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谋害双亲,入狱17年后却被改判无罪,起因:检察官歧视中国人

2020年9月29日,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最高法院正式下达对华裔弗朗西斯·蔡的无罪宣判。

这个正义的审判迟到了整整17年,弗朗西斯·蔡也成为该州历史上第一个被裁定有罪后,又翻案无罪释放的有色人种女性。

至于她含冤入狱的原因,说起来颇为可笑,只因弗朗西斯·蔡是一名华裔。在她刚从火灾中死里逃生,失去父母的同一天,办理纵火案的检察官就因为歧视,开始四处搜集弗朗西斯·蔡的犯罪证据,甚至不惜伪造证据。

想要了解美国这起荒唐的案件,我们先把时间回拨到2003年的一天晚上。

突如其来的大火

2003年4月17日,这本该是非常平静的一天。

17岁的弗朗西斯·蔡刚刚高中毕业不久,按照当地的习惯,她将参加毕业舞会,很快也将迎来自己的大学生活。

一直到睡觉前,弗朗西斯·蔡还在兴奋地和父母讲述着未来的计划,家里充斥着欢声笑语。

此时,一个恶魔正悄悄走了进来,一场阴谋也在家人的熟睡中展开。

午夜时分,正在睡熟中的弗朗西斯·蔡感觉到呼吸不畅,鼻腔里充斥着难闻的刺鼻味道,不适感让她从睡梦中清醒,还未打开灯就看到家中有火光,母亲安妮似乎被困卧室,不停地高声喊着“着火了”,希望用这种方式唤醒家里的孩子,把求生的最大机会都留给了孩子。

看着房间里已经窜入滚滚浓烟,刚刚17岁的弗朗西斯·蔡也有些慌张,但仅仅几秒钟的时间她就冷静下来,立刻找到电话拨打救火电话,然后躲到窗户边等待救援。

弗朗西斯·蔡是幸运的,在大火将整个房屋全部吞噬前,消防员赶到了。

因为当时弗朗西斯·蔡靠近窗户站着,消防人员刚赶到时就注意到了这个房间里有人,于是弗朗西斯·蔡很快得救。

一起被救的还有住在隔壁房间的肯尼斯·蔡。

走到安全地带,弗朗西斯·蔡才注意到父母没有出来,惊慌失措地央告消防员,务必将父母救出。

父亲吉米·蔡和母亲安妮·蔡睡觉的房间火势比弗朗西斯·蔡房间更严重,所以他们的情况本身就更危险。

等消防员找到他们时,夫妻俩早因为火灾产生的滚滚浓烟而晕倒,随后被紧急送往医院,并住进了重症监护室,生死未卜。

这场莫名其妙的火灾,到底是怎么来的呢?

亚裔家庭

在讲述这起案件之前,有必要将这个家庭的人物关系进行梳理。

这个家里一共有四口人,住着祖孙三代。

首先是屋主吉米·蔡和妻子安妮·蔡,两个人都不是美国本地人,而是分别从我国香港和越南移民后定居在这里的华裔。

再接着就是主人公弗朗西斯,她是吉米的女儿,案发时刚刚高中毕业,才不过17岁而已。

最后是和弗朗西斯一起被救的肯尼斯·蔡,他比姑姑只小了一岁,案发时刚刚16岁。

这可真是奇怪,姑侄俩怎么只相差了一岁呢?

原来吉米移民美国前,曾经在香港结婚生子,后来和前妻离婚,儿子跟随前妻生活。吉米则遇到了安妮,两个在美国定居,并组成了家庭生下了女儿弗朗西斯。

就在弗朗西斯出生的第二年,吉米的前妻也告诉了他一个好消息,那就是他们的儿子给吉米生下了一个孙子,取名肯尼斯。

本身这两个家庭没有什么牵扯,一个生活在我国香港地区,一个生活在美国,连时区都相差不少。

可在1999年时,吉米的儿子因为一些意外选择自杀,吉米前妻考虑到自己照顾孙子有些吃力,于是就把刚刚12岁的孙子肯尼斯送到了美国和爷爷吉米一起生活。

就这样,这个略显奇怪的三代之家,一直在美国按部就班地生活。

被怀疑的弗朗西斯

如果不是这场突如其来的火灾,弗朗西斯还是那个快乐的女孩,过着简单、幸福的生活,身边也有父母的关怀,和同龄人一起上大学、工作、交朋友,还可能会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校园爱情。

