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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是谁呼吁的人人平等,可男女之间,真的不存在什么平等啊,从生理结构上,就已经不一样了,那么在生活中,更是如此。

近日听到一则新闻,更是让我觉得,有些时候,女性耍起性子来让人无语。话说老王平日里没啥事干,天气又很闷热,

由于身体原因,受不了空调的长时间吹冷气。

于是他就

喜欢在阳台上锻炼身体,但经常光着膀子,而对面那栋女邻居可就看不下去了,直接把老王告了,随后老王被派出所拘留了10天,老王也是郁闷无比…

在家光膀子,算违法吗?

近些年的天气越来越异常,尤其是在夏天,太阳就像个大火球挂在头顶上,一股热浪扑面而来,使得人们变得心浮气躁。也不知古时候的人们没有空调,是怎么度过炎热的夏天的,又是如何避暑的。

在现代,避暑的方式有很多,有些男性不拘小节,还是喜欢光最原始的着膀子散热,与大自然亲密接触。

老王就是这样一个热爱生活的人,虽说叫老王,但也才五十多岁,几年前妻子因得病不治走了,唯一的女儿也远嫁了,家里头就只剩下他一个人。

老王平日里就喜欢在家里头养养花,早上在家里的阳台上锻炼身体,下午在小区里闲逛,打打麻将或者下象棋,小日子过得也算不错,不愁吃喝,不愁钱花。

夏天的气温越来越高,老王因身体原因又吹不了空调,每天早上就喜欢在自家阳台上锻炼身体,即使是早上,锻炼身体依旧很热,他就没穿上衣,出汗也就更自在。

岂料被对楼女邻居看见了,表示很生气,随后上门要求老王把衣服穿上。因为自家女儿还小,老王这样在阳台上衣不遮体的溜达,很不雅观,对自家孩子教育不好。

而老王表示,自己在家光膀子怎么了?又没到你家光着膀子,再说了,男的不穿上衣不是很正常,我又不是没有穿裤子,你不看不就是了,真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老王压根儿就没把女邻居的话放在心里,觉得反正自己在家里,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女邻居多次劝诫老王,而老王依旧我行我素,只好报警找有能力的人处理。

这天老王像往常那样在阳台上光着膀子锻炼身体,随着一声急促的敲门声,老王很是诧异,觉得家里平日也没啥熟人串门,大清早的,会是谁呢?

老王虽然有些迟疑,但依旧前去开了门,以为还是对面那个女邻居。

当老王开门准备大骂女邻居一顿时,却很是惶恐,毕竟自己活了大半辈子,还真没有穿着警服的人找自己。

警方看着老王光着膀子,喊他先把衣服穿好,之后又对他表明本次前来的原因。

警方表示,

因为你经常光着膀子在阳台转悠,故意裸露身体,很不雅观,我们才接到了你对面那栋楼的李女士举报,现在你得跟我去派出所一趟。

老王表示“真是荒唐,我在自己家里不穿衣服怎么了?家里是我自己的私人场所,她不想看可以不看,我没有要求她看啊,就凭我在家里不穿衣服抓我”?

不管老王如何辩解,警方还是依法对老王进行了10天的拘留。不只是老王不理解,可能很多人都不理解,为什么在自己家里不穿衣服,还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呢?

总结一下,你就知道

老王为了解暑,在家里光膀子,本身没什么问题,但

阳台属于半开放的场合,外人是可以看到老王袒露部分的。

这种行为举止,并不是让别人别看或者不看的问题。我国对

公共场合不穿衣服等不雅行为,是有相关法规约束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在公共场合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

本案中,老王在家不穿上衣袒露上身,在主观意图上属于故意袒露行为,

阳台上虽然属于老王的私人区域,但可观视角依旧属于“半公开场所”,也就是说,老王也需要注意自己的穿衣规范。

李女士举报老王不雅行为,是在维护自己的权益。而

老王在家里因天气太热不穿上衣,而被拘留10天,说出来确实有点匪夷所思,估计没人会相信,因为大多数人都会这样,怎么老王就被抓了呢?

说实在的,与其用严法处理,不如对老王口头上的劝告,若是再犯再处罚也不迟。

但又有一个疑点,那就是泳池里的男性,可都是袒露上身的呀,被拘留10天,确实有点过分了,对此,您怎么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