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煤矿井下,生命安全无比重要,特别是在有瓦斯、煤尘爆炸危险的综采工作面。为了确保工人的安全,我们提供了一种特别设计的照明设备,它可以与液压支架配套使用。这种照明设备不仅可以用于工作面,还可以安装在煤矿巷道、峒室等场所,作为壁灯或吸顶灯使用。我们深知煤矿工作的危险性,因此,我们将尽一切努力,保障您的安全。

煤矿井下采煤工作面使用照明灯具的安全性能,并提出了对采煤工作面照明灯具的要求.
煤矿采掘需要照明,工作面照明在工作环境差的情况下,有较大的管理难度;矿灯可以说是矿工的眼睛,煤矿井下照明的管理很重要。
一.《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下列地点必须有足够照明:
1.井底车场及其附近。
要点:照明高度应考虑矿井设备最高尺寸,车场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5m。
2.机电设备硐室、调度室、机车库、爆炸物品库、候车室、信号站、瓦斯抽采泵站等。
要点:各硐室照明灯间距不应大于5m;机车库硐室检修点应增加照明数量;爆炸物品库库管员发放间有足够的照明。
3.使用机车的主要运输巷道、兼作人行道的集中带式输送机巷道、升降人员的绞车道以及升降物料和人行道交替使用的绞车道。
要点:主要运输巷道、胶带输送机、架空乘人装置巷道、人行道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30m,机头、机尾应增加照明数量。
4.主要进风巷的交叉点和采区车场。
要点:进风巷交叉点和采区车场应不大于5m。
5.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
要点:照明灯间距应小于30m。
6.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
要点: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m,但机头、机尾需安装照明灯,用卡固定在支架上,照明电缆应有一定的弛度一周一次,不影响支架推移。
7.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要点:硐室及调度室在操作区域必须安装应急照明灯,应每月试验1次,并记录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