但这场大火,夺走了一切,夺走了弗朗西斯父母的生命,也夺走了弗朗西斯安静的生活,更夺走了弗朗西斯人生中最美好的17年时光。

案发后几个小时,就在弗朗西斯准备和亲人们一起到医院看望父母时,警察却突然出现,并带走了她。

虽然说是例行询问,实际上,在回警局的路上,弗朗西斯就感觉到了来自警察那种满满的质疑和不信任。

弗朗西斯把自己看到的事情如实交代,本以为说完就没事了,结果警察却告诉她,她有重大作案嫌疑,因为她的侄子肯尼斯就在刚刚交待,他亲眼看到案发当晚时,弗朗西斯曾抱着汽油桶在屋子里到处倒,然后是她点燃了大火。

这让弗朗西斯无比愤怒,当场就要和肯尼斯对质。

为什么肯尼斯会有这样的言论?肯尼斯的说法对案件的定性,又会有怎样的影响呢?

消防员赶到吉米家里时,就在破门而入的瞬间,闻到了十分强烈的汽油味。随后警方对现场进行勘察,发现了很多关键的证据信息。

整个房屋没有任何外部入侵的痕迹,除了消防员为了救人而破门,门窗都没有损坏。而且在房屋外部进行考察,所有迹象均表明火灾起火点并不在屋外。

加上对房屋内所有燃烧后痕迹进行甄别测定,最终警方得出结论,这是一起在房屋内部点燃汽油的纵火案件。

起火点是放在屋里,被装在两罐奶粉罐和两个饮水瓶里的汽油。

因为起火点距离吉米与安妮的卧室最近,所以他们住的房间被烧得最严重,他们俩在送到医院后不久,虽然经过了抢救,但还是没能坚持下来,最后的记忆留在了这场大火里。

相比较吉米的卧室,弗朗西斯房间被燃烧的情况稍微弱一些。

在这场大火中,受到火势影响最弱的是肯尼斯的房间。

综合这些,警方怀疑这场大火是吉米这家四口人的内部所为,尤其重点怀疑弗朗西斯和肯尼斯。

正当警察不知道该从他们两个中谁入手调查时,肯尼斯却说出了一些可怕的信息。

他说在火灾发生的当晚,他听到姑姑和爷爷奶奶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原因是姑姑一直想在考上大学后搬出去住,和男朋友谈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

但爷爷奶奶的家教严,不同意姑姑这么做,甚至不允许姑姑见男友,这件事让姑姑一直记恨在心里。

当天晚上的争吵,让姑姑的情绪彻底失控,因此肯尼斯说他见到姑姑从地下室搬上来了汽油,开始在客厅到处倾倒,在点燃了大火后,又回到了自己的房间拨打报警电话。

那么肯尼斯既然见到了弗朗西斯纵火,为什么没有阻止呢?

肯尼斯对此的解释是,当时弗朗西斯要求他跟着一起搬汽油烧死吉米夫妻,但肯尼斯觉得这样做于心不忍,这才拒绝了。

肯尼斯还提到,弗朗西斯为了劝说自己和她一起放火,甚至说只要把爷爷奶奶被烧死,肯尼斯就能拿到一大笔的保险赔偿金,这些钱足够他生活富足,再也没有长辈的管束。

肯尼斯的口供,让弗朗西斯无比愤怒,她想不明白自己的侄子为什么要在这个关键的时间诬告自己?

弗朗西斯自认为身正不怕影子斜,自己没做过的事,不可能因为肯尼斯的几句无赖就成为事实。

可弗朗西斯压根没料到,审理这起案件的检察官,十分歧视亚裔,尤其是像她这样的华人女孩。

关键性证据

那么警方在现场有没有发现一些证据呢?

