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保空心化”与“理赔核保化”只是冰山一角,“逃避履行合同”与“制造所谓各种减损证据”并不少见,保险理赔中的“为减损而减损”,其实片言只语无法描述,我想从四个方面谈起:

它们是,行业顽疾,自欺欺人,减损的价值,希望。

行业顽疾

当我看到一个某所谓第一梯队的大型保险公司的理赔部培训课件,上面赫然公开写着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案件“能不算的项目就不要算”,“必须要算的就最低标准算”的时候,我很吃惊,也很意外。

保险公司做了十年以上的基层人伤处理及人身险工作,在这个过程中也逐渐明白,“减损”这个概念虽更多被作为一个经济效益的代名词被保险机构所用,但它的宗旨却是为达到保险公司,被保人,三者之间同周围的司法和人文环境和谐统一的一个概念。

减损的终极意义其实是去创造价值,而并不是靠去有意、肆意克扣费用,或去寻找每一个不赔的理由,靠坑蒙拐骗而来的。

纵观现状,调解有三种底层逻辑,第一是寻找合同相对方的任何漏洞,即用你的利益去填补我的利益;第二是寻求公正科学合理的评判,维护公平正义;第三是创造出保单价值,实现共赢。

实际上,随着风控技术和专业服务的崛起,优秀的保险从业者在理赔调解中运用专业技能为保险人,被保人以当事人创造出价值的例子层出不穷。

而某些保险机构处于短期经营指标压迫下,生存的无奈,授意某些走边缘化为达经济利益而违法设立的所谓“调查中介”对“减损”的奖励费用一样,仍在做着犹如赏金猎人般铤而走险。

只不过他们却忘了一点,翻手为云劣迹斑斑,覆手为雨天网昭昭。无论是谁,违背了保险行业的最大诚信原则,谁就必然处于劣势无处遁形,剩者为王,毋庸置疑。

自欺欺人

暂不谈调查案件中各种理赔单证的合法合规获取的问题,仅就医疗责任类案件,在只有医疗发票的时候,为什么有些理赔人员会暗示你自己写一个门诊病历?在计算误工,护理等损失的时候,为什么会让你去“随便”找一个地方开具工作和工资证明?还让你写高收入?

硬套理赔单证规则就有如证明“你爸是你爸”一样地令人作呕。

有一批理赔或公估人员为了达到短期指标和“减损”奖励的目的甚至肆意纵容或亲自参与这些虚假举证行为产生。

赔案过了甚至还会敲锣打鼓,自卖自夸,要求客户送锦旗。

殊不知蝼蚁之穴,溃于千里,看似经不起审查的微小疏漏甚至自欺欺人的案件处理,却无法防范理赔公估人员这一利用单据制造假“减损”假“赔案”的大窟窿。

于是,那些认为单据规则重于一切的保险公司内部经营深受其害却无可奈何。

就是现在,某些理赔和公估人员捏造事实,下套钓鱼,违规操作的事例其实不少。而其根源就在于“为减损而减损”以及短期考核指标导向造成的种种问题。

减损的价值

笔者曾在某大型保司总部参与审查人伤赔案期间,发现一个省有五百多件赔案出现大的问题,剔除了单证造假和费用超标的问题,最后又挑出百多件赔案中实际收到的费用和保险赔付费用不相符和的问题,重点筛查后挑出了两个问题最多的人员。

这或许有点应了“干得多死得快”的职场论。

理赔减损真正的价值来自于保险事故的当事人之间同当时当地的司法人文环境的和谐统一,而不是去从核赔理算上寻找每一个不赔的理由。

高质量发展大势所趋,其实根本是不推卸责任,减少成本或减轻用工风险的问题,保险机构两核专业人员的重视和培养迫在眉睫,这也往往代表了一个保险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

对于保险从业人员,认清行业顽疾,共进,感恩,不负青春️!

希望

今天一位985保险专业毕业曾在银监会工作过的某公司保险经纪人,给我留言,有兴趣想加入风险管理这样的新赛道,谈话中他说,吸引他的就是风险管理的实质是减损和赋能。

《求是》杂志,在去年也发表了中国人保集团党委署名的文章中,着重提出保险的职能,不只是承保和理赔,还要有减损和赋能的作用。

这也是在经济发展新时期,国家对保险行业提出了新要求,释放保险的温度,必须打破距离感,积极构建减损+赋能的保险新逻辑。

笔者认为这些,恰恰就是在新时代,我们的责任!

新时代的保险人,以坚韧不拔之志,去转换内心的角色定位,让时空之轮来证明保险的价值!

终身学习,不忘初心,爱与责任守护祖国和每一个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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