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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在电梯里多看了一眼美女,山东男子胡某就被对方给强奸了。

事后,胡某在女朋友的陪同下,去警察局报了案。

那么,强奸他的那名女子会被处罚吗?原来这桩强奸案的背后,还有一个巨大的悲剧。

电梯里的性侵

胡某怎么也没想到,他只是陪朋友去KTV唱了个歌,却受到了如此大的侮辱。

居住在山东的胡某,原本拥有一个幸福的人生,工作顺利、女友贴心。事发当天,他早早地就给女友报备,说自己要和几个兄弟去KTV嗨一下,可能要晚点才能回家。

女友也善解人意地答应了胡某的要求,只是叮嘱他尽量少喝点酒。

听着女友的嘱咐,胡某虽然满口答应了,但是一到KTV,他就放肆得忘了形,和几个兄弟划拳喝酒,几个人都喊着“不醉不归”。

等到几杯酒下肚,胡某已经有点神志不清了,这个时候,他走路都开始摇摇晃晃了。

本来他是想缓一缓再继续喝一点的,但是此时他接到了女友的电话,说家里突然来人了,让他赶紧回去。

女友在电话那头很着急,于是胡某顾不得醉醺醺的身体,只能强撑着和兄弟打了招呼就要回家。

胡某踉跄着出了包间,往电梯的方向走去。不巧的是,他所在楼层的电梯正在维修不能走,没办法,他要下楼的话,得先去另外一个楼层乘另一部电梯。

没想到,就像被命运安排了一样,胡某在另一部电梯里,遇到了会强奸他的女子。

当时女子也是醉醺醺地状态,两个醉醺醺的异性同乘一部电梯,女子穿得是十分修身的裙子,将她曼妙的身材展露无遗,尤其是白皙的肌肤和微醺的脸颊,让胡某忍不住多看了一眼。

胡某原本想着多看一眼美女也无妨,没想到就是这一看就看出问题来了。

女子开始靠近胡某,然后做出挑逗的动作,就在胡某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女子直接就抱住了他,并开始疯狂亲吻他的脸和脖子。

胡某一直都是个老实人,哪里受过这样的刺激,他吓得连忙想要推开女子,但是由于他喝多了酒,身体已经开始不听自己的使唤,想要使劲也使不出来。

而女子虽然也醉意朦胧,力气却出奇的大,她一边使劲抱着胡某,一边嘟囔着:你别推我呀,我难道不够漂亮吗?

胡某知道自己是遇到醉酒失态的女人了,他想用自己仅剩的一点理智和力气将对方推开。

但这时,对方却直接按了顶楼的按键,就这样,胡某在电梯里被女子强行抱着,两人一起升到了顶楼。

经过这一番折腾,胡某的酒劲儿又上了一层,他的意识越来越模糊了,即使挣脱着出了电梯,也被对方拉了回来。胡某越来越没有力气推开女子了。

这时,女子开始强行解胡某的衣扣,胡某反抗不过,就这样,他在电梯里被对方侵犯了。

事后,女子直接倒头,就这样在电梯里仰面睡着了,胡某瘫软了一阵,等酒劲儿褪去一些之后,才踉踉跄跄地下楼回家。

胡某报案

被侵犯后的胡某,打算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见到女友之后,胡某满心委屈,在女友的追问之下,支支吾吾说出了经过。

女友听了十分气愤,拉着胡某就要去警察局报案,胡某思来想去,也觉得自己不能白白受辱,一定要让对方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

到了警察局以后,胡某说自己来报案,报的是强奸案,而被强奸的那个人是自己。

警察一听到胡某这样说,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毕竟胡某看起来四肢健全,是个有力气的大小伙儿,怎么就会被强奸了呢?

