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一点土地就杀了自己的亲兄弟,太可怕了”

桃园之情,是中国人千百年来最憧憬的兄弟之情,可惜现实情况往往是,亲兄弟必须要明算账,甚至可以为了一亩三分地闹得家破人亡。

辽宁的一户亲兄弟,为了建大棚,两家发生了剧烈争吵,三弟一狠心,在端午当天,也就是大哥一家团聚那一天,凌晨持刀将大哥一家共计六口人悉数捅死,然而正当所有人都在指责三弟无情的时候,本案很快便发生了大反转。

一家六口遇害惨案,凶手竟是亲人

2023年的端午,辽宁农村的一名53岁男子,在家中排行老三,对比他大5岁的大哥一家出手了,不仅杀害了大哥、大嫂和其儿子、儿媳,甚至连两个未成年的孙女都没放过,一把利刃让大哥一家彻底绝了后。

说来也是老三预谋已久,老大一家,只有夫妻俩人居住,儿子和儿媳则是带着两个孙女住在外地打工,平时除了长假,基本都不怎么回家,适逢端午小长假,老大的儿子打电话告诉父母,会带着妻子和两个孩子回家团聚。

老大一听自然很高兴,然而高兴之余也就说秃噜了嘴,逢人便唠几句孩子和孙女都要回来了,再加上村里总共就这么大点地方,家长里短的,传传闲话,老三自然也知道了这个消息。

端午当天,老大家里很是热闹,不仅包粽子招待儿子一家四口,更是熬鱼炖肉搓丸子,一个劲地劝俩孙女多吃点,可惜这份其乐融融的时光,也只持续到晚上,在得知老大的儿子一家四口不会当晚离开后,老三展开了行动。

恰逢当晚凌晨一点,各家各户熄灯睡觉,老三轻手轻脚地打开房门,朝着老大家中走去,虽然大门已经紧闭,但是老三早就准备好了作案工具,迅速爬上墙头,再加上院子里没有养狗,很顺利地进到了老大的家中。

随后,老三撬开了老大家的窗户,一眼锁定老大的房间,蹑手蹑脚打开房门,对准睡熟中的老大,猛地一刀落下,结束了他的生命,老大也就此死在了睡梦中,他的鲜血溅射到了睡在一旁的大嫂脸上。

老三没有犹豫,为了防止大嫂察觉,凶光一露,手起刀落,结束了她的生命,可是让老三没有想到的是,大嫂死前还是发出了惨叫声,这一声惨叫可惊醒了在隔壁房间睡熟的侄子。

习惯性地打开灯,突然发现满身是血的三叔站在面前,侄子愣了一下后迅速赶到厨房,准备拿刀防御,可是厨房的菜刀太短了,只能想办法找长一点的武器防卫,可就在这一念之间,老三一刀横劈,侄子应声倒地。

然而,杀红眼的老三,并没有决定就此罢休,他径直走向侄媳妇的房间,房间内的女人早已被吓得六神无主,哭诉着求三叔放过,但是老三并没有心软,照着脖子一刀砍下,鲜血染红了床单。

一旁的两个侄孙女,也早已被吓得哭不出声,而此刻的老三早已不在乎眼前是何人,同样两刀落下,两个孩子也惨死刀下。

近乎变态的自首方式,令人发指的恶行

就这样,大哥一家老小被灭门,或者说直接绝后,血腥味弥漫着整个房间,一家六口横七竖八地倒在地上,但即便如此,老三也没有任何惧意,反而非常从容,做出了匪夷所思的事情来。

只见老三不慌不忙,打开老大家中的所有灯,对着所有尸体进行了全方位地进行拍照,不仅如此,他直接把拍摄好的视频和照片,疯狂转发给村民的群聊里炫耀,那些大半夜没有睡觉的村民,也刚好目睹了这惨绝人寰的一幕。

许多人选择了报警,可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凶手比他们报警更快,老三非但没有在拍摄后逃离现场,反而悠哉地坐在老大家中,等待警方将他带走,如此近乎变态的自首方式,如此令人发指的恶行,警方在勘查现场后也是感到匪夷所思。

亲兄弟之间发展成这种地步,在这个小村庄是前所未有的,经过审讯得知,两家的矛盾源自土地纠纷,即争夺家中的土地和大棚,而且发生冲突并不止一次,曾多次引发争吵、打架和伤人事件。

关于这两家的纠纷,村里找人调解过,也报警处理过,可是家务事往往是最难断定的,街坊邻里起初也都在规劝,但是随着这两家的纠纷愈演愈烈,大家也就不管了,任由这两兄弟自己解决,或许到最后也能重归于好。

遗憾的是,村民们想多了,这两家非但没有缓和的意思,反而逐渐把亲情消磨殆尽,彼此之间只存在恨意,久而久之,老三生出了要将大哥一家灭门的想法,但是必须要一网打尽,哪怕让一个人走脱都是失败。

就这样,两家的纠纷表面上缓和了,村民们也觉得这两兄弟冰释前嫌,可是老三一直在等待一个机会,那就是大哥一家团聚的时候,只有在这个时候,才是动手的最好机会。

于是,端午当天,老三瞅准机会,将大哥一家灭门,案件也就此水落石出,这就是一起蓄谋已久的谋杀案。为此,网络上对老三的声讨越发激烈。

“为了一点地,杀亲哥一家,禽兽不如”、“和这种人做亲兄弟,也是倒了血霉”、“太可怕了,居然连孩子都不放过”、“灭绝人性,杀人后拍照炫耀,禽兽不如”……

然而,这股声讨却很快发生了大反转,因为街坊邻里道出了真相,这起惨绝人寰的灭门惨案,被害的老大一家除了孩子都是罪有应得,反而凶手老三是事出有因,并非纯粹的恶。

那么,这到底又是怎么一回事呢?为什么身上背负六条人命的凶手成了老实人?而被害者却成了罪有应得的呢?