案发后警察来到现场,却在弗朗西斯的房间与肯尼斯的房间均发现了异常。

训练有素的警犬闻到弗朗西斯的一件运动裤时,发出了可能有汽油味道的信号。

然后进入肯尼斯的房间,在床底下发现了一张小纸条,上面详细记载了两种纵火方法,其中一个就是用汽油点燃。

肯尼斯在这个方法下面标注了12条,包括自己如何点燃,用什么点燃,去哪找汽油,点燃后如何自救等等系列安排。

可笑的是,其中有一条特别注明,让肯尼斯在事后务必烧毁这个纸条。

不过,显然他并没有这么做,不然警察也不会在现场找到这张字条了。

一张遗留在纵火现场的总货计划表,这么重要的证据,难道警方就没有怀疑肯尼斯吗?

事实上,警方确实询问了肯尼斯关于这张纸条的事,不过肯尼斯的解释却有些荒唐。

他说他前几天收到了一张小纸条,上边要求他必须按照内容抄写,不然就会有噩运。

如此牵强的解释,警察当然不会相信,于是肯尼斯又给出了另外不同的答复。

肯尼斯声称这张纸条是姑姑弗朗西斯要求他写的,是为了详细安排纵火计划,但他仅仅仅仅只是参与文字部分,具体的纵火过程全部是姑姑弗朗西斯一个人完成。

反水的肯尼斯

姑侄二人因为口供在现场不停辩驳,都认为错在对方,在警察局吵翻了天。

奇怪的是,争吵过后两个人又被分开关押,肯尼斯很快就迎来了释放,而弗朗西斯则一直被关着。

从2003年案发,一直到2011年庭审,这几年的时间里,弗朗西斯都被迫扣上“为爱纵火”的帽子,只有她的亲人知道,弗朗西斯不是这样的人,反而是肯尼斯,他才可能是那个凶手。

但负责审理此案的检察官根本不听,每次在开庭审理此案时,都会拿出很多“证据”证明弗朗西斯有罪。

尤其是在肯尼斯反水,愿意出庭作证指认弗朗西斯纵火后,检察官甚至还在法庭上将肯尼斯与爷爷奶奶的一些矛盾,用一句“青春期的孩子,谁和父母没点冲突”,轻描淡写地带过。

弗朗西斯涉嫌纵火谋杀双亲,经历了三次庭审,前两次因为陪审团意见始终无法达成统一,法庭没有宣判。

可到了第三次庭审时,关键证人肯尼斯却没有出庭。

肯尼斯与2008年被释放,然而次年就因为涉嫌贩毒被警方逮捕,出狱后直接逃往香港。

这一次,按照以往的操作惯例,法庭上播放了前两次肯尼斯作证的录音,并随后宣判弗朗西斯是这起纵火案的主谋,依法被判处无期徒刑。

为了寻找真相

即使法院判决弗朗西斯有罪,可弗朗西斯身边的所有亲戚朋友均一致认为,弗朗西斯是一个阳光、乐观、善良的女孩,她孝顺父母,和父母的关系非常好,没有任何杀人动机,更做不出这么狠毒的事。

所以在狱中的弗朗西斯,一直接受着来自亲人的关怀与加油。

自从弗朗西斯入狱,高墙外的亲戚们就不断为她奔走,寻求法律帮助。

弗朗西斯是不幸的,因为她在前三次的庭审时,遇到的律师都很差劲,即使在庭审现场也没有发挥什么作用,还让弗朗西斯含冤入狱,被判这么高的刑罚。

当然,弗朗西斯也是幸运的,因为这一次她的亲人们给她找到了认真、负责的律师,律师接到这起案子后,也感觉十分棘手,但想到这样一个无辜的女孩,人生就这样被断送于心不忍,于是开始了漫长的翻案路。

首先是当时检察官上交证明弗朗西斯有罪的证据——那条有汽油味的运动裤。

当时弗朗西斯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运动裤上会有汽油呢?她反复回想,也只能想到可能是哪次出去玩不小心沾到的。

实际上,这条裤子上根本没有汽油!

