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市人社局拟建设绥化市劳动维权“码上云+”一体化服务平台,搭建“码上云+”劳动维权信息化系统,建立“多位一体”劳动维权服务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此次共招聘公益性岗位21人。

三、招聘范围

绥化市北林区的就业困难人员(在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上已注明)。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掌握计算机基础操作,服从组织分配;

(三)年龄45周岁以下;

(四)身体健康,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和其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疾病;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公安机关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过程中被相应主管部门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有工商营业执照人员和有工作单位并正缴费参加养老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绥化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关于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31日至8月4日。

2.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必须本人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复印件,2寸近期同版免冠照片2张,如实填写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并对登记信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报名地点:绥化市劳动保障保障监察局(北林区广安街77号)。

4.咨询电话:0455-8383007。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绥化市劳动保障监察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考试

(一)考试采取面试方式

(二)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

七、确定人选

按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同时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备用人选,如有缺岗情况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缺岗人数1:1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管理

对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与绥化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3年期满后,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用人单位履行用工管理主体责任。

九、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月岗位补贴为1610元,另缴纳社会保险(个人应缴纳部分从岗位补贴中扣除)。

附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公益性岗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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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化市劳动保障监察局

2023年7月25日

来源:绥化市劳动保障监察局、绥化人社、绥化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