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市法院召开破产审判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发布《宿迁法院2021-2022年破产审判白皮书》,并发布依法审理破产案件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相关典型案例。
市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庄金奎介绍全市2021-2022年破产审判基本情况。
市法院民二庭庭长赵振亚发布典型案例。
市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徐兵主持会议。
自2021年以来,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切实将破产审判置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在助力困境企业拯救、加速“僵尸企业”出清、推进“府院联动”、强化破产审判队伍与破产管理人队伍专业化建设等方面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2021年和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办理破产”评价中连续两年位列全省第一,切实有效发挥破产审判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实现优胜劣汰、促进资源优化配置等职能作用,为全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案件审理情况
2021-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破产清算案件2312件,其中破产案件593件,强制清算案件1719件。审结2380件,其中破产案件659件,强制清算案件1721件。盘活破产企业占据的市场资源价值182.64亿元,盘活土地558.83万平方米、腾退厂房328.56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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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收案呈现上升趋势
2022年全市法院新收破产案件352件,较2021年增长了46.06%。2022年新收强制清算案件1034件,较2021年增长了50.95%。收案、结案数量快速增长的原因有三点:一是经济大环境变革,产业结构调整、新旧动能转换,在市场优胜劣汰机制作用下,面临退出和陷入困境的市场主体增多;二是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深化,市场主体挽救和退出机制加快建立与完善,破产审判职能得到有效发挥;三是社会对破产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有所提升,相关当事人申请破产的意愿增强。
图表1:2021年-2022年新收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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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转破”成为主要收案来源
2021-2022年受理的593件破产案件中,执行转破产的为478件,占比81%,反映出全市法院“执破一体化”机制效能持续提升,衔接机制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债权人申请案件70件,占比7%,其中税务机关作为申请人案件28件,通过“法税协作”机制,联动税务机关提起对长期欠税企业的破产申请;强制清算转破产案件21件,主要来源于公益清算案件中发现企业存在资不抵债情形后,依法转入破产程序进行处置;债务人自行申请案件24件,反映出企业对破产程序的了解程度逐步加深,破产法治意识有了一定程度的提升。
图表2:全市法院两年来破产案件来源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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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整、和解救治功能进一步发挥
探索建立“庭外重组+预重整+重整/和解”危困企业破产挽救模式,力争企业“生产不停、职工不散、市场不丢、税源不断”。2021-2022年,50家危困企业通过预重整、重整、和解等程序脱困重生,充分发挥破产保护效能,为企业再生提供机会。
图表3:2021-2022年重整、预重整、和解案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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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周期持续压降
破产审理周期的缩短是压降企业破产成本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宿迁法院聚焦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和审判效率提升“双轨运行”,平均审理周期实现三年连降,其中2021年平均审理天数为299天,较2020年压降44.8%,2022年平均审理天数为139天,较2021年压降53.5%,全市三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全部审结,破产通道已全面进入“快车道”。
图表4:全市法院近三年破产案件审理周期
二、主要做法
2021-2022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打造全省最优营商环境城市目标,紧扣机制完善、府院联动、品牌建设精准发力,全面加强企业破产审判工作,助推营商环境进阶优化。
01
以机制完善为抓手,锐意创新提升审判动能
宿迁法院坚持把创新作为破产审判发展的源头活水,坚持问题导向,不断从“小切口”寻找破解难题的“钻头”,以创新求突破,以创新求提升,形成全方位、高标准的立体审判机制。
一是落实专业化队伍建设。坚持破产案件专人办理、集中办理,配备“法官+助理+书记员”专业化审判团队,注重破产法官能力培养,定期开展学习、研讨,邀请人民大学知名学者、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等授课培训12场次,努力打造专业破产审判队伍,全市共有3个部门、4名法官分别被评为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是在全国率先建立公益强清机制。联合宿迁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在全国率先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相关做法受到省法院、省市监局、省发改委肯定推广,并被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自主改革重点事项,全省乃至全国多地法院到宿迁法院交流学习经验。2021-2022年,全市共有1637家经营异常企业通过依法清算退出市场。