房前屋后那点事,引发兄弟情仇

原来,本质上还是因为两家房前屋后那点事,也就是土地和建造大棚的原因,使两家发生了争执,虽然最初就是普通的家庭纠纷,但是随着怨恨积攒得越来越深,自然而然变得难以化解。

老大家里的土地,其实是属于老三的,分家的时候讲得很明晰,把那一块地划给了老三,但代价是让他赡养老母。

只不过因为这块土地肥沃,每年的收成好,大嫂便忽悠老大,让他去找老三把这块地借过来,并美其名曰“租借”。

老三本质上是个没什么心眼的人,听到大哥只是租借,碍于兄弟关系,也就二话没说给了大哥,但让老三没有想到的是,老大说的租借,却没有给自己租金,而这一租就是整整14年。

这可让老三忍不住了,本来自家的条件就比不过老大,不仅要补贴孩子,还要照顾年迈的父母,老大家里不缺钱,还以租借为由霸占自己的土地不还,世界上哪来这样的道理?必须把地给要回来了。

可是,要回土地哪有这么简单,起初老大还是好言相求,最起码等收成之后归还,但当老三去索要的时候,老大和大嫂又唱双簧,说什么种子已经撒到地里去了,就是不把地还给老三。

都说老实人被逼急了也会发火,老三自然忍不住,把大哥霸占土地的老本都给掀了出来,村里听到争吵自然也传开了闲话,正是这句闲话的传播,使两兄弟间耗尽了最后一丝亲情。

索要土地的老三,不止一次被老大和大嫂疯狂嘲讽,两家自此吵得不可开交,有时候甚至还会动手,当然这两家的纠纷也不仅仅是因为土地,更和父母的赡养有关系。

按照分家时所说,子女应该轮流赡养父母,可是这份责任,只有老三默默承担,不管是平时花销还是治病,都是老三掏的钱,老大不仅从没有看望过父母,更是从没给过一分钱的赡养费。

霸占土地不说,还不赡养父母,老三每次前往讨要,不仅要被老大一家嘲讽,甚至还会遭受老大和侄子的殴打,这份委屈,老三又怎么可能一直忍受得下去呢?当亲情彻底磨灭的那一刻,老三便决定要让老大一家付出代价。

当老三不再上门讨要土地的那一段时间,老大春风得意,以为是老三彻底怕了自己,每每遇见也是一副高傲的嘴脸,有一点不高兴就去找老三闹腾,而老三则是隐忍,直到端午节前听到邻居说大家儿子一家要回家团聚。

就这样,蓄谋已久的老三,割舍了所有的亲情,仇恨驱使他制定复仇计划,用屠刀将大哥一家六口人灭门,并拍下照片和视频炫耀,而如此一起惨无人道的案件,背后竟有着这般隐情,属实令人唏嘘不已。

以案释法

一、老三触犯了哪些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回顾案件本身,老三将老大一家灭门的计划是一场蓄谋已久的谋杀计划,属于蓄意谋杀行为,而这种行为在法律上被定义为故意杀人,故此老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而且情节特别严重,依律会被判处死刑。

至于引发本案的诱因,并不能成为老三减刑的借口,土地被老大霸占,村委会和警方调解无果,老三完全可以向法院申诉,由法院来处理,而不是蓄意谋杀老大一家,这种行为根本无法解决任何问题。

再者,不管老三的行为属于义愤杀人或者激情杀人,他的犯罪情节都是非常严重的,因为老三并不是执法者,不存在执法权,更别说老大一家罪不至死,他杀害老大一家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必须严惩。

尽管老三的背后,有着许多的委屈,但是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又何错之有呢?杀红眼的老三早已舍弃了人性,更是对着六具尸体拍照传播,如此恶劣的行为,对社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性。

二、老大需要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首先来看第一条责任,老大以租借为名,霸占老三的土地长达14年,期间没有给过任何一次租金,且在老三讨要时拒不归还,已经构成了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甚至,老大对老三拳脚相加,这就是罪加一等。

故此,只要老三以非法侵占他人财产罪起诉老大,法院自然会根据《刑法》强制要求老大承担刑事责任并处罚金,土地也可以要回来,可惜为时已晚,老三选择了更加极端的方式去处理,并没有把问题解决。

其次则是第二条责任,成年的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分家时说得好好的,可是老大却舍弃了亲情,不仅对父母漠不关心,更是从来没有支付过赡养费用,完全背弃了法律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如果老三以赡养父母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老大支付父母的赡养费用,老大是有义务支付的,而且赡养的义务是无期限的,除非父母离世,若是老大不同意支付,那就构成了遗弃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可惜的是,一切为时已晚,老三将老大灭门,本该占理的事也彻底没理了,酿成了无法挽回的局面,而对于家中两位老人而言,这何尝不是另一种悲剧呢?

正所谓:煮豆燃豆萁,豆在釜中泣,本自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大家在评论区发表看法

关注带您更加清楚的了解法律法规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