当年也只是警犬发出疑似汽油的信号后,就被检察方当成决定性证据了,甚至连送检的程序都直接省去。

这次律师专门带着物证进行了鉴定,结果显示弗朗西斯的运动裤上根本没有汽油!

如此一来,弗朗西斯纵火案最重要的物证,竟然是检察官伪造的!

再有肯尼斯的口供,他说的到底对吗?

律师调查了肯尼斯的一些情况后发现,肯尼斯和祖父母的关系并不好,他甚至十分反感这个家庭。在他的一些聊天记录或者文字中不难发现,肯尼斯认为爷爷奶奶养着他,却还要找他的妈妈要抚养费,这是没有道理的,当时就萌生了杀人的想法。

无论从杀人动机,还是双方关系,显示肯尼斯更有嫌疑。他的口供,完全没有任何参考价值。

另外,肯尼斯是一个有前科的人。在纵火案发生之前,他就因为一些犯罪被捕过。在弗朗西斯案件审理期间,他也再次犯罪。

这些也能说明,肯尼斯人品不行,这样的人口供不能作真。

再有是警方的一些口供资料,当时警察向法院提供的资料是书面文件,并表示由于警局内没有录音录像设备,因此在手写口供后,将文字信息整理打印出来,手写的口供也被销毁。

可后来根据一位在该警局退休的警员表示,弗朗西斯案发生之时,该警局内已经有录音录像设备,在审讯时也会使用。

所以说,不是没有条件,而是警员刻意隐瞒真实口供,目的可能就是为了制造假证据证明弗朗西斯有罪。

那么警员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在后续调查中,律师发现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当年负责审理此案的两名检察约翰与凯伦,均是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像弗朗西斯这样的华裔女孩,更是他们最歧视的一类人。

如果能够找到两位检察官歧视弗朗西斯的证据,加上之前所有的证据都被推翻,那也就能说明弗朗西斯无罪,是被检察官刻意诬蔑的。

但这个过程是最难的,几乎在大家都要放弃时,律师那边终于传来好消息,在更高一级政府的介入和压力下,当地机关终于提供了这两位检察官的邮箱。

律师从里边发现了两个关键证据:

在弗朗西斯第一次庭审期间,检察官曾经给警察写了一封邮件,并希望警察可以按照他说的做。

两人往来的邮件中,充斥着大量对有色肤种的歧视、侮辱和谩骂。

凭借这些证据,律师团上诉法庭,要求重新审理弗朗西斯纵火案。这一次,普利茅斯最高法院的法官琳达·吉尔斯,没有像之前那个昏庸的法官一样糊弄,而是认认真真调查了案件的前因后果,并很快进行了第四次庭审。

这一次,弗朗西斯当庭宣判无罪释放。

案件后续

弗朗西斯得到了正义,但阴险小人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可这就是美国的法律,美国的司法机关,一些人眼里月亮都更圆一些的美国。

大家为弗朗西斯恢复自由而高兴,却也担心一件事。

纵火案发生那年,弗朗西斯才只有17岁,刚刚高中毕业。然而到了宣判无罪这一天,弗朗西斯已经34岁。

人生中最宝贵、最美好的年华,弗朗西斯只能在高墙内度过。未来她的人生,又该怎样回归正轨?

令人欣慰的是,在狱中的弗朗西斯从没有放弃人生,即使身处高墙内,她也坚持学习,并顺利获得了波士顿大学的学士学位。

同时弗朗西斯还取得了烹饪、美容的证书,为残疾退伍兵训练工作犬。

虽然她失去了人生最宝贵的十七年,可如今的她再次回归生活,依旧笑得灿烂。

而这份勇气和自我救赎,恐怕一般人根本做不到。

参考资料:
[1]海外网《美国华裔少女“谋杀双亲案”17年后反转》20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