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生遭同校男生强奸杀害,家长索赔157万元,法院仅支持5.5万元丧葬费。女孩父亲:那是一条人命。被告人父亲:我对这个判决真的一万个不服,只赔偿了45000元,这可是一条人命啊。从案件发生到现在,被告人家属从未站出来表达过歉意,一直声称无法赔偿。律师昨天下午提出了抗诉申请。
民事诉讼部分,法院仅支持丧葬费45198.5元,及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合理费用10000元,合计人民币55198.5元。“初中女生遭同学强奸杀害”案,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但是,法院仅支持民事索赔5.5万。被害人家属提起上诉:对判决一万个不服。今年7月7日,此案一审宣判,柳某某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强奸杀人,如此凶残,影响极其恶劣,为什么没有判处死刑?未成年人不能判死刑,所以无期已经是最高了,除非人大修改法律,所以这个事真怪不了法官,因为法官也没有权利判处未成年人死刑,这个可能就是刑事附带民事的判决,仅支持部分民事的赔偿,要获得更多的赔偿就得再次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受害者的律师是傻还是坏?这个律师应该知道这个的,没有告知吗?
其实未成年人应该让监护人负责,这样监护人才会重视教育以及出现问题的积极处理的主动性。你监护没到位就应该负责。应该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了吧?所以,自己懂法,找个律师业务能力强,有良心的,就不会判成这样了,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只受理直接损失,如住院费,丧葬费,要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才能主张死亡赔偿金等非直接损失的,而且,一事不再理,只要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过,并且判了,再想单独提起民事诉讼,不受理
首先,我没有带入任何个人的感情色彩,第一眼看过去人命只值这么少吗?生命不是无价的吗?最后仔细看了看,双方都是未成年人,我觉得,法律在这方面的处罚,怎么说呢意料之外情理之中,毕竟双方都是未成年人,不可能说因为受害者家庭破碎,然后法律让施暴者家庭也破碎!可能法官综合迫害者家庭情况综合考虑下的这个决定,但是会不会在经济补偿下金额有点少,毕竟受害者家里是死人了的,我不应该因为死人去衡量这个生命值多少钱,但是至少在经济补偿方面不要太寒酸了!!毕竟法律的初衷是。维持生活中的真善美!!!
未成年人判无期,这个法官也尽力了,但是家长作为监护人,也应该追究他的监护责任,让他进行民事赔偿,当然这不是同一案子,受害方应该重新起诉犯罪人的家长,让他进行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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