胡某还说强奸自己的是一名女性,警察就更不敢相信了,毕竟男女力气悬殊较大。

带着将信将疑的态度,警察和胡某来到了事发的电梯,看到了还没清醒的女子,在查看了各种监控视频之后,确定胡某所说的是事实。

而当女子醒来以后,她才知道自己闯下大祸,连忙对胡某表示歉意,说:自己当时确实是喝多了,觉得胡某很像自己那个负心的前男友,这才在酒精的作用下和他发生了关系。

原来,这位女子姓王,这段时间,她刚好经历了人生的至暗时刻。

王某的故事

王某的故事,就是一个令人落泪的悲剧。

她是家里的独生女,早几年,她考上了山东的大学。为了方便照顾她,也为了挣更多钱来给王某的未来铺路,她的爸爸妈妈也来到了这个城市打拼。

原本,一家三口挤在狭窄的出租屋里,日子虽然清贫,但是都对未来充满了期待。

就在王某即将大学毕业的时候,父母终于攒够了钱,踮起脚尖在这座城市里买了一套房子,一家人就这样欢欢喜喜地等着入住新家了。

入住之前肯定得装修,可是买房已经花光了家里的钱,王某自己又还没开始赚钱,为了节省,父亲就提出来要自己亲自装修,这样可以省去一大笔费用。

王某虽然心态父亲劳累,但是自己实在是拿不出钱,于是也就只能默认了。

没想到,装修房子确实是一个累人的活儿,原本几十个人干都很费劲,何况是王父一个人干呢?

就在一次扛着水泥上楼的时候,王父听到自己的腰间发出断裂的声响,紧接着,他就两眼一黑倒了下去。

王父这一倒,就再也不能下床走路了,由于伤到了脊椎,他不幸瘫痪了。

就这样,这个小家庭一下子就从搬家的憧憬中,被打入了地狱。王父不仅不能再挣钱,还需要有人时时刻刻照顾着。

照顾父亲的责任,自然落到了母亲身上,王某自己则每天都在外面心急火燎地找工作。

只是没想到,工作还没找着,王某又失去了母亲——她母亲觉得这样的日子实在是太苦,竟然不辞而别了。

王某不知道母亲去了哪里,也不知道自己和父亲以后该怎么办,还好此时相恋几年的男友还陪在自己身边。

只是毕业就涉及到谈婚论嫁的事情,在男友的再三催促之下,王某忐忑地将男友领回了家,那个残破不堪的家。

不出意外的,男友在了解到王某家庭的具体情况以后,绝情地提出了分手。

就这样,短时间内,王某经历了父亲受伤、母亲和男友先后抛弃了自己。

更让王某伤心的是,没过多久,她就了解到男友找到了新女友,看着两人相爱的样子,王某彻底绝望了。

为了消愁,王某就开始频繁地往酒吧、KTV这样的地方跑,时常把自己喝得酩酊大醉,只有这样,她才能稍稍忘却一下生活的烦恼。

王某开始放纵自己,每次去喝酒都穿着清凉,或许,她只是想证明自己也是有魅力的吧。

直到那一天,她在电梯里看到了一直盯着自己看的胡某,醉眼朦胧之下,王某觉得胡某长得和自己的前男友很像,于是,在酒精的催化之下,她强行与胡某发生了关系。

案件的判决

由于鲜少发生女子强奸男子的案件,王某这件案子审理起来也是十分困难的。

在刑法中,关于强奸的原文如下:

可以看出,强奸罪主要是针对男性的,因为按照常理来说,男性倚仗体力的优势,会强行与妇女发生关系。

但现实生活中,确实会有男性被强奸的事情发生。

在2016年的美国,就曾发生过一起女性强奸男性的案例。

当时受害的男子正在睡觉,一名体重超过两百斤的女子,趁其不备“霸王硬上弓”,强行与其发生了关系。

事后这名男子哭喊:她太重了,我根本推不开她!

当然,发生男性被强奸的事情,施暴者更多的也是男性。

在2014年的重庆,就有一个男子好端端地走在路上,却突不其然地被另一名男子拖入一间废弃的房子里,然后对其进行了强奸。

在大多数国家,强奸的被害者,都明文写出为“女性”,所以一旦发生男性被强奸的案子,都不太好审理。

就如同本案一样,根据“罪刑法定”原则,王某不构成强奸罪,那么她应该被定什么罪呢?

一般来说,男性被侵犯,施暴者会被判故意伤害罪。

本案王某最终得到的判决,也是根据“故意伤害罪”来定的。

同时,王某申辩自己作案时处于醉酒状态,希望能够得到轻判。

但是刑法中有规定,醉酒的人犯法是不能够得到区别对待的,这也是为了防止有些人会利用酒精来逃脱罪罚。

综上,王某最终得到的判决是“三年零五个月”。

此外,或许有人会好奇,在男性不愿意的情况之下,女性能成功实施性侵犯吗?

答案是可以的,因为人的“性意识”有时候不是自己能够控制的,即使是在内心抗拒的情况之下,男性也有可能被女性完成侵犯,就像本案中的胡某一样。

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都不应该是被侵犯的主体,在文明社会,发生性关系必须是在双方都同意的前提之下,否则就会构成犯罪。

参考资料:

强奸男性为什么不能算作强奸罪?(人民网)

男子午睡被26岁胖女猥亵:无法反抗(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