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正在推进鹏欣资源(600490)投资者索赔案件,本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起诉获得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尚未参加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

鹏欣资源涉嫌违规情况

鹏欣资源2021年12月23日晚公告收到上海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鹏欣资源违法事实如下:

2019年2月25日,相关公司签订《销售退货协议》,约定退回前期相关交易的矿石,与相关销售合同相关的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全部终止,同日,双方签订《矿石交割单》退回矿石。公司对应冲减前期已确认的收入,涉及冲减营业利润2.58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个经审计会计年度(2017年)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 74.68%。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披露《销售退货协议》。

关于索赔条件

上海格联律师事务所于婷婷律师认为以下时间买入的投资者可以参与索赔:

在2019年2月25日到2021年9月28日之间买入鹏欣资源(600490)股票,并在2021年9月28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提起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