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网友称收到一条短信,通知他因未做好垃圾分类可能被扣除征信。
从截图内容上看,这条短信来自江苏省昆山市的花桥经济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知他因未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需在工作日到行政执法局接受调查。如果不去报到的话,会被该行政执法局实施信用惩戒。
看到这里小编也是很惊讶,一是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原来还在持续执行而且这么严格,根据该短信描述,行政执法局是在垃圾桶前装了摄像头才能抓拍到该网友没做好垃圾分类。二是没做好垃圾分类居然要扣除征信?
不过,小编查询了一下,不做好垃圾分类就要扣除征信这事儿,虽然听着很奇葩,但江浙沪有些城市在2019年就已经开始实施了。
例如浙江衢州,2019年4月,有一位朱先生因为在公园乱扔垃圾,被政府部门纳入“失礼人员”,遭实名曝光,影响征信及滚动播放道歉视频。
再例如江苏常熟,2019年8月,商户业主苏某在商铺外乱扔废弃物,被虞山街道综合执法局依法予以处罚:行政处罚50元,并扣除个人城市管理一般失信行为积分10分,记入社会征信系统。
这么一看,先不说合不合理,征信和垃圾分类挂钩倒也不是什么新鲜事。而这位网友虽然说周末才去花桥区,但根据其发布该动态的定位来看,和短信所述的乱扔垃圾小区是一致的。此外,该短信也未明确说明发生的具体日期,因此周末扔垃圾被抓包也很有可能。
但就算这位网友真的没做好垃圾分类,就算之前就已经有过相关规定,但从来如此,便对吗?
首先,垃圾分类本身执行就不到位。尽管不少地方政府都在大力推广垃圾分类,但实际情况却并不理想。垃圾分类需要改变人们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此外,垃圾分类做好了,却经常有居民看到垃圾车收垃圾的时候又全数混在一起,这也让居民有白做功夫的想法。如果要贯彻垃圾分类,需要上下游都打通,让居民知道垃圾分类做好了确实有一些益处,才会更积极去落实。
对于相关部门来说,为了监控垃圾分类执行情况,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例如,需要安装监控摄像头、派出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巡查等。这种做法会浪费大量的资源,不仅效率低下,而且会增加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根据日常生活观察来看,垃圾分类并未被居民严格执行,但只有少数居民收到了此类短信,有选择性惩罚之嫌。
最重要的是,扣除征信这种惩罚措施涉嫌滥用征信。征信记录是公民的重要财产,如果随意扣除或影响,将会对公民的信用记录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害。
事实上,前文所述的朱先生因为乱认垃圾而遭实名曝光,影响征信及滚动播放道歉视频,就已经明显有过犹不及的情况,当时也引发了激烈的讨论。
因此,政府必须审慎考虑这种做法的后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不能滥用征信。
大家对垃圾分类和征信挂钩有什么看法?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