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泊头市教育领域收费管理,7月19日,市教体局召开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市教体局班子成员、相关科室负责人,一中、二中、职教中心分管副职,各学区中心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民办学校、市区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会议精神,再次重申了《河北省教育厅治理乱收费处理措施清单》,深度解读了《沧州市教育局全市教育系统乱收费治理行动方案(2023)》,一中、四中、交河学区、一幼、盛邦学校、新星幼儿园6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

中共泊头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贺志杰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乱收费问题破坏教育公平、侵害群众利益、影响教育形象,社会高度关注,全市教育系统一要统一思想,提升认识。真正把认识提高到人民群众利益高于一切的高度,研究制定本单位“乱收费”工作治理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教育领域乱收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二要自查自纠,全面整改。各学校所有收费项目必须公开收费标准、政策依据,全面摸排核查本单位逐项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台账,提出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限期跟踪整改问效。三要强化督查,建章立制。由教体局纪检室牵头,成立工作专班,对教育乱收费进行明查暗访、挂牌督办。同时督导各学校主动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全面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四要压实责任,严肃纪律。班子成员和各相关科室人员要定期开展督查提醒,监督所包学校做好自查自纠。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瞒报漏报的,将予以通报问责;对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一经发现,立即移交市纪委监委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来源:泊头教体

编审:石增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