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崇左,一男子开车运输价值4万多的冷冻品,不料半路被拦截,还被带上手铐,4名警察告知他涉嫌非法运输,车上的冷冻品被查处。冷冻品被“没收”之后,放他离开。谁料,该男子已经钻进了设计好的圈套当中!
以中短途运输为生的黄林生,为了一家人的生活,每天都要起早贪黑,开着自己的面包车去运输冷冻品。他跑的路线比较集中,大多都是在广西境内,主要路线就是从崇左到南宁。
由于运输的是冷冻品,新鲜度要保障,所以黄林生经常要在夜里出车,来回一趟就要用上4个多小时,虽然辛苦但是能赚到钱就已经很满足了。
可2月8日出现的一幕,让黄林生直接损失了100趟的运输收入。在这天凌晨,黄林生和往常一样,先把货品装好之后,就驾驶着车子上路了。这一次的路线是从当地的龙州县把货物送到南宁市。
当黄林生驾车行驶到扶绥县高速路的收费站出口附近,突然出现了3辆小轿车,把他拦截下来。这3辆车分别是2辆别克和1辆雪佛兰,而车牌却是“湘A”和“粤S”。3辆车停下来之后,从车上下来了4名男子,有两名男子穿着警察制服,而另外两名男子穿着便衣。
4人下来之后,直接向黄林生亮明警察的身份,并告知黄林生涉嫌非法运输,需要停车配合检查。说完就用手铐把黄林生铐上,4人直接驾驶着黄林生的面包车离开。
过了很久之后4人再次返回,可是当4人把面包车交给黄林生的时候,车上的40箱冷冻品早已经消失不见,看到价值4万多的冷冻品就这样被“没收”,黄林生也是干着急,没有任何办法。
4人告知黄林生,车上的货物被查处,不敢妨碍公务的黄林生更是不敢多说一句,赶紧驾驶自己的面包车离开。开着车子到达目的地之后,黄林生赶紧将路上发生的情况向收货老板说明,除了赔礼道歉之外,黄林生还要面临着赔偿。
一直纠结此事的黄林生,总觉得事情有些蹊跷,虽说4人表明警察的身份,然而办案的过程却有很多疑点,不断回想当时情景的黄连生,顿时恍然大悟,首先对方使用的牌照并不是当地的,而且开车去公安局的时候还需要按照导航,且言语表达也不像警察。
当日上午,种种细节上的问题,让黄林生越发觉得事情不简单,直接到隶属扶绥县公安局的城厢派出所报了警。对此,公安局也是高度重视,立即对4人的身份进行核实,发现4个人并不是警察,驾驶的汽车也不归警局所有,显然是有人在冒充警察做坏事。
公安局专门成立了专案组调查,很快就查明了4人的真实身份,在2月8日晚间将冯四军、彭浩、黄平和李畅4人抓捕归案,并查获作案工具,归案后,4人对犯罪经过供认不讳。拦截黄林生的冷冻品被4人卖掉,共计1.86万元,被警察缴获。(案件来源:南天一剑,文中皆为化名)
1、冯四军、彭浩、黄平和李畅4人涉嫌非法拘禁。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冯四军、彭浩、黄平和李畅4人开车强行逼停黄林生的车子,用手铐把他铐起来,非法限制黄林生的人生自由,涉嫌非法拘禁。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拘禁24小时构成定罪量刑标准,而4人拘禁黄林生的时间不足24小时,不构成量刑,进行行政处罚即可。
2、4人冒充警察,非法获取黄林生的冷冻品,构成抢劫。
《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人用强迫手段把黄林生铐在车上,把黄林生车上的冷冻品抢走,构成抢劫,黄林生运输的冷冻品价值4万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4人应当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4人冒充警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4人冒充警察,非法拘禁黄林生,抢劫价值4万多的冷冻品,属于非法谋取利益,损害警察的名誉和威信,应当承担刑事责任。4人涉嫌招摇撞骗罪、抢劫罪,因一个行为触犯两个刑法罪名,按照想象竞合泽一重罪处罚,应当按照抢劫罪进行判刑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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