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清民(身份证号码:142601**********16):

经查,你担任洪洞农商银行副行长期间,重大关联交易未履行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我分局拟对你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因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处罚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中国银保监会临汾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临银保监罚告字〔2023〕3号)。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分局领取,逾期视为已送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分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王晶晶、武艳娟

联系电话:0357-2083099

联系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大街271号

临汾银保监分局

2023年7月17日

来源:临汾银保监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