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付停车费,必须扫码关注公众号或者注册会员,把自己的手机号、微信名、微信头像等“和盘托出”?最近,“商场停车付费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话题成为热点。近期,上海市消保委在前期小范围调查的基础上,对包括29个市级商业中心和45个地区级商业中心在内的140家商场进行了暗访,发现有27家存在强制消费者加入会员并强行索要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问题。
现场:扫码注册会员才能缴停车费
近日,记者跟随消保委工作人员来到杨浦区的“东方渔人码头”。一进入地下停车场,就看到车位旁贴着“无人值守”“自助停车缴费”等字样的告示,并附有二维码。扫码后发现,此为商场微信公众号,必须关注才能支付停车费,否则就无法完成支付过程。
图说:“东方渔人码头”地下停车场 金旻矣 摄(下同)
而当扫码支付完毕后,才发现楼梯间有另一则告示,提示缴费可前往客服中心或服务台。也就是说,其实商场提供了不用关注公众号便可支付停车费的渠道,但提示得很隐蔽。
图说:BFC外滩金融中心停车场
随后,记者随消保委工作人员又来到黄浦区的“BFC外滩金融中心”。停车库的墙上有着三个二维码,其中最右边是寻车码,左边是微信支付,中间是支付宝。用支付宝扫码后,必须注册会员,点击“同意”便将个人信息授权给了商场,领取BFC会员卡后才能缴停车费。而扫微信后,虽然显示要关注公众号,但旁边的菜单中有个“服务”按钮,点其中的“停车缴费”就可以不关注公众号而直接缴费。
图说:BFC停车场内有三种缴费方式
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闵行区“阿拉城”。如果顾客选择支付宝缴费,就不需要注册。如果用微信扫码缴费,就必须关注公众号。
诱导:看似有选择权其实过于隐蔽
市消保委新闻部主任杨青告诉记者,暗访发现目前申城停车场扫码停车有几种方式。较常见的是要求扫码关注商圈公众号才能付费,但其实在页面不起眼位置留有“服务”按钮,点开后可以直接输入车牌号付停车费。很多消费者认为,该选项太过于隐蔽,缴费时往往比较匆忙,有时后面还排着一长溜车,不太有时间仔细寻找是否有其他途径可以免于注册会员。“虽然看似给予了消费者选择权,但过于隐蔽,一旦消费者付费时着急或者粗心就找不到。”杨青说。
图说:“东方渔人码头”停车场墙上贴着的缴费二维码需要关注公众号
另一种是在停车场的角落处贴出缴费的几种方式,包括不关注公众号就能缴费的途径。但是在车位边的显眼处,只贴出二维码,扫码就必须关注商场的公众号或注册会员。“比如五角场的合生汇,只在商场通往停车场的通道上贴了一张囊括几种付费方式的告示,但当你走进停车场,柱子上的二维码只有一个,扫码就要关注公众号。”
而做得最地道的商场,是在停车场内显眼位置列出所有的付费途径。比如有些停车场在顾客目之所及处都贴有两个码,一个是会员缴费,一个是非会员缴费,无须注册就可以输车牌缴费出场。
“商场想尽可能引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以便于今后推送营销信息。这种方式无可厚非,也有部分消费者确实喜欢加入会员享受优惠,希望收到推送信息。但商场必须给予消费者选择权,不能诱导或强制顾客扫码关注后才能缴纳停车费。”杨青表示,“我需要的是停车服务,那么付费就行了,商场不能限制我必须关注公众号加会员才能付费。至于付费时,收集车牌号就已足够结算时间和费用。如果要收集顾客的手机号、微信名、微信头像才能付费,无疑就属于过度收集。”
图说:强制加会员的商场名单 消保委供图
暗访:接近半数商场都存在该问题
暗访结果也显示,140家商场有多家存在上述问题。其中,27家商场(含停车场地运营者,下同)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加入会员并强行索要消费者个人信息,有1家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关注公众号,另有33家商场采用不当手法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其中有7家商场同时存在强制消费者加会员的情形)。
暗访发现,爱琴海购物公园、日月光中心、BFC外滩金融中心、百联又一城等27家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加会员,并强制消费者提供姓名、手机号等个人信息。比如,百联旗下6家商场消费者在扫码后需要提供手机号登录百联会员才能支付停车费。万达旗下3家商场,使用支付宝扫码后,以办理万达会员卡为由强制消费者提供个人信息。
此外,阿拉城商场在扫码支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合生汇、芮欧百货、环贸iapm、国金中心等33家商场采用不当手法,诱导消费者关注公众号后支付停车费,打着“停车缴费”名义,提供给消费者的是商场公众号二维码。
同时,有18家商场在扫码付停车费过程中强制消费者提供如微信和支付宝的昵称、头像等个人信息。其中多家商场使用的是“速停车”第三方服务。
图说:诱导关注公众号的商场名单 消保委供图
整改:纳入专项行动开展现场执法
对此,消保委认为,商场提供停车服务,消费者的义务就是按照约定支付停车费用。商场或停车场地运营者无权强制消费者加会员或关注公众号,更无权向消费者索取个人信息。相关的强制或诱导行为,都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行为认定方法》等法律法规,消保委希望商场做到以下两点:
1、商场应向消费者提供可以直接进入付停车费页面的二维码,并用显著方式标注“直接扫码付停车费”。商场也应在主要通道和停车场张贴“直接扫码付停车费”二维码,方便消费者获取。
2、商场向消费者提供加会员或者公众号二维码时,不应出现“停车缴费”类似误导性提示。如果商场以停车费优惠名义张贴会员或公众号二维码,须在旁同时张贴“直接扫码付停车费”二维码。
针对以上问题,市消保委已将线索移交给上海市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纳入目前全市正在开展的“亮剑浦江”个人信息权益保护专项执法行动涉“停车扫码”消费场景的集中整治。主办单位将开展现场执法和约谈,责令企业整改,并开展普法教育。同时,消保委将对商场的改进情况跟踪督促,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新民晚报记者 金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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