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部署,进一步提升检察人员指控犯罪和开展诉讼监督能力,7月19日,平潭综合实验区检察院就提起公诉的一起贩卖毒品罪案件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活动,切实提高出庭公诉质量。部分检察官、检察官助理、实习生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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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公诉人紧紧围绕起诉书指控犯罪事实开展讯问,充分揭示被告人的全部犯罪事实,同时采用客观证据和言词证据相结合的方式构建了完整的证据体系。在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全面回应了被告人的辩解和辩护人无罪辩护意见,并当庭揭示了毒品的危害,对被告人进行了深刻的法庭教育,取得良好的庭审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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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参与听庭人员对公诉人出庭情况开展评议,全面评价了公诉人出庭履职情况。大家认为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庭审应变能力较强,指控效果良好,部分检察官对提升庭审效果提出具体建议。

“这个是不认罪认罚且做无罪辩护的案件,公诉人庭前准备充分,文书表述规范,质证、答辩应对得当,有针对性,但讯问的个别问题可以再改进,效果会更好。”第三检察部副主任蒋恒说。

在平潭检察院实习的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研究生俞邵文说:“旁听了这场庭审,我看到了代表国家公诉力量的检察官与辩护律师的一场‘交锋’,从中学习到了很多法律知识和庭审技巧,很多是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让我收获满满。”

据悉,这是平潭检察院重罪检察条线开展的首个听庭评议案件,对提高检察人员出庭公诉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加强刑事检察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平潭检察院将持续推动听庭评议工作,以听促评、以评促改,让检察人员更加努力提升出庭公诉能力,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编:林清

审核:陈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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