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可能要来了。
最近的国常会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
“超大特大城市”,再加上“城中村改造”,消息一出,舆论彻底沸腾了。
一提到城中村改造,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棚改、拆迁、白花花的银子。
甚至有些人就此认为,新一轮楼市复苏即将来临,房价马上节节攀升,牛市转眼就到。
赶紧醒醒吧!
其实我们仔细对比一下就会发现,这次城中村改造和以前的货币化棚改有根本性不同,完全不是某些人想象中的“棚改2.0”。
“拆”字一喷,脸上苦兮兮心里美滋滋的场面,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城改不是“棚改2.0”
首先,二者的改造范围有本质区别。
以前棚改是面向全国范围,无论是北上广深这样的超一线,还是根本排不上号的十八线小县城,通通都掀起了浩浩荡荡的棚改大潮。
当时的范围很广,所以直接催生了一大波“因拆致富”,还带领很多小县城的房价冲上了“万元时代”。
但这次的城改不一样,高层已经明确划出范围,指的是21个超大特大城市。
具体是指哪些呢?
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目前超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超过1000万)有7座,分别是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
特大城市(城区常住人口为500万-1000万)有14座,分别是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
因此这次城中村改造的范围最初就已经被定死了,就是这21个超大特大城市。
其次,钱的来源有本质区别。
我们来解读一下原文件,里面提到了:
“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
这是什么意思?
城改必须要搞,但不好意思,没钱,自己想办法!
以前货币化棚改,拆完之后钱是由国开行开放贷款给地方政府,再发给拆迁户的。
而地方政府拆迁完成之后,把土地卖了,再偿还国开行的贷款,从而形成了“投入—应用—偿还”的闭环。
但这次显然不一样了,城改的钱要由地方政府自己想办法,要“多渠道筹措”。
所以现在的结论已经很明确了,这次城改并不是要走以前货币化棚改的老路,依然是坚持“房住不炒”的主旋律,不可能再次带动房价再次暴涨。
而且这也呼应了前面,为什么要挑选这21个超大特大城市作为城改的主体,因为以现在地方上的财政情况来看,其他地区恐怕也很难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了。
城改的本质目的
既然城改不是“棚改2.0”,那么这次城改的目的又是什么呢?
其实这一点文件里写的也很明确,要“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同时还提到“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
因此,这次城改最关键的责任是拉动经济、刺激内需,其次则是提高居住质量,把城中村一些老旧的房子进行提质改造,解决人们的住房需求。
根据国泰君安研报测算,一二线城市地产更新投资规模至少2万亿,上限接近13万亿,同时还可能间接带动7000多亿的加点消费。
如果分10年实施的话,那么每年有希望带动1万亿以上的投资和消费需求。
相较于之前货币化棚改通过涨价来拉动购房需求的刺激模式,这次的刺激方式无疑温和许多。
至于城改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结合,这一点我们可以参照现在深圳的统租房。
深圳的统租房是由政府牵头,国企将城中村收入之后,联合万科、深圳人才安居集团等房企,共同改造、经营,进行“统租”。
这就相当于由政府把控,请更正规的公司来对城中村的房子进行专业化运营,定位相当于中间商、物业管家。
而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节约了财政资金,房企开拓了新业务,租客在付出更多租金之后,可以租到品质更高的房子,同时城中村的破落面貌也被改写。
所以这次城改不仅承担着拉动经济、刺激内需的重要责任,还要建保障性的公租房、安置房,称得上是“一石数鸟”之计。
会不会催热楼市?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当然不会。
前面已经提到了,这次城改更多是一种良性、温和的经济刺激手段,并没有导致房价上涨的基础。
既没有央行放水,大规模的资金注入,又划分了具体范围,只局限在21个超大特大城市之内,所以指望这次城改带动这些超大特大城市的楼市热度,进而带动周边城市楼市回暖,达成整体楼市复苏的目的,并不现实。
另一方面,人口才是房地产的底层逻辑,而如今人口减少的趋势已经愈发明显,房产市场也必将重回理性。
这次城改目的之一是建设保障房,发展新业态持续运营,实际上已经变相宣告棚改彻底退出舞台,以后恐怕很难再出现全国范围内“拆拆拆”的盛况了。
归根结底人口越来越少,以后考虑的是如何在现有楼市基础上,提高居住质量,坚持“房住不炒”的底线,幻想房价再次暴涨并不现实。
一提到城改,人们总能联想到货币化棚改,甚至主观上认为二者就是一个东西。
但实际上这次城改并非“棚改2.0”,二者有本质区别。
那些依旧妄想房价上涨,搭乘财富列车的炒房客,真的该醒醒了!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