创新经验全省转发推广
三是强化破产审判信息公开。聚焦信息化赋能,以公开促公正。印发《关于企业破产及强制清算案件信息公开的实施细则》,将受理的破产清算案件信息以及管理人信息在官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电子LED大屏等平台上定期依法予以公开,以多种方式、渠道不断拓展破产审判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专门设立破产信息公开板
四是切实压降企业破产成本。印发《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压降企业破产成本的指导意见》,对破产案件诉讼费用、破产财产处置费用以及管理人履职费用的压降与支出进行了规范,确定破产财产处置应采取网络询价与网络拍卖,管理人履职应尽可能采取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和传递材料,避免出现不必要的费用支出,有效提高债权清偿率和债权人回收率。
印发指导意见
线上召开债权人会议
五是持续加强管理人履职监督。制定印发《企业破产管理人分级管理和选任办法》,进一步规范管理人分级选任工作,采取动态分级原则,每年度根据上一年度各管理人在组织建设、个案处理、外界反馈等多项因素重新评定等级,目前全市在册管理人共58家,其中一级管理人10家,二级管理人26家,三级管理人22家,有效促进全市管理人队伍形成比学赶超的良性竞争气氛。
六是聚焦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建立涵盖一个“顾问团”、一个“问诊室”、一个“研究中心”、一个“信息平台”的四维立体中小微企业破产保护体系,确定首批破产保护“顾问团”成员并颁发聘书,破产保护“问诊室”在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全面挂牌运行,联合宿迁学院共建宿迁市营商环境法治研究中心,破产信息共享查询平台上线运行。
为“顾问团”颁发聘书
企业到“问诊室”咨询建议
共建“研究中心”
信息共享平台上线运行
02
以府院联动为保障,多措并举破解堵点难题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支持。奋力开创“党委领导、政府支持、法院审理、多方合力”的破产审判工作格局,在全省率先实现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机制市域全覆盖,2021年、2022年分别提请召开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第三、四次全体会议,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宿迁破产审判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
破产审判工作获市委领导批示
2022年11月4日第四次联动机制全体会议召开
二是优化破产案件财产解封及处置机制。2022年11月11日,宿迁市法院联合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八家行政机关联合印发《关于规范解除保全措施 协同推进破产企业市场出清的意见》,就严格执行《企业破产法》第十九条达成一致意见,在符合法定情形时应及时解除对破产企业财产采取的保全、查封等相关措施。
召开专题会办会
三是建立破产财产线上处置平台。与市商务局联合京东拍卖平台建立“宿迁破产企业资产信息平台”,提供专属展示区和各方资源介入,设置破产财产处置、重整项目两大模块,实现破产企业资产线上推广宣传和招商引资,提高资产推介的适配性,有效拓宽破产资产处置渠道。
2022年11月资产信息平台正式上线
四是推动重整企业信用修复。与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市场主体退出及救治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挽救危困企业的积极功能,明确经人民法院批准重整的企业管理人可持重整裁定书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恢复经营资格、实现重整企业经营信用的及时修复。
泰格房地产成功恢复经营资格并最终和解
五是落实破产专项基金保障。修订完善《宿迁市市区破产专项基金管理办法》,扩大案件保障范围,严格监管程序,确保费用及时、透明拨付,为“僵尸企业”市场退出提供有效保障,2021-2022年累计拨付专项基金58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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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会认可为指引,树立品牌凸显办理成效
一是妥善化解重大矛盾案件。2021-2022年全市法院共计审结涉房地产破产案件33件,有效通过破产程序推动项目续建、办证交房,切实保障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审结宿迁市妇产医院、龙嫂绿色食品有限公司等具有本地较大影响力企业的破产案件,综合运用清算和重整手段保障职工以及债权人权益,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宿迁市妇产医院“更名重生”
破产程序成功保障业主办证交房
二是案例调研亮点频出。宿迁美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宿迁通元建设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分别入选江苏省法院2021年度和2022年度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宿迁法院连续五年有案例入选全省破产审判十大典型案例。聚焦破产前沿理论和实务问题,全市多篇论文在江苏省破产法学会年会和省级以上刊物上获奖、刊载。
三是社会媒体广泛关注。宿迁法院破产审判经验成果受到多家媒体聚焦关注,《人民法院报》头版刊发《江苏宿迁:破产审判形成多赢局面》,江苏法治报、今日头条、学习强国平台等多家媒体平台都刊登了宿迁破产审判的专题报道,打造形成宿迁法院破产审判特色品牌。
《人民法院报》头版刊发
连续第五年有案例入选全省十大典型案例
文:民二庭、图:新闻处
校编:陈雅君
审核:赵振亚、李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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