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个自称做消防检查的男子收走了店内7个过期灭火器,两天后,男子带着灭火器再次登门,他们这才发现,对方所谓的消防检查竟是唬人的,目的是为做灭火器维保生意。来看怎么回事。

袁先生妻子:我们真的觉得比较气愤。

袁先生妻子介绍,本月11号,男子徐某来到店里,以消防检查名义逐一查看店内灭火器,随后将7个过保质期的灭火器带走。当时,徐某仅亮了一下工作证,出于对消防部门的信任,自己没仔细查看,直到13号,徐某带着灭火器上门,并要收取210元维保费,她才知道对方跟消防部门无关,真实身份是消防器材公司工作人员。

袁先生妻子:事先他也没有说要收费,他现在就是说,我东西给你修好了就得给钱,有点强买强卖的意思。

为核实情况,记者电话联系上徐某。他说,自己的确说了“检查灭火器”,但没有提及是消防部门工作人员,这其中有误会。

徐某:我们是晨安消防的,我跟她这样说的,所有的灭火器我们在检查、检修,过期的我们要拿走,不知她没听清楚,还是我没说清楚。

记者询问检查灭火器是否有相关部门授权?徐某表示没有,但他辩称,自己带着工作证挨家挨户检查灭火器没问题,并表示,所在的扬州晨安消防科技公司是消防部门指定的消防器材维保单位。

徐某:我们这个消防底下指定的维护单位。

记者:你是哪个消防的指定维护单位啊?仪征消防?还是邗江消防?

徐某:好像是邗江这边的吧。

晨安消防科技公司负责人罗某坦言,公司并非“消防指定维护单位”,他同时解释,员工不会以“检查”的名义开展业务。

扬州晨安消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 罗某:业务员绝对不会说我们在检查。

记者转述徐某的说法,罗某未正面回应。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超市不支付维保费用,辰安消防科技公司收回灭火器。

企业推广消防产品要注意方式方法,需要指出的是:假借消防检查等名义拓展业务,不仅有损消防部门形象,还可能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