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律师晓亮

编撰|律师晓亮

前言:

70多岁的吴先生一辈子都没有结婚,因此膝下没有儿女。近日,通过村里人介绍,吴先生认识了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刘女士。

吴先生对刘女士非常满意,刘女士更是对吴先生照顾有加,但吴先生的几个外甥却不同意了,三番五次来到吴先生家,要赶走刘女士。

【案件回顾】

吴先生与刘女士相识

吴先生从来没有结过婚,一直在村里以种地为生,家庭条件并不好,所以也没有人为他介绍对象。如今吴先生已经70多岁,身体也一天不如一天,他早就没有了找老伴的想法。

但这些天总有人来到吴先生家为他介绍老伴,而刘女士就是其中之一。刘女士几年前与丈夫离婚,因为她的丈夫总是家暴,整天在外面喝的烂醉,回到家就对刘女士拳打脚踢。

年轻的时候,刘女士为了孩子一直对丈夫进行忍让,而现在孩子已经大了,已经去城市里工作,而丈夫暴烈的脾气一直都没有改变。一句话不对他的脾气,就会对刘女士大打出手。

这样刘女士再也忍不了了,果断与前夫离婚。听了刘女士的经历后,吴先生对这个比自己小十几岁的女性产生了同情,同时也觉得刘女士各方面的条件也比较符合自己的择偶标准,因此愿意与刘女士交往。

侄子们集体反对

听到自己的舅舅在往年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几个侄子本应为他高兴,但是吴先生的侄子们在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即赶到舅舅家,要把刘女士赶走。

吴先生面对侄子们的不满,也非常难以抉择。虽然他对刘女士非常喜欢,但是他的几个侄子在平日里没少照顾他,所以他很纠结是否要继续跟刘女士交往。

而刘女士面对几个侄子的“驱逐令”,她并没有选择离开。在刘女士与吴先生生活了几个月后,吴先生显得更加憔悴了,比几个月前瘦了不少。

这样几个侄子们实在受不了了,找到了村里的调解员,想要让他们出面来让刘女士离开。

几个侄子为什么如此反感这个后来的“舅妈”,刘女士为什么偏偏喜欢上了这个比自己大十几岁的老人?这其中有什么猫腻?

“醉翁之意不在酒”

原来,吴先生所在的村子最近面临着拆迁,对于农村人来说,这笔赔偿款可不少。几个侄子和村里的调解员都认为,刘女士之所以在这个时间段找到吴先生,其目的就是为了获得这笔赔偿款

因为吴先生膝下无子,再加上吴先生现在年事已高,所以刘女士过不了几年就能够成功拿到这笔赔偿款。

刘女士面对这样的指责,觉得他们是在为自己强行戴帽子。据刘女士所说,自己之所以喜欢吴先生,是因为他看起来非常的老实,与自己的前夫有明显的区别,看起来是一个值得托付的人。

吴先生也没有孩子,所以在与吴先生结婚之后,不会产生任何的家庭矛盾与经济纠纷。面对刘女士这样的解释,似乎并无法让她摆脱想要赔偿款的嫌疑。

而且吴先生的亲戚也说,平时刘女士与吴先生的生活非常拮据,不仅没钱,而且刘女士对吴先生的照顾也不够好。在吴先生与刘女士一起生活的这几个月,吴先生的状态显然没有以前好了。

吴先生没有儿女,最亲近的就是几个侄子,如果没有刘女士的出现,在吴先生去世之后,这笔巨额赔偿款即将有几个侄子来继承。

而几个侄子之所以不同意刘女士与舅舅结婚,并不是为了获得这笔赔偿款,而是不想让刘女士用结婚来欺骗舅舅的感情,最终卷走这笔钱。

【以案释法】

在这个案件中,如果吴先生没有与刘女士结婚,吴先生时候,其财产将会由几个侄子来继承。如果与刘女士结婚,其财产将会由配偶刘女士继承。

一般情况下侄子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特殊情况下可以代位继承或者遗嘱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办理。

且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笔者观点

在晚年能够找到幸福是一件令人祝福的事,但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能被有心之人利用,找到假的幸福。

拆迁所获得的赔偿款对于绝大多数家庭都是巨额的,更不用说对农村的老人来说了。农村的老人在辨识度上有所欠缺, 需要进行正确的引导,否则很有可能像吴先生一样被人欺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