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李先生”,今天我们来回顾一起案件,在讲述这起案件前,大家可以动动小手,关注一下笔者,你的关注也是对笔者的最大认可。

在我国的法律中对于“强奸罪”是有明确规定的,这一点是事实,我们任何人都无法改变,因为我们在谈论这起案件的同时,也需要说一下关于“强奸罪”法律知识。

按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说得直白一点,强奸罪很好理解,只要是女性不同意发生关系,如果男性在女性不同意发生关系的情况下发生了关系,那么就会被认定为“强奸罪”了。

下面我们就来讲述一起案例

案件回顾:女子失恋后遇见暖心大叔,车内发生关系导致肛门破裂

刘小姐和男朋友(王某)因为感情问题经常吵架,当天刘小姐和王某吵架比较凶狠,两人决定分开一段时间。可是因为分手的原因刘小姐心情很不好,所以刘小姐就在网络交友平台上认识了一名暖心大叔(贾某)。当刘小姐把自己的遭遇告诉贾某之后,贾某开始安慰刘小姐,并给予了刘小姐最好的安慰。当天晚上贾某约刘小姐见面,这时候的刘小姐完全没有防备贾某,就答应了和贾某见面,贾某开车接了刘小姐之后,也被刘小姐的美丽所吸引,就开始用语言挑逗刘小姐,而刘小姐也被贾某说得心花怒放。

就这样两人在贾某的车里发生了关系,也许是贾某经验老到的原因,刘小姐非常满意。当贾某拿出手机拍摄两人在车里发生关系的过程的时候,刘小姐竟然没有拒绝。

发生完关系后,两人待了一会后各自回家,第二天两人又约在了车里见面,并且依然发生了关系。而这时候刘小姐已经和男朋友和好如初,就和贾某说不能再联系,也不想再发生关系了。

贾某听见刘小姐这样说了之后,当然不会同意,因为刘小姐只有20多岁,自己已经40多岁了。好不容易遇见刘小姐这样的美女,贾某怎么可能放弃,随后贾某告诉刘小姐你要是敢和我断绝来往,那我手机里面的视频以及照片就不会删除了,你自己看着办。

刘小姐听见贾某说的话之后,内心也是害怕的,因为自己和贾某恩爱的视频和照片要是被男朋友知道了,男朋友一定会选择分手,也不可能和好了。

最后刘小姐没有办法只能和贾某再一次发生了关系,只是这一次贾某提出了很多特殊要求,而刘小姐因为害怕视频流出,只能配合贾某。只是在贾某剧烈运动的时候,刘小姐感觉肛门处传来一阵剧痛,这个时候刘小姐马上让贾某停止,可是贾某非但没有停止,甚至是更加用力了。此时的刘小姐已经非常疼痛,而肛门处也出现了大量的血液,贾某看到刘小姐出血后才停止了动作。此时的贾某并没有第一时间送刘小姐就医,而是责怪刘小姐“太不经折腾了”。

刘小姐对于贾某的冷嘲热讽已经不在乎了,因为自己的肛门处实在是太疼了,无奈之下的刘小姐只能选择了去医院治疗。最后经过医生诊断,刘小姐属于肛门破裂,需要手术治疗才可以。

此时的刘小姐非常愤怒,这个贾某实在是人面兽心,男朋友都没有碰过自己的肛门,竟然让贾某得逞了。在医院的刘小姐越想越气,气不过之下的刘小姐来到了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贾某强奸了。警方在听完刘小姐的报案后,第一时间了解了情况,并且对贾某实施了逮捕,最后给予了刑事拘留。

贾某被抓获后,始终不承认自己威胁了刘小姐,并表示刘小姐的肛门破裂,是刘小姐自愿发生关系导致的,自己很冤枉。

对于刘某的狡辩,警方并没有采纳,因为警方在贾某的手机里面发现了刘小姐的视频,因此警方断定,贾某应该是用视频威胁了刘小姐。

警方在审理完案件后,贾某也被移交了检察院,只是这起案件经过一年的审理,检察院认为贾某不构成强奸罪,所以不予起诉,最后贾某被释放。

笔者观点:

贾某是否符合强奸罪呢?为什么检察院不予起诉,释放了贾某,这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呢?

笔者认为,刘小姐肛门处破裂是事实,也是贾某造成的,这一点是无法改变的。那么刘小姐是否被贾某用视频威胁后才发生的关系呢?这才是重点问题,如果是,那么贾某就构成了“强奸罪”。

但是贾某却不承认威胁,这就让案件出现了疑点,警方已经认定贾某涉嫌了强奸了刘小姐。并且将案件移送了检察院,可是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也无法认定贾某强奸刘小姐,因此给予了不起诉决定。

可是检察院认定贾某没有强奸刘小姐的理由是什么呢?因为这需要一个合理的说法以及证据,才能判定贾某没有强奸刘小姐。

因此笔者认为,贾某强奸刘小姐已经触犯了“强奸罪”,检察院应该给予起诉。

那么大家对于这起案件有什么看法呢?一起说说吧。

在最后笔者也要提醒大家,网络交友需谨慎,因为网络上什么人都有。这也就是大家所说的“画人画虎难画骨、知人知面不知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