见火舌从窗口窜出。厂房内存放着价值两千多万的电子设备,若不及时抢救,后果不堪设想。
火灾发生在河南省郑州的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子技术研发和进出口等业务。秦先生是这家公司的老员工了,一直兢兢业业勤勤恳恳的,为这家他有着深厚感情的公司辛勤工作。
从附近匆匆赶来的秦先生,眼见火势越来越大,消防人员却迟迟未到,心急如焚的秦先生赤手空拳的准备冲进火场,抢救电子设备。“你疯了吗?”“你又不是消防员,逞什么能,”
同事一把拉住秦先生,“等消防员过来就来不及了”“电子设备对我们公司太重要了,耽搁不起”秦先生话未说完,已经一马当先冲进火场。
从附近匆匆赶到现场的秦先生来不及多想就要冲进火场,进行灭火和抢救。在秦先生的努力下,火势得到控制,公司和设备都幸免于难。
“逆行的英雄”
火灾刚发生时,火势并不特别大,但是公司员工纷纷往厂房外逃跑,无人采取救援措施。只有秦先生逆流而上,秦先生利用自己掌握的消防知识和勇气,正确使用厂房内的灭火器,成功将火势控制住,不致于火势蔓延,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在记者的采访中,秦先生表示如果他当时不抢救,厂房会爆炸,里面的电脑全部会遭殃。无论是作为一名公司的老员工,还是一名有担当的男人,救火都义不容辞。
因为秦先生的迅速反应,公司大火被及时扑灭,避免了损失。秦先生觉得公司肯定会给予他相应的补偿和奖励,至少他因为救火损坏的衣服,公司会进行赔付。
因为秦先生的见义勇为,公司的电脑免于葬身火海。但是几个月过去,公司对于火灾和秦先生的救火行为,却没有任何表示。
秦先生想要公司赔偿外套的费用,但是公司却表示秦先生自愿救火是作为公司员工应尽的义务,且公司事前并不知情,也未作出任何承诺,公司没有赔付的责任和义务。
秦先生倍感失落,不理解为何自己满腔热情,好心帮忙救火,公司却当起了甩手掌柜,推卸责任。也很疑惑,作为一名电子厂的普通员工,救火是自己的应尽义务吗?
显然秦先生作为一名未受过专业消防知识训练的普通人,并不具有必须亲入火场救火的义务,秦先生的行为仅仅是,出于为人的正义与好心,是见义勇为而不是例行公事。
记者与秦先生一起来到河南省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争执多时,最终公司的值班苏经理,了解情况以后,对秦先生见义勇为的行为表示赞赏,并为公司的处理不当进行了道歉,并表示愿意协商相关的赔付事宜。
秦先生拿到了赔付的衣服费用,但是秦先生对公司的种种行为,却觉得很寒心,自己这家公司已经不值得自己辛勤工作和付出了,选择辞职,离开了这个他奋斗多年的公司。
选择,依然会坚持自己的选择;他相信做好人,行义事,见义勇为没有错。不会因为公司的冷漠,丧失见义勇为的热情。见义勇为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一个“真男人”的担当与责任。
河南省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应该也从中吸取了教训,员工是企业的灵魂内核,失去了人心,公司就是空壳,大厦将倾。
危在旦夕
我们再来看一起相似案例,海尔集团微博发文,要授予胡文川先生“人单合一,见义勇为”奖,并奖励六十万元房产一套,文章一经发布,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2020 年5月21号早上九点,海尔空调维修工胡文川因工作,路过锦绣花乡小区。
小区群众聚集在一起,一个小女孩被路人发现困在六楼阳台,孩子太小了还未意识到危险,在阳台边缘走动,有几次还想往下跳。邻居们在焦急的联系救援,有人报警,有人联系开锁匠,有人拉起了防水布。
胡先生到达锦绣花乡小区时,小女孩的双手正紧紧抓着阳台栏杆,双脚踩在狭窄的阳台边沿上面,不敢动弹了。
这天小女孩和妈妈在家里玩耍,妈妈接到电话出门去快递站取快递时,将她一人独自留在家中,为了防止小孩跑出门发生危险,还将大门反锁了。
小女孩独自在家,见妈妈迟迟未归,大门又打不开,见阳台门开着,就踩着小凳子,翻出阳台去找妈妈,没想到翻出去之后就回不去了,被困在了阳台边沿。
小女孩因为焦急,在阳台边沿走来走去,底下邻居看得心惊胆战,都为其捏了一把汗。
胡先生到达锦绣花乡小区时,小女孩抓着阳台窗沿,双脚踩在窄窄的阳台边沿上,其身后并无任何遮挡,小姑娘臂力也有限,孩子随时可能因体力不支松开手,然后踩空而坠楼,救援刻不容缓,多一秒钟就多一分危险。
胡先生迅速冲到六楼女孩家门口敲门,但因小孩家长外出将大门反锁了。家中只有小孩一人,敲门屋里无人应答,尝试强制撬锁也没有成功。所幸胡先生有多年高空作业经验,相对于普通人有了一些胆子和经验。
无奈之下只能决定从五楼阳台爬到六楼阳台将小孩抱回屋内。没有任何防护措施,唯一可以借力的雨篷,因为长久风吹日晒,承重一个小孩都告急,更别说一个成年人。
胡先生说,他当时脑子一片空白,没办法考虑危不危险,只有救人这一个念头。
胡先生犹如天降神兵,在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的情况下,踩着空调并借助防护栏从五楼爬到了六楼,六楼的住户安装了雨棚,但是雨棚年久失修,早已经被腐蚀了,胡先生并不知道这个雨棚能不能承受自己的重量,让自己借力成功爬到六楼。
所幸胡先生成功的借着雨蓬的力量,从五楼往上爬到六楼阳台,慢慢靠近小女孩身后,从身后一把搂住小孩,将她提起来放回安全地带。小女孩的妈妈得知消息赶回来的时候,小女孩已经被成功救回屋内。
若小孩因为独自在家无人看管,翻越阳台不幸坠落,家长心情可想而知。挽救这个小孩,就是挽救了她们一家人的幸福。
胡先生救完人后,说是自己还有工作,潇洒离去,连姓名都未留下。
是作秀还是见义勇为?
胡先生勇救小女孩的视频在网上传播后,也有网友提出了质疑,胡先生徒手爬楼是普通人根本做不到的,怀疑胡先生本来就是专业消防员,是海尔集团为宣传和树立公司的正面形象,花钱雇佣的“专业拖”?
让专业的消防工作人员穿上海尔集团的工作服救人。首先胡先生是海尔集团的员工这件事是不容置疑的,海尔集团的员工信息以及胡先生相关的同事都可以证明,胡先生并不是雇佣的专业消防员。
然后,胡先生因为长期空调装修工的身份,需要经常进行高空作业,为当时危急时刻救援打下了基础。胡先生虽然不是专业的消防员,但是拥有和消防员一样的正义和勇气。
小女孩被困,胡先生只是出于本能的去积极展开救援,并不是想图求任何回报。胡先生的家庭条件并不好,他之前在其他地方工作,工资一个月只有两千多左右。
后来经过朋友介绍,入职海尔集团,成为海尔的装修工,一直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工作,想攒钱,和妻子一起买一套二手房居住。
但是胡先生在得知海尔集团的奖励时表示,自己并不会接受。当时救人只是出于善心,并非想得到小女孩家属或者是公司的回报和奖励。
最后海尔集团得知了胡先生的见义勇为之举,为弘扬社会正能量,鼓励海尔员工向胡先生学习。决定授予胡文川先生“人单合一,见义勇为”奖,并奖励六十万元房产一套。胡文川先生的义举和海尔集体的奖励,也获得了网友的一致点赞。
【以案释法规】
一、秦先生救火行为是否属于工作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任何人发现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
秦先生作为公司普通员工,发生火灾只有报警的义务,而没有救火的义务。
二、秦先生的行为是否构成无因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秦先生虽然为公司员工,但是并无对公司火灾进行救济的义务,秦先生救火的行为应属于无因管理,有权请求公司赔付相关费用。
三、胡先生是否能依法获得海尔集团奖励的房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具有救灾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可撤销
胡先生因见义勇为被海尔集团奖励的财产,可以被认定为赠与财产,可以依法获得房产所有权,且海尔集团无权要回该房产。
每个人都不应该成为一座孤岛,道德和善良和正义是维系社会的纽带。海尔集团鼓励员工,做善事行善举,见义勇为,而且付出实际行动,兑现对胡先生的奖励,体现了公司信誉和社会责任感,体现了海尔人的责任与担当。
海尔员工对这样的公司定然也是赞不绝口,觉得公司有温度有信任度。愿意与公司同进退,同舟共济。
相反,秦先生不顾自身安危,挽救了公司损失,却被公司以救火时公司员工义务敷衍,最终愤然离职。河南省华锐光电产业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相比,在担当与责任方面,两家公司高低立现,两家公司未来的经营相信也是显而易见。
无论是企业和个人,可能会遭遇各种突发危险情况。这时我们除了勇气,还需要智慧,更需要平时应对各种情况提前演练。要注意掌握相关的安全知识,配备相关的安全设施,才能保护个人与